承 包 经 营 合 同

时间:2022-11-20 10:18:01 来源:网友投稿

承 包 经 营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甲方将位于 的 承包给乙方,供乙方作宾馆使用。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计 年,自2012年2月29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于2012年12月1日前向甲方交纳保证金10万元(拾万元整);

2、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内向甲方交付首期承包费40万元(肆拾万元整);

3、其余承包费用由乙方在每年一月一日前交付。承包期的前三年,每年承包费为40万元(肆拾万元);承包期的后五年,每年承包费为45万元(肆拾伍万元)。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租。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大的改动。如若需要大的改动或维修,应征得甲方同意。

3、合同期满后,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中央空调等一切设施由乙方完好无损地交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

4、本合同生效前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合同生效后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5、合同履行期间所涉及的水费、电费、工人工资、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劳动争议、人身伤害等情形,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并承担违约金150万元(壹佰伍拾万元整)。

2、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纳承包费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费用的,自期满之日起每延迟之日向甲方交纳3‰的滞纳金。自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交纳承包费用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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