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排查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2篇

时间:2023-05-01 08:18: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有关排查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

  

  最新整理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园区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彻底摸清情况,我委对各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认真开展了梳理排査,现就我委各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

  我委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制定了《园区党工委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党委成立了排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抓好园区各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确保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的梳理排查工作。对20xx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印发以后新发展的党员进行逐一排查,对印发之前发展的党员进行抽查。

  二、梳理分析与管理

  园区党工委对照通知所列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重点排查了党工委成立后新发展党员情况。一是通过查阅党员档案7份、相关会议15次、谈话记录等当时,进一步核实党员资料信息等相关档案,发展程序符合程序,未发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等违规违纪发展党员现象;二是要求非公企业党支部建立支部党员台账,党员档案都按照要求制定专人负责管理。目前,组织关系转入园区党工委的所有党员信息已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三、存在的问题

  在排查工作中,由于非公企业党员中有不少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未转入,导致排查清理工作不能全面覆盖,部分党员的档案未能查看。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按要求、按程序新发展党员,确保按时间按进度高质量推进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作,及时帮助接收的预备党员转正,做好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台账等工作。

篇二:有关排查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

  

  党员违法违纪排查清理工作总结3篇

  一、排查清理的对象、范围和问题

  集中排查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是:2013年1月1日至今,任期内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市、乡两级党代会代表;任期内被终止代表资格、暂停执行职务的市、乡两级党员人大代表;任期内被撤销资格的党员政协委员;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党员。

  (一)党代会代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应当终止代表资格而没有终止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免去党政领导职务,应当停止执行代表职务而没有停止的。

  (二)党员人大代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罢免、责令辞去、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以及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人大代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三)党员政协委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政协委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四)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重点排查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应当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重点排查涉及“黄赌毒”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分、处理的。

  二、排查清理的步骤方法

  该项工作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党代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及本支部党员排查清理工作。

  (一)党员自我确认。9月30日前,由各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组织党员自我确认2013年以来是否存在排查清理针对的违纪违法问题,填写《党员违纪违法问题自我确认情况表》(见附件1),10月8日前各支部将相关信息汇总至镇党建办。对主动承认问题、认错态度较好的可适当从轻予以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存在问题继续隐瞒、拒不认错的,经有关部门查证后予以从重处理。

  (二)部门联动核查。请各党支部认真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1-4列,见附件2),请镇纪委协同镇人大、司法所按照有关信息对党代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党员政协委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5-6列,见附件2)后及时反馈给各党支部,由各党支部汇总后报镇党建办。此项工作应在10月19日前完成。

  (三)分类提出意见。2016年10月24日前,根据梳理的人员信息,镇党建办会同镇纪委,进一步甄别核实存在问题人员的“两代表一委员”身份、党员身份以及是否受到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其中,党员“两代表一委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由镇人大办、党建办填写《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1-2〉);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的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由镇党建办填写《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3-4〉),建立相关台账,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依规依纪处理。2016年11月7日前,根据排查情况和核实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区分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等情况,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对未按照规定终止党代会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区别情况由镇纪委负责办理;对列入排查清理对象的其他人员,未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的由镇纪委负责办理,未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由镇党委负责办理。党员个人若对处理事由有异议,可由司法机关个别复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排查清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党支部要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运用党内有关法规文件,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防止随意性、片面性。要严格依规依纪办事,特别是对相关人员的处理,要区分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等情况,准确把握处理政策,严格落实处理程序,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确保排

  查清理工作经得起检验。要严肃保密纪律,清理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负面炒作。四、强化工作责任。排查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党支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保质报送相关材料。镇纪委将对各支部排查清理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对排查清理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排查清理结束后,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防止出现新的积压。

  党员违法违纪排查清理工作总结

  **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围绕“四个自我”(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我局及社区共14个党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近期的深入走访和摸排,顺利完成了排查摸底阶段的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深入走访摸排,夯实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基础

