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催告函9篇

时间:2023-03-20 09:42: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催告函9篇,供大家参考。

合同催告函9篇

合同催告函(精选9篇)

合同催告函 篇1

  X公司:

  为实施X市场的搬迁重建项目,经你公司与我方多次协商,我公司于 年 月 日与你方就该项目合作签订了《合作经营框架协议书》。本合同签订生效执行期间,你公司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致使我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场地闲置近一年,并因你方在双方合作的场地上修建建筑物,导致场地破坏,对我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我公司就你公司的违约行为特致此函,请你公司在本函发出之日起 7日内派相关工作人员到我公司处理违约事宜。若本函发出7日之后,你公司仍未派人到我公司解决此事,我公司将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你公司的违约责任。 特此函告。望你公司慎思并妥善对待。

  X公司

  年 月 日

合同催告函 篇2

  致:

  本人现就贵方与本人签定上海市x路x弄x号x室房地产买卖合同后未按合同如期交易过户一事,郑重致函贵方:

  本人因个人住房需求,于x年x月x日与贵方签定了关于上海市x路x弄x号x室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按照合同原文相关书写)。然而合同签定至今,贵方任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交易过户的义务,并提出由本人追加费用支付合同上约定的由贵方承担的税费,已构成合同违约,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您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配合本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否则根据你们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任何一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x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违约方支付转让总价款20%的违约金。”本人人将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贵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本人诚望贵方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态度,立即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贵方应于收到本催告函之日起x日内与本人共同前往上海市x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x路x弄x号x室的房地产交易过户手续。如贵方任然拒绝履行合法义务,将被视为贵方合同违约,本人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贵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希望贵方在收到本函后的x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答复。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合同催告函 篇3

  致王先生:

  你于x年四月二十八日与我公司签订了《国际办公中心确认书》,在该确认书中双方就所选房屋的层数、房号、面积及价格等内容进行了约定,截止x年一月二十三日,你已向我公司交付房款160万元,我公司已经接受。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你购买我公司位于咸阳市国际办公中心8层04号、05号、06号、07号、0 8号房屋的五份合同已经成立,房屋总面积为1028.18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4172647元,契税等其他办证费用合计人民币225838.40元。现我公司郑重函告如下:

  1、你购买我公司位于咸阳市国际办公中心7层04号、05号、06号、07号、0 8号房屋的五份合同,我公司已经解除,并将上述房屋另行出售。

  2、你应当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102143.53元,我公司将在你已交付的房款中扣除,余款请你在十日内前来我公司领取,逾期不领的责任和风险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合同催告函 篇4

  钟先生:

  阁下于20xx年4月8日与本人就阁下承包xx街5-16号别墅室内装修工程事宜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1、工期120天;2、阁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按合同附件工程报价清单之项目及造价包干,工程过程中,发生之增加项目另行计算;3、除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外,工程完成竣工后三天内,发包方支付除质保金外其余工程款人民币68400元。合同签订后,阁下如期进场开工,本人也依约支付工程款,迄今除工程尾款68400元和质保金5000元外,本人已如约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款4420xx元。然而,工程开工后,在没有任何约定可顺延工期情形发生下,阁下却一再拖延工期,至今已逾期近七个月,尚未完工。本人一再催促,阁下不仅不抓紧施工,近期更以种种无端借口拒绝继续施工,要挟本人提前付款。

  针对阁下的无理言行,本人郑重指出:1、阁下将四个月的工程拖延工期七个月,已严重违约,本人有权追究阁下的违约责任,要求阁下赔偿损失;2、阁下提出的所谓“须在收尾时落实才可施工”的要求补缺资金的预算遗漏、更改、增加项目,其中第一部分的所谓“遗漏”,并不属合同约定另行计算之增加项目,且即使存在并成立,按照工程合同履行惯例也属于工程全部完工后结算事项,合同更没有约定业主必须随时支付;其中第二部分所谓“准备增加项目”,本人并没有意向要实施或委托阁下实施,何况这些也与阁下履行合同约定项目无关;最后两项所谓“前期补充项目”和“代支项目”,前者本是可计可不计的小活儿,且总计只有3498元,后者的所谓代支项目,实际也都是属于包工包料范围,且只有4400元,即使成立,两者相加,也仅有7898元!对于预算50多万元的工程,后续工程依照阁下陈述,至少还有门套、石膏线、栏杆、木地板、石材订制品、五金件、玻璃等,阁下以区区七千多元抗辩继续履行合同,太荒唐了吧?阁下的行为已经不仅是“有些不厚道”了!3、工程设计、预算、工期安排完全由阁下作出,120天的工期也符合本合同工程量正常的施工期限,该施工期限已包括常见影响因素造成的合理延长。作为专业的工程承包方,又是包工包料工程,阁下应当对可能的偏差和超预算备有充分的自有资金周转,无权将承包方因施工计划和管理的过错造成的成本增加强加给发包方,更无权以长期停工要挟发包方提前支付工程尾款或结算补差款!本人也没有义务在工程未完工之时聘请专业监理人员审核阁下随时提出的增加工程款请求。

  基于以上几点,本人郑重催告阁下:1、敬请在收到此函之日复工,并在20日内完成收尾工程,否则本人有权依法单方解除《工程施工合同》;2、若阁下无意继续履行合同,请即通知本人并在五日内进行已完成工程项目的确认工作;3、敬告阁下在交接前确保施工现场工程和物品安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不论阁下如何决定,本人保留向阁下追偿因拖延工期所致本人损失的权利。

