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建议(6篇)

时间:2023-05-05 18:48: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建议

  

  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品质我们要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生问题涉及到国家的各个层面,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单列成章,内容丰富,包括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等方面。下面我分别从这几个方面来谈谈政府对于民生保障和改善提出的具体举措。

  一、完善分配制度是增进民生福祉的第一要义。在任何国家里,要依靠市场体系的“涓流效应”来使民生福祉得到全面提升是很难的。一般都要通过政府干预,通过分配制度的完善来形成对社保体系的完善,对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这是世界通用的办法,在我们新时代新征程中,分配制度要放在更为重要的地位。

  第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促进高质量就业的有力保障。就业是民生之本。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做好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健全创业带动就业保障机制,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劳动保障机制,更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

  第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健康发展的有效前提。社会保障是社会生活中与每个人密切相关的问题。中国要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协调、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基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医保异地结算,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保障人民健康的整体体现。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地位,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疫情防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病传播,是当前最重要的任务。

  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符合我国人民民主的民族性,也是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目前,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应该认真研究国家的最新政策,以人民的福利为最高原则,以确保人民的基本生活。

篇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建议

  

  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完善分配制度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我们不得不反思,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社会正在努力完善分配制度、增进民生福祉并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使公众能够从改革开放中受益。

  首先,要增进民生福祉,政府应该加大资金的投入,在公共卫生、教育、社会保障、文化活动等方面做出更多的投入,使社会更加平等、公平,让公众享受丰富的社会福利。其次,要完善分配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财政政策,改善经济社会结构,实行征税公平,加强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改善财政收支结构,均衡收入分配,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改善劳动条件,建立社会福利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再次,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政府应该加强宏观调控,对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更加科学和有效的政策,加强市场管理,加大对少数民族和困难群体支持,提高人民素质和水平,提高职业能力,促进就业,改善消费水平。此外,政府应该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政策,采取相应措施来保护环境,以免受到过度污染的损害。同时,要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实施有针对性的住房保障政策,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困难,给公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最后,政府应该大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全面推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法治、道德民主和社会管理共同发展的体制安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分配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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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贡献。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我们正是在推进改革进程中,在不断完善分配制度,增进民生福祉并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努力搭建小康社会的桥梁和纽带,推动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提高。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继续实现中国梦,为全体人民带来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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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分配制度】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我们不得不反思,在过去的数十年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正在努力完善分配制度、增进民生福祉并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使公众从改革开放中受益。

  首先,要增进民生福祉,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在公共卫生、教育、社会保障、文化活动等方面做出更多投入,使社会更加平等、公平,使公众享受更多的社会福利。其次,要完善分配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财政政策,改善经济社会结构,实行征税公平,加强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改善财政收支结构,均衡收入分配,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改善劳动条件,建立社会福利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再次,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政府应该加强宏观调控,对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更加科学和有效的政策,加强市场管理,加大对少数民族和困难群体支持,提高人民素质和水平,提高职业能力,促进就业,改善消费水平。此外,政府应该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政策,采取相应措施来保护环境,以免受到过度污染的损害。同时,要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实施有针对性的住房保障政策,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难题,给公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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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建议

  

  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怎么样

  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便是增进民生福祉,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更多的权利。民生福祉指的是公共资源的利用,它涉及到众多方面,如职业、教育、健康、文化等等。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来讨论如何通过增进民生福祉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首先,要增强职业技能,为公民提供足够的技能培训。让他们能够以优秀的技能和能力来面对挑战,从而更好地掌握自己设定目标的工作机会,有助于公民可持续的经济发展。还应当加大对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有关部门应该为他们提供教育、健康、文化、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以确保他们的生活得到改善。

  其次,要丰富和发展文化产业,促进艺术与文化的发展。只有有文化的社会,才能有精神和身体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强艺术文化领域内的教育及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审美意识,提升生活品质。此外,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更加完善的法律环境,让公民更好地了解法律权利义务,守法习惯,以利政府和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最后,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强化保障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大公共卫生安全领域的投入,加强疾病防控和保健,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改善广大公众的常住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以上就是如何通过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思路和建议。政府应当落实有关政策,优先考虑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创新的策略来增进民生福祉,全面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从而提高生活品质。

篇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建议

  

  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以杭州的人居建设为例城市环境是由那些与城市居民生活、工作等内容密切相关的各种物理(包括自然地、人工的)条件与社会、人文、经济、信息条件所构成。其中社会人文环境是指非物质的、无形的存在,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以及人的思想意识与深层结构之中,指导其行为与行动。城市环境若按居民的主要活动场所来分类,主要有居住生活环境、工作(学习)环境及其他环境。居住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生活品质的高低,是非常主要的。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生活环境的不断改善的现况下,能够拥有一个舒适、安静的居住空间。对现在的人们来说,良好的生活环境不仅包含着物质生活的丰富、舒适,而且还包含精神方面的享受要求,尤其后者的优劣,不仅影响着人们的学习、工作等生活的效率,而且与人的身体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建设、人居环境开发日益强调环境效应,“绿色地球”、“绿色城市”、“森林都市”、“园林城市”等等设想和实践成为当今的主流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新世纪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将呈现出三大趋势:(1)追求人文与自然的协调共存;(2)注重生产与生活的综合开发;(3)强调物质享受和精神满足的并重。

