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解读
所谓的光辉岁月,并不是以后,闪耀的日子,而是无人问津时,你对梦想的偏执。
花林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我村基础设施管理,确保已建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的功能作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立我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础设施是指本村内的公路、机耕道、人行便道工程等农村公路道路设施及库、塘、堰、河堤、提灌站、防旱池、农田排灌水沟、人畜安全饮水等农用水利设施和农村沼气设施。
二、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管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政府推动,村、社、户联动,分级负责,规范运行,构建基础设施管理体系,成立村有领导管理小组,社有管护人员的管理运行机制。
三、基础设施管护领导小组职责
1.
.统计辖区内基础设施的数量并汇总上报;
2.
.编制辖区内基础设施维修、养护计划;
3.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发动群众自觉维护基础设
施。
四、管护人员的职责
1.加强公路、道路管护及巡查,做到路面基础平整,无大的坑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边沟
同是寒窗苦读,怎愿甘拜下风!
所谓的光辉岁月,并不是以后,闪耀的日子,而是无人问津时,你对梦想的偏执。
排水畅通无堵塞,并使之达到晴雨畅通的要求。
2、加强公路桥梁、涵洞和不良地质路段的检查保养,维修与加固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畅通。
3、加强保护路产路权,禁止公路“三乱”依法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污染、毁坏路产的行为。
4、加强对农用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实施对工程设施的日常巡查、制止侵占,破坏设施行为,保证农用水利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5、加强对人畜安全饮水设施水源地周边的管理,限制和禁止水源地周边有害化肥,农药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共水源受到污染,保证饮水安全。
6、加强安全使用沼气的知识宣传,设施经常性检查,维修、制止破坏、拆卸,确保所建沼气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五、积极发挥群众在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协议,由协会负责设施维护管理
,费用的收取,以及设施维护等工作。
六、多渠道筹集基础设施管理经费,按照“谁受益、谁承担、谁管理”原则,由村级集体收入或由受益群众按“一事一议”方式筹集资金解决,鼓励将有收益来源的基础设施进行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经营使用权,其收益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管护。
同是寒窗苦读,怎愿甘拜下风!
所谓的光辉岁月,并不是以后,闪耀的日子,而是无人问津时,你对梦想的偏执。
七、禁止下列破坏、侵占基础设施的行为
1、擅自占用基础设施。
2、盗窃和故意损毁村基础设施、设备。
3、向农村基础设施排放有毒有害等物质。
4、向农村基础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污泥等废弃物。八、对破坏和非法侵占农村基础设施的行为,由主管部
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造成基础设施损毁
的,应当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对擅自占用基础设施的,应
当及时依法查处,对盗窃基础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同是寒窗苦读,怎愿甘拜下风!
篇二: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解读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是指为了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包括道路、桥梁、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可以提高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可以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可以保障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农村基础设施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可以加强对基础设施的监管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可以提高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同时,农民也应该积极参与到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中来,共同维护好农村基础设施的安全和稳定。
篇三: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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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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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内容如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X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营按照“政
府主导、群众主体,谁受益、谁维护”的总体要求,聚焦有人管、有
钱管、有机制管的“三个有”;突出明确管护范围、明确管护权属、明确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资金、明确管护责任等“五个明确”;创新
专业管护、市场化管护、自行管护“三个模式”,确保我镇农村基础
设施管护运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有人管.对农村所有公共基础设施,明确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
权,凡出现自然灾害,有人及时排危抢修;凡出现人为破坏,有人代
表集体进行制止和索赔;凡出现使用故障,有人及时维修养护;凡出
现资产闲置,有人引导正确使用,着力解决“有人用、无人管”问题。
有机制管.夯实镇、村、农户的管护责任,形成一批可操作、有
实效的好的办法措施,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管护制度。对每一类公共
基础设施都要明确建设、移交、管理、验收、监督等制度,对具体管
护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监督,并根据考评结果支付一定的管
护报酬,切实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有心管、无力管”的问题。
有钱管.以村集体投入为主,以群众自筹投入为补充,多渠道筹
措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资金,逐步实现人员管理有报酬、损坏维修
有资金、灾后恢复有保障,着力解决“有钱建、无钱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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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管理范围将各级财政投入建设的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
10项具体内容。
1、村内油路、水泥路,包括通村路、通组路、产业路;
2、小型
水利设施,包括村级供水站、饮水及灌溉管网设施等;3、幸福院;4、村卫生室;5、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包括文化广场、演出舞台、文化
活动室、体育场、健身房等设施设备;6、村级活动场所,除文化体
育设施以外的基础设施,包括村支部、村委会办公用房、活动场地等;
