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消防通告3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3-01-07 09:36:03 来源:网友投稿

消防通告1  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全区消防安全管控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消防通告3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消防通告3篇(精选文档)

消防通告1

  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全区消防安全管控力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居住出租房房东是本单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并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确保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禁"三合一"现象,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演练,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24小时持证上岗、员工掌握基本消防安全逃生自救常识。

  三、居住出租房应当符合《浙江省消防条例》、《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976—20xx)等设定的消防安全要求。同时,要规范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规范电气线路安装并采用暗敷或套管保护,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等消防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各级*、*机关及相关部门要依法组织严格检查,对自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控制室人员未落实24小时值班或无证上岗、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未在规定时限整改的,一律予以停产停业;对不配合整改、拒绝整改或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要组织网格员、护村队、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开展巡逻防控,加强防火巡查、宣传教育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和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应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举报(举报电话:96119)。

  七、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9月10日。

  特此公告。

  xxxx

  20xx年xx月xx日

消防通告2

  发布部门: 天津市*局

  发布文号: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天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后)的单位,是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在xx年3月20日前到所在地的*消防机构领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并于xx年3月31日前按规定填报备案。

  三、对应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而未申报备案的,*消防机构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补报备案。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天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xx年3月6日 一、建筑面积在800*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二、床位数在50张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

  三、座位数在100个以上的餐馆。

  四、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五、公共娱乐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七、住院床位在30张以上的医院。

  八、住宿床位在30张以上的养老院、疗养院。

  九、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寄宿制各类学校。

  十、住宿床位在30张以上的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十一、市、区(县)重点中、小学校,建筑面积在5000*方米以上的其它各类学校。

  十二、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机关。

  十三、县级以上的人民*、人民法院机关。

  十四、市级、区(县)级委、办、局、集团公司、总公司,建筑面积在5000*方米以上的其它事业单位。

  十五、广播电台、电视台。

  十六、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十七、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十九、建筑面积在1000*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二十、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二十一、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二十二、发电厂(站)和11万伏以上的"变(配)电站等电网经营

  二十三、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二十四、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二十五、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区,含储存、使用5立方米以上的液化石油气的单位)。

  二十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二十七、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二十八、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类)且店内存放总量达100公斤以上的化工商店。

  二十九、单个生产车间员工在5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十、国家、市级及负责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单位。

  三十一、设备价值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科研单位。

  三十二、科研试验中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科研单位。

  三十三、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甲、乙类)超过100公斤的科研单位。

  三十四、高层(24米以上)民用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管理使用单位。

  三十五、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三十六、国家储备粮库、总储备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它粮库。

  三十七、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三十八、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场。

  三十九、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四十、国家和市级重点工程。

  四十一、建筑面积在1000*方米以上的金融机构。

  四十二、具有火灾危险性且固定资产(建筑、设备、原材料)价值在1亿元以上的汽车、钢铁、造船、烟草、航天等企业。

  四十三、具有火灾危险性且固定资产(建筑、设备、原材料)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纺织、可燃制品等加工企业。

  四十四、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消防通告3

各经营户:

  为完成消防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商城中庭设置发电机房,扩建消防水池等。为加快施工进度同时便于经营户的日间经营及施工单位的施工,施工时间定在夜间(雨天不施工),请广大经营户予以积极配合。

  特此通告

  XX商城物业管理中心

  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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