  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杭州有着比大多数城市要优良合理的人居环境,但是也同样难以避免在城市化迅速发展的进程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城市历史文化环境的破坏,人居环境特色的日渐衰微。近几年,杭州的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然欣喜之余,我们也应看到杭州城市建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正在付出高昂的代价,杭城的人居环境特色正在逐渐衰微、消失,我们的周遭正不断地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恶俗的建筑物。走在杭州的大街小巷上,一个个用红油漆写成的“拆”字令人触目惊心。整个杭州仿佛是一个大工地,到处在拆房,到处在建房。在看到一派“欣欣向荣”的建设场面的同时,以牺牲杭州原有居住文化、人居环境特色为代价的“建设性破坏”也随处可见。杭州正在成为一个失去“记忆”的城市。

  我以河坊街的改造为例。清河坊是杭州著名的老街,古时便有“五花儿中心”之美称。至近代,清河坊仍是杭城商业中心。河坊街与中山中路交叉的‘四拐角’,尚聚集有全城最著名的古老商铺,是《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明确要求保护的精华地段。直至近几年河坊街整体改造前,这一带一直是最能体现杭州人居环境传统风貌的老街区之一。但已经进行的河坊街整体改造虽然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古街存在的功能性问题,但是由于规划的不合理、改造得过于草率,造成了河坊街原有的人居环境特色丧失殆尽。河坊街整体改造的缺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河坊街整体改造破坏了该街区原有的规划格局。吴山广场的出现割断了河坊街作为东西直街的连贯性和整体性。新的河坊街成了一条不折不扣的仿古街。

  2.为了将河坊街改造成商业步行街并建设吴山广场,原有街道两边成排的高大的梧桐树被拔起,导致夏季整个河坊街和吴山广场都暴露在炎炎烈日下,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

  3.在建筑物的改造上没能做到改造前提出的修旧如旧的目标。虽然改造后的建筑保留了原有建筑的框架,但建筑外立面的门窗雕饰、色彩处理如出一辙,缺少变化,并由于不适当的“提高、美化”而使文化品格遭到歪曲。

  4.河坊街改造迫使大量居民搬迁,使原来居住在这一街区的居民散失,长期以来形成的居住模式和居住文化遭到破坏。

  通过上述事例,我们应该看到尊重和保护杭州残存的有地方特色的人居环境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了。如何保护蕴含杭州地域文化与历史文化的人居环境,如何处理好杭州城市建设中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便是最关键的。

  对杭州传统人居环境的保护可参照我国对文物古迹分类分级保护的方法,设置绝对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绝对保护区内有杭州地方特色的建筑与环境均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旧”,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绝对保护区内影响原有人居环境风貌的新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

  对保存较完好的建筑应坚决按原样保护。但对需要修缮、加固的建筑物,由于杭州潮湿多雨,对腐朽破败的木结构住宅不断地修补是必然的,因此,采用结构保存的方式是比较恰当的。

  杭州人居环境保护应坚持政府主体,公众参与的形式。“历史文化名城在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中,不仅应该保护建筑及其环境,而且应该十分注重“人”的因素,即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等。

  二.城市色彩杂乱无章近十年来,由于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杭州从西湖时代迈向钱塘江时代,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由于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普遍缺少对城市色彩的重视,致使杭州城市色彩杂乱无章。城市色彩是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她直接反映了城市的历史文脉和整体风貌,是城市特色与品位的重要标志,是城市魅力的重要构成。如何在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同时,确保城市色彩的和谐统一,成为我们必须重视的问题。

  杭州城市色彩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

  1.杭州缺乏能体现城市性质特征的主色调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杭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风景旅游城市。但由于城市快速扩容,城市建设使用的建材五花八门,基本已抛弃传统的材料,各种新材料、新涂料的色彩,将杭州城市扮成色彩斑斓的大花脸,杭州既没有确立与独特的城市性质相匹配的城市主色调,更没有鲜明的地方区域特色。

  2.城市住宅小区的建筑色彩各自为政,颇为凌乱

  在城市的建筑物中数量最多、占地面积最大的是住宅建筑,它构成城市色彩的“基调”。但由于未对建筑物色调作出具体要求,开发商又缺乏平和的心态,很多住宅小区的建筑靠哗众取宠的色调吸引公众的眼球。即使在一个住宅小区内,由于开发商不同,对建筑色彩的选择也不同,彼此互相攀比,追求视觉刺击以突显自己的建筑。最终造成同一小区的建筑色彩杂乱无章,城市品位无从谈起。一个极端的例子,古墩路上一幢民居外墙竟然整体选用漆黑的建材。