7、路灯;8公厕;9、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垃圾桶、垃圾箱、拉运
车辆等;10、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
等工程形成的渠道、护坡挡墙等资产。
二、明确管护权属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尊重历史、兼
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将村内各项产权明晰的公共
基础设施产权移交到村,村委会负责日常管护,建立“村有、村管、村使用”的管护责任体系。明确管护清单,切实做到物有人管、事有
人办、责有人担。
三、明确管护标准结合行业规定和管护实践,制定明确管护标准。
道路管护标准:路面平整,干净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路
肩无缺口,安全设施齐备,路容路貌良好。
公厕管护标准:标识清楚,设施完备,清理及时,卫生清洁。
幸福院管护标准:设施维修及时,卫生干净整洁。
村卫生室管护标准:环境卫生整洁,设施维护及时,垃圾分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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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四、明确资金来源资金投入是做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要采取“五个一点”的办法,即“向中省市县争取一点、行业部门补助一点、镇级财政筹措一点、村集体经济支付一点、投工
投劳折算一点”的办法,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
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方面资金,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管
护的投入力度,确保正常运行。
五.
明确管护责任镇上成立X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由镇长X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农
业办,负责全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
核。各村成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站,由村主任担任站长,负责村
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考核。
专业管护+市场管护+自主管护专业管护。全面推行”五岗十二员”管理制度。
“五岗”:即农村道路管理岗、水利设施管理岗、村卫生室管理
岗、公共服务场所管理岗、环卫设施管理岗,岗位负责人从“十二员”中产生。“五岗”负责组织管理“十二员”,以志愿者服务、老党员、村组干部、环卫员为主、支付报酬为辅的工作模式。
“十二员”:即道路管理员、水利设施管理员、幸福院管理员、村卫生室管理员、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
员、路灯管理员、村扶贫工厂管理员、扶贫产业园管理员、公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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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员、其他设施管理员,根据任务量大小据实确
定每一类管理员的数量;市场管护。对垃圾清运等村级无力承担的管
理任务,由专业公司承担,定期处理等方式予以解决。
自主管护。一方面组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对道路等基础设施进
行定期义务管护;一方面激励引导群众对自家院落、房前屋后等区域
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清扫保洁,全方位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
施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353”管理机制,农村公共基础设
施产权全部移交给村两委会,归全体村民所有,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真正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实现“村有、村用、村管”建立镇、村、组三级责任明确的统一管理机制,真正推动农村公共基
础设施管理全面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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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解读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三篇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一篇第一条
为全面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提升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水平,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办函〔2020〕83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办函〔2020〕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指村级环境卫生管理、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及绿化养护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镇街村组的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后续管护,已列入行业主管部门维护的设施不在维护范围内。
第四条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指导、镇街组织、农民主体”的原则,发改科技局为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完善后续管护及考评制度,监督检查部门、镇街及村组的后续管护工作,争取经费、队伍等保障,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市扶贫、水利、电力、交通、农业农村、教体、工贸、民政、文旅等相关部门为指导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指导镇街及村组做好后续管护工作;各镇街具体组织实施,要把农村基础设
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动员各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村组为管护主体,要在镇街的组织领导下,全面做好所在村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管护工作。
第五条
发改科技局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的综合协调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镇街负责本办法在所辖村组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管护范围。将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1.村内油路、水泥路,包括通村路、通组路、生产生活道路。
2.小型水利设施,包括人饮工程中的高低位水池、管网、防护网、防护挡墙等设施,灌溉渠道、管网设施等。
3.0.4kV—0.2kV电表闸刀以下线路。
4.农村养老院、互助幸福院等。
5.村卫生室。
6.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包括文化广场、演出舞台、文化活动室、体育场、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
7.村级活动场所,除文化体育设施以外的基础设施,包括村委会、村级活动场地等。
8.村内绿化、美化。
9.公共路灯等亮化工程。
10.公厕。
11.卫生保洁及垃圾处理设施,包括村庄卫生保洁、村庄连接带卫生连片保洁、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清运车辆等。
12.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形成的渠道、挡墙护坡等。
第七条