  (一)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全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立即行动,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了《**县住建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宣贯全县会议精神,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同时以政策为导向,在全系统掀起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教育热潮,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政策文件,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了对本次处置工作的认识,端正了思想动机,掌握相关政策。为了更好的让广大社区党员知晓和了解本次活动的要求和工作流程,我局在社区工作地点和所辖小区内张贴和发放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运行图》和《致广大共产党员的一封公开信》,让分散在各个社区角落的党员们知道如何找到组织,如何回家。

  (二)深入清理,摸清底数。局属各支部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所属党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清查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党员、教育实践活动中民主评议为“差”的党员(简称“三不一差”党员)情况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情况,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为了更好的掌握我局党员动向和具体情况,我局将所辖党员科学分为了“五种情况”,即:对于合格党员,认真填写《排查清理信息登记表》予以确认;对于不愿登记的党员,由本人书面提出相关问题,并由本人签字、压盖手印,确定为问题党员;对于失联党员,通过认真走访和多方查找,确定长期无法联系的,由各党支部书记明确失联时间,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对于死亡党员,经党支部书记确认后提出注销申请;对于去向不明确党员,由党员本人说明及书写已转入外地或外部支部名称,并由各支部书记签字及盖章予以确认,报上级党委进行核实,明确是否已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三)逐一分析,开展“双找”。对于以上党员“五种情况”,局属各党支部因势利导,分别做出处理意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局针对社区党员问题多发的状况,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社区,多次召开社区7个党支部工作调度会议,听取社区支部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过深入了解,问题主要集中在对社区对失联党员的查找确认上,为了能更大限度的缩小失联范围,我局对初步列为失联党员的群体采取了以下工作方法,尽全力查找。具体做法是:一是查找其关系网,找到其亲属及朋友,与党员本人取得联系;二是通过查询公安、社保信息,找到联系方式;三是通过实地查访,多方询问,通过捎口信、交叉联络的方式,辗转找到本人进行确认。通过近期认真细致的查找,我局将社区失联党员由以前的50余人缩少到了40人,统计出死亡党员15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流动党员合格标准难界定。**县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县,务工经济是部分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有的党员为了生计常年在外务工,党费靠家人代缴,党组织与流动党员的沟通基本上是电话、短信联系,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出现鞭长莫及现象。

  (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创新不够。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停留在程序化、格式化的基础上,对党员民主评议办法,过分依赖,没有创新更好的载体。

  (三)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不够。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的学习不到位,开展的组织活动不多,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缺乏沟通,相互了解不深,民主评议靠感觉和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党组织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活动,让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归属感,抓好党员即知即改工作。

  二是进一步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与发展党员工作结合起来。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四个培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深入考察党员入党动机,强化发展对象公推选优,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公认度,优化完善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落实好发展党员公示制,全面考察党员德能表现,落实发展党员培训制度,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三是进一步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与树立典型结合起来。坚持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树立党员先进典型两手抓,对党内除名的党员进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对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优秀的党员,深入挖掘先进事迹,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党员违法违纪排查清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的通知》精神以及区委组织部对此项工作的部署要

  求,我镇立即行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安排专人进行了排查清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我镇把此次清理排查工作作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召开了支部书记会议,镇党委书记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安排由镇党委副书记和镇党政办主任具体负责排查清理工作。

  二、严格政策,认真排查清理。按照排查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镇分两步开展了排查清理工作。一是对中共新墩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129人,新墩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党员代表35人,新墩镇出席中共甘州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15人,新墩镇出席甘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及在我镇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1人(王斌)进行了认真排查。二是对全镇1213名党员受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排查。经排查我镇无应当终止代表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党代会代表;无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的党员;无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的党员。在清理排查过程中,镇党委积极与人大、纪委、司法、派出所紧密配合,积极衔接核对,保证了清理排查工作的准确性。

  三、下一步清查计划。下一步,我镇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进一步完善党代表、人代表、党员的日常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党员受刑事追究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及时处理新发现的问题,确保党员队伍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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