  望慎重处理。

  xx街5-16号业主

合同催告函 篇5

  致:孙先生

  我司就与您的居间合同(亦称“中介合同”)纠纷事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郑重致函:

  因您与徐小姐已达成房产买卖合意,徐小姐作为买方,您作为卖方,我司作为中介方,于x年6月13日共同签订三方协议:《二手楼买卖合同 前程远扬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二手物业买卖协议书》,合同约定:您向徐小姐出售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18号恒基大厦雅江轩1704单元,约定成交价为25万元,过户费及中介费15500元由您与徐小姐共同承担。因一方原因(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等)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除需向买卖的另一方支付20xx0元违约金外,还需承担5000元中介代理费。

  合同签订后,您与徐小姐均依约向我司提交了房产过户的相关材料,但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过程中,因您存在双重户口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故徐小姐要求退还定金,待您注销了其中一个户口(身份证)后,徐小姐与我司多次催促要求重新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您以各种原因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拒绝重新向我司提交房产过户的相关材料,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以及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该合同并不因您户口的注销而失去效力,并且您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依据三方合同约定,您应该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中介费、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违约责任。

  请您尽快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诚望你在收到本函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否则,我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就您的违约行为追究您相应法律责任,并就我司可能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向你追偿。

  特此函告,望你慎思并妥善对待。

  X公司

  x年8月19日

合同催告函 篇6

  致:

  年 月 日,贵公司与我公司就 事宜签订《 》(简称“施工合同”),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贵公司应在 完成 工作。但截至目前,贵公司的迟延履约/履约不符行为已导致我公司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现通知如下:

  1、解除施工合同;

  2、请贵公司于 年 月 日前到我公司 处办理解除合同后的后续事宜。

  特此通知!

  通知单位:

  年 月 日

合同催告函 篇7

  致:孙先生

  我司就与您的居间合同(亦称“中介合同”)纠纷事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郑重致函:

  因您与徐小姐已达成房产买卖合意,徐小姐作为买方,您作为卖方,我司作为中介方,于x年6月13日共同签订三方协议:《二手楼买卖合同 前程远扬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二手物业买卖协议书》,合同约定:您向徐小姐出售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18号恒基大厦雅江轩1704单元,约定成交价为25万元,过户费及中介费15500元由您与徐小姐共同承担。因一方原因(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等)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除需向买卖的另一方支付20xx0元违约金外,还需承担5000元中介代理费。

  合同签订后,您与徐小姐均依约向我司提交了房产过户的相关材料,但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过程中,因您存在双重户口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故徐小姐要求退还定金,待您注销了其中一个户口(身份证)后,徐小姐与我司多次催促要求重新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您以各种原因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拒绝重新向我司提交房产过户的相关材料,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以及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该合同并不因您户口的注销而失去效力,并且您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依据三方合同约定,您应该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中介费、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违约责任。

  请您尽快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诚望你在收到本函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否则,我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就您的违约行为追究您相应法律责任,并就我司可能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向你追偿。

  特此函告,望你慎思并妥善对待。

  X公司

  x年8月19日

  xx省律师事务所 叶律师

  Tel:

合同催告函 篇8

  致刘、彭:

  我公司承租二位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深业中心大厦A栋房屋,近期因二位不能妥善处理个人经济问题,已致使我公司租赁上述房屋以供教学之用的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我公司作为承租方现依法告知二位:

  一、我公司决定于x年2月5日解除与二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至x年2月5日期间,二位作为出租方可自行对外发布招租信息;我公司对潜在承租方的看房行为将给予全力配合。

  三、本合同的解除系因二位个人原因导致,故二位构成根本违约;请务必于x年2月5日前将收取我公司的押金人民币10000元予以全额返还。

  四、请二位于x年2月5日,到租赁房屋内办理交接事宜,若二位逾期不至或拒绝办理交接手续,则视为我公司已经向二位按《房屋租赁合同》之约定履行了房屋交接义务,我公司将不再对二位承担《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任何合同义务及法律责任。

  因二位未事先告知联系地址及方法,我公司无法直接联系到二位,故决定将本函予以公告敬请知悉。

  通知人:青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x年12月22日

合同催告函 篇9

  致:先生

  广东律师事务所系在广东省司法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系中国注册律师,具有合法执业资格。本所受(以下称委托人)之托,指派颜律师(执业证号:)处理委托人与您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事宜,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郑重致函:

  委托人于x年11月10日与您签订了《xx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合同编号:NO ),合同约定您向委托人购买位于xx市XX区栋X单元XX单位房屋,房屋产权证为:深房地字第,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总房价为人民币 XX万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您依约支付了定金人民币X万元整。

  你们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买方须于x年12月11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之外的首期款人民币X拾万元整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帐户,卖方须依买方或第三方的通知前往约定的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但据委托人所述,您和第三方至今没有通知委托人前往约定的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办理资金监管手续。虽经委托人多次催促,您仍拒绝履行该项合同义务,并于x年12月14日正式通知委托人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您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办理首期资金监管手续,否则根据你们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十二条的约定:“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支付每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任何一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15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违约方支付转让总价款20%的违约金或承担定金罚责。”委托人将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

  现依据委托人的要求,请您尽快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诚望您在收到本函后的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否则委托人将采取法律手段就您的违约行为追究您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您追索。

  特此函告。望您慎思并妥善对待。

  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颜

  x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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