管护标准。依据《榆林市农村公厕管理办法(试行)》(榆政农函〔2020〕47号)《神木市电力局配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神电局发〔2020〕4号)《神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神政办发〔2019〕53号)《神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神政办发〔2020〕171号)《神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神政办发〔2014〕114号)《神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神政办发〔2020〕12号)《神木市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神卫计发〔2018〕180号)等办法的标准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
(一)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
1.公共场所管护。主要指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卫生室、文化礼堂等公共场所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日常管护,区域范围保持干净、整洁,门窗、护栏无破损、缺失,及时做好维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路灯维护。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路灯立杆无破损、倾
斜,灯具照明正常。
3.村内道路管护。加强村内道路、水渠管护及巡查,做到路面基本平整,无大的坑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路标路牌、警示标志、安全设施齐备。水渠边沟排水通畅无阻,雨水排放流畅。
4.公厕管理维护。公厕全年开放使用,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地面、墙面、厕坑、洁具的整洁,自来水畅通、照明灯具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设施有破损及时修复。
5.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文化广场、演出舞台、文化活动室、健身活动场地、器材有专人检查维护,有破损并及时修复。
6.电力维护。0.4kV—0.2kV电表闸刀线路无破损、漏电等情况。
7.农村养老院、互助福利院管护。设施维护维修及时,干净卫生整洁,运行正常。
(二)农村环境长效保洁
1.道路保洁。对各村辖区内道路和通道的卫生保洁工作,实行巡回动态保洁制度。道路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
2.庭院保洁。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活动场所等房前屋后进行打扫清理;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无垃圾污物。
3.垃圾收集。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按时收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
1.高低位水池无破损、漏水,防护围栏、防护挡墙完好,供水管道畅通,水质达到国标要求,安全饮水率达到100%。
2.农耕道路、渠道、水坝等生产设施有专人管护,每周巡查管护次数不少于2次,发现农耕道路损坏、渠道堵塞、水坝破损等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及时修复到位。
第八条
市发改科技局牵头,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和服务;各镇街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后续管护工作计划,明确后续管护措施,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将领导小组及管护工作计划报扶贫办备案。
第九条
市发改科技局每年组织4次抽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建立考核台账。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二篇X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营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谁受益、谁维护”的总体要求,聚焦有人管、有钱管、有机制管的“三个有”;
突出明确管护范围、明确管护权属、明确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资金、明确管护责任等“五个明确”;
创新专业管护、市场化管护、自行管护“三个模式”,确保我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有人管.对农村所有公共基础设施,明确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凡出现自然灾害,有人及时排危抢修;
凡出现人为破坏,有人代表集体进行制止和索赔;
凡出现使用故障,有人及时维修养护;
凡出现资产闲置,有人引导正确使用,着力解决“有人用、无人管”问题。
有机制管.夯实镇、村、农户的管护责任,形成一批可操作、有实效的好的办法措施,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管护制度。对每一类公共基础设施都要明确建设、移交、管理、验收、监督等制度,对具体管护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监督,并根据考评结果支付一定的管护报酬,切实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有心管、无力管”的问题。
有钱管.以村集体投入为主,以群众自筹投入为补充,多渠道筹措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资金,逐步实现人员管理有报酬、损坏维修有资金、灾后恢复有保障,着力解决“有钱建、无钱管”问题。
一、明确管理范围
将各级财政投入建设的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10项具体内容。
1、村内油路、水泥路,包括通村路、通组路、产业路;
2、小型水利设施,包括村级供水站、饮水及灌溉管网
设施等;
3、幸福院;
4、村卫生室;
5、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包括文化广场、演出舞台、文化活动室、体育场、健身房等设施设备;
6、村级活动场所,除文化体育设施以外的基础设施,包括村支部、村委会办公用房、活动场地等;
7、路灯;
8、公厕;
9、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垃圾桶、垃圾箱、拉运车辆等;
10、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形成的渠道、护坡挡墙等资产。
二、明确管护权属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将村内各项产权明晰的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移交到村,村委会负责日常管护,建立“村有、村管、村使用”的管护责任体系。明确管护清单,切实做到物有人管、事有人办、责有人担。
三、明确管护标准
结合行业规定和管护实践,制定明确管护标准。
道路管护标准:路面平整,干净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路肩无缺口,安全设施齐备,路容路貌良好。
公厕管护标准:标识清楚,设施完备,清理及时,卫生
清洁。
幸福院管护标准:设施维修及时,卫生干净整洁。
村卫生室管护标准:环境卫生整洁,设施维护及时,垃圾分类处理。
四、明确资金来源
资金投入是做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要采取“五个一点”的办法,即“向中省市县争取一点、行业部门补助一点、镇级财政筹措一点、村集体经济支付一点、投工投劳折算一点”的办法,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方面资金,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管护的投入力度,确保正常运行。
五.明确管护责任
镇上成立X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X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农业办,负责全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各村成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站,由村主任担任站长,负责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考核。
