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民医院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菁华1篇

时间:2023-04-02 18:12:03 来源:网友投稿

南民医院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1Z人民医院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院药品阳光采购,落实我院《阳光用药工程实施细则》,根据浙江省卫生厅“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精神,《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南民医院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菁华1篇,供大家参考。

2023南民医院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菁华1篇

南民医院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1

Z人民医院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院药品阳光采购,落实我院《阳光用药工程实施细则》,根据浙江省卫生厅“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精神,《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规范医院新药引进程序、药品确标程序、药品采购程序、采购流程,做到程序规范、流程合理、公开公正、监督有效;保障药品供应,保证药品质量。

二、药品遴选范围:遴选药品应是我院药品采购目录中的品种(按药品通用名),并在由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公布的现行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内进行遴选。

三、药品确标原则:质量优先、兼顾价格;同一通用名药品,剂型类别相同(分口服、注射等),确标品种数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品规;同一通用名药品,剂型相同,因临床治疗需要,超过两个品规的(如胰岛素制剂等),应有充分依据,并经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批准,方可配备;同一通用名药品如列入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招标中标目录或省基药增补目录的,予以优先;考虑到临床用药的延续性,现用品种,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予以保留;曾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问题的药品或生产厂家不予选入;在我院被列入黑名单的,曾有不良销售记录的药品及厂商,一年内不予采购;抗菌药物品种遴选,应结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

四、药品确标程序:确标前期准备,基于本院现用药品供应目录,充分征求临床各科的用药需求及意见,对专科用药临床专科可提出初步目录,由药剂科汇总拟出药品调整初步意见;院长召集委员召开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会议,药剂科汇报前期汇总意见及调整初步方案,由各委员讨论、审议;确定调整方案后,根据省中标目录,遴选各药品的生产企业及品规,各委员签字后形成药品确标目录,院纪委*门派员全程监督;药品确标结果在院网上予以公布,并在公布后7天内,由药剂科负责接受临床对确标目录的意见;不同意见视具体情况,经院长同意后,做出相应处理,并在下次药事会予以说明;公布期结束,药剂科药品采购部门按照确标目录及时调整采购。

五、药剂科应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目录,合理制定采购计划,选择区域内商业信誉良好、配送能力强的药品经营企业,挂网采购,并严格执行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销售价格。

六、因临床治疗需采购招标目录外的药品,按《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新药引进执行《__新药引进制度》执行;其他药品(未在我院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省标药品)按《__药品临时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七、无特殊情况下,本院药品确标目录在一个招标周期内可不予调整,调整周期不得少于1年。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属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阳光用药工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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