专业管护+市场管护+自主管护
专业管护。全面推行“五岗十二员”管理制度。
“五岗”:即农村道路管理岗、水利设施管理岗、村卫生室管理岗、公共服务场所管理岗、环卫设施管理岗,岗位负责人从“十二员”中产生。“五岗”负责组织管理“十二
员”,以志愿者服务、老党员、村组干部、环卫员为主、支付报酬为辅的工作模式。
“十二员”:即道路管理员、水利设施管理员、幸福院管理员、村卫生室管理员、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员、路灯管理员、村扶贫工厂管理员、扶贫产业园管理员、公厕管理员、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员、其他设施管理员,根据任务量大小据实确定每一类管理员的数量;
市场管护。对垃圾清运等村级无力承担的管理任务,由专业公司承担,定期处理等方式予以解决。
自主管护。一方面组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对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定期义务管护;
一方面激励引导群众对自家院落、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清扫保洁,全方位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353”管理机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全部移交给村两委会,归全体村民所有,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真正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实现“村有、村用、村管”。建立镇、村、组三级责任明确的统一管理机制,真正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全面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三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提升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水平,根据《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要求,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是指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维护及绿化养护等,其中环境卫生管理指村庄卫生保洁、村庄连接带卫生连片保洁、垃圾收集与清运、垃圾处理;公共设施维护主要指公共路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村排污管网及村口至镇或城市主管网管道)、公厕、文体设施等的维修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金华市区(包括婺城区、金东区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所有农村(不含撤村建居)的相关基础设施的管理。已列入行业主管部门维护的设施不在维护范围。
第四条
以政府引导、区级推动、部门指导、乡镇组织、农民主体、市场运作、专业管理为原则,完善制度、经费、队伍等保障,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第五条
市农办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婺城区人民政府、金东区人民政府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所辖农村的实施。
第二章
项目和要求
第六条
环境卫生管理。
(一)村庄卫生保洁。以村为单位做好村内道路及公共区域(含水域、绿化带、垃圾房等)的清扫及保洁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大力推行农村"门前三包"管理制度,明确村范围内机关单位、学校、个体工商户、市场、企业、住户等的保洁责任,对其办公、办学、生产经营场所及住所周围从临街建筑物外墙到路缘范围内包绿化美化、包卫生保洁、包无乱搭乱放。
(二)村庄连接带卫生连片保洁。以镇为单位做好村庄之间沿路、沿河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道路、河道两侧可见范围内无垃圾。已经列入公路及河道管理部门管理的区域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内。
(三)垃圾收集清运。农户生活垃圾投放至规定收集点,村保洁人员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房,乡镇(街道)负责运至中转站(实行分散处理的村根据实际另行确定)。建筑垃圾在确保无害情况下由产生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运至指定堆放点。
(四)垃圾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应大力推行减量化处理办法,减少垃圾出运量。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主要采取集中处理方式,就近运至垃圾填埋场、焚烧厂作无害化处理,各乡镇(街道)不得擅自填埋或焚烧(建有经环保评估通过的焚烧设备除外)。工业垃圾处理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共设施维护。
(一)公共路灯维护。确定专业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照明。
(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
排污管网维护:主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每年至少清淤1次)。
沼气池(厌氧池)维护:主要做好沼气池(厌氧池)检查井盖日常检查及破损更换、进水井定期检查和清掏、沼气池(厌氧池)每年一次清渣。其中,沼气池(厌氧池)定期清渣由区级农办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体化办统一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
(三)公厕的管理维护。公厕全年开放使用,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地面、墙面及厕坑、洁具的整洁,自来水畅通、照明灯具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设施有破损及时修复。
(四)文体设施的管理维护。健身活动场地良好,器材有专人检查维护,有锈蚀、破损及时修复。
第八条
绿化养护。确定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中耕除草、修剪整枝、治虫防病、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
市农办牵头制定考核细则,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和服务。
第十条
婺城区、金东区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都要成
立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农办或城乡一体化办,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落实专门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
乡镇(街道)每年年初编制辖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化管理计划,明确每个行政村的长效管理项目,报区农办(一体化办)审核,以区为单位统一报市农办备案。
第十二条
建立分级考核机制。市每年组织四次抽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区对每个乡镇(街道)每两月检查考核;乡镇对每个行政村每月检查考核;行政村每天对管护队伍检查考核。建立考核台账,考核结果与长效管理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及管护队伍报酬支付相挂钩。
第四章
资金补助和管理
第十三条
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经费实行区为主、市补助、乡镇(街道)适度自筹、农户(含企业)适当缴纳的办法筹集。
第十四条
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的长效管理专项资金,每年年中预拨一次,年底核拨一次,具体由婺城区、金东区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安排使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卫生保洁、污水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等管理项目的人员报酬和垃圾清运开支。
第十五条
市财政根据各区农村2011年底在册人口数定额补助,具体计算办法为:区补助定额=市补助资金总量×
2011年底区农村在册人口数&Pide;市区农村2011年底在册人口数。
第十六条
实际拨付额度根据考核细则确定,具体计算办法为:实际拨付额度=区补助定额×考核等级系数,其中优秀等级系数为100%,良好等级系数为80%,合格等级系数为60%,不合格系数为0。
第十七条
区财政要根据市以奖代补额度按不低于1:1.5配套(按区补助定额计算)。凡未足额配套,但配套额度比例大于等于1的,市财政将以考核日为截止期,在补助时扣减对应金额,具体计算办法为:扣减额度=区补助定额×1.5-实际配套金额。配套额度比例小于1的,市财政不予补助。
第十八条
市审计局要定期对长效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市农办与财政局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的监管。
第十九条
婺城区、金东区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并报市农办审查备案。
第二十条
市以奖代补资金、区配套资金及收取的有偿服务费都要专款专用,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补助办法有效期为三年,自2012年6月2日起实施。
篇五: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解读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政策解读|关注我们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村?电路?信以及公共?居环境、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撑,是推进乡村全?振兴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产?活条件明显改善。但随着建后管护任务逐渐增加,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益显现,主要表现在管护主体不明、管护机制不活、管护标准不清、管护经费不?等??。?、出台背景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是中央全?深化改?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作出的重?决策部署。2019年10?19?国家发展改?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以下称《指导意见》),2020年7?省发展改?委、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的实施?案》(苏发改农经发〔2020〕807号,以下称《实施?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了《新坍镇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实施?案》?、重点任务(?)主要?标: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基本建?,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基本落实,管护?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到2030年,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全县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体化管护。到2035年,全县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健全并管护到位。(?)落实管护制度: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全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实?分类分级管理,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三)压实?业主管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业主管部门制定各?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并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四)强化运营企业和公共服务供给单位管护责任: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加强对?业范围内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五)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管护监督作?:村级组织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及产权归村级组织所有的村内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六)?泛调动村民主动参与:引导农民群众做好房前屋后的保洁,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的管护。三、建??效的分类管护机制(?)完善?经营性设施政府或村级组织管护机制:没有收益的?经营性基础设施,按照权属关系,由镇相关?业主管部门或村(居)负责管护。(?)健全准经营性设施多元化管护机制:运营企业、镇相关?业主管部门或村(居)按照权属关系管护经营收益不?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准经营性设施,政府和经济实?强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营企业予以合理补偿。(三)创新经营性设施市场化管护机制:出台相关?持政策,?励各类企业、专业机构从事运营管护。(四)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体化管护:?持有条件的村(居)可通过统?管护?式,将镇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源、模式和?段逐步向农村延伸。四、完善相关管护配套制度(?)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镇相关?业主管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建?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
(?)建?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同步落实制度:要按照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合理布局和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通盘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落实管护责任(三)建?市场化专业化管护制度:研究制定完善?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政策措施。五、优化多元的资?保障机制(?)建?政府投?稳定增长机制:建?健全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财政预算?出制度,加快建?政府投?稳定增长机制(?)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根据国家规定及时调整完善?地出让收?使?范围,加?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投??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地?市后,可将?定?例?市收益?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三)完善使?者付费制度:正确处理好使?者合理付费与增加农民?出的关系,逐步完善农村准经营性、经营性基础设施收费制度。六、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领导?组,创新管护体制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情况纳?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绩效管理。(三)开展宣传引导:加强法律宣传和政策解读,提升??农村群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公益?告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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