  3.城市街景色彩商业气氛浓烈,喧闹甚重

  杭城的街景,无论是商业街还是文化特色街,充满商业性倾向。突出表现在城市广告色彩运用上。大面积色彩艳丽、色度饱满的巨幅广告,安置在建筑屋顶或建筑立面上,如延安路,体育场路,甚至刚整治不久的解放路等等,既破坏了原有建筑的色彩,又造成噪色污染,给人以喧嚣和紧张的感觉。

  4.城市节点色彩未有效显现杭州城市的品位

  城市的节点也是城市的点睛之处,是城市空间布局中的“闪光点”。如三潭印月、保叔塔、六和塔一直是杭州的象征,彰显着杭州的文化品位。但还有些城市节点,如武林广场、吴山广场等布满各种色彩鲜艳的商业广告或标语,甚至如浙江展览馆这样的标志性建筑,屋顶也安置巨幅商业广告。还有些建筑色彩只为标新立异,不考虑周围环境,与周围建筑及环境格格不入,破坏了原有建筑群浑然一体的风格。杭城的历史文化底蕴在节点显现不够。

  形成杭州城市和谐色彩的措施有:

  1.借助宣传杭州城市形象的契机,宣传城市色彩和谐的重要性

  2.制订杭州城市色彩规划,将城市色彩的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3.城市色彩规划应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

  (1)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杭州城市色彩主色调。(2)通过色彩规划,保护西湖的自然美景。(3)保护历史街区的色彩特征,延续城市历史文脉。(4)通过居住色彩规划,塑造城市形象的个性魅力。(5)通过色彩规划,营造城市各具特色的街区。(6)通过城市色彩规划,突显城市节点的文化品位。三.居住社区环境的功能有待加强

  居住区中存在的问题可分为以下几点(实际调研结果见表一):1.建筑缺乏特色和可识别性;

  2.缺乏休闲娱乐设施和人际交往的空间;3.缺乏亲切感和宜人性;

  4.邻里环境质量的下降;

  表一指标

  宽度适

  住宅

  居住环境

  给排水状况

  日照通风条件

  比以前好

  不知道

  比以前差

  68.157.452.853.735.330.540.417.325.121.423.519.524.623.414.617.525.822.845.244.936.2生活垃圾收集情况

  安静程度

  邻里

  交流或接触程度

  绿化

  公园、学校的绿化

  街头绿化

  社区绿化

  该地区的绿化状况

  去公园的便利程度

  周围的水域环境

  与水域的接近程度

  社区空间

  社区环境

  公共空间的大小

  街景的美化程度

  购物

  娱乐

  医疗

  社区服务

  银行、邮局

  小孩的教育环境

  文化环境

  治安状况

  55.142.546.254.523.226.034.147.068.160.649.872.651.850.327.328.222.024.422.225.642.925.225.116.425.627.517.834.629.422.416.735.529.423.351.231.140.727.915.513.822.79.613.620.350.3我们应该采取的措施是建设开敞分布、自然生态的新型社区形态,将社区纳入城市有机体。社区环境规划要改变过于注重硬件物质环境塑造的传统,倡导社区建设,拓展社区功能,把社区建设发展、社区物业管理等的需要纳入规划过程。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发展,住宅不仅是生活和休息的场所,也将是生产(工作)场所,人们将在以邻里为范围的生态圈里度过大部分时间,住宅标准和邻里环境的协调发展将大大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当务之急一方面是在住宅设计中倡导交流的、富有人情味的居住文化,另一方面是促进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从总体上提高邻里的绿化覆盖率和绿视率。

  四.城市交通负荷不断加大,城市交通发展出现诸多问题。

  近年来,杭州城市城市空间得到极大拓展,但同时杭州城市通勤总量和通勤距离大大增加,使城市交通负荷不断加大,城市交通发展出现诸多问题,如交通设施供给滞后于需求增长、城市交通与空间发展脱节、区域交通与城市发展缺乏协调等。

  1.交通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2000-2001年由于萧山和余杭的并入,城市人均道路面积和人均GDP均呈负增长,分别下降22.5%和16.9%,表明该年城市道路面积的增长是滞后于经济发展。2001-2004年杭州城市人均道路面积年均增长12.2%,而人均GDP年均增长15.6%,经济发展速度较快,道路建设相对滞后。

  2.交通工具运送能力相对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杭州市GDP一直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全社会客货运输量虽然有阶段性变化但总体也呈上升趋势。1978~2004年杭州市GDP年均增长19.15%,而全社会客、货运量年均增长率分别为8.67%和13.26%,均低于GDP的增长速率,这反映出杭州市人流、物流运送能力仍在较大程度上滞后于经济发展。现状杭州城市的公共交通方式仍以公共汽车、有轨电车等地面交通为主,缺少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的支持,地铁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

  3.各城区发展水平不均衡

  由于杭州城市各组团之间的社会经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受之影响的城市道路交通也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

  杭州城市交通问题的产生可以归结于以下几点:(1)发展空间的地理限制影响;(2)主要功能区格局制约;(3)郊区化发展倒逼。

  要解决交通问题我们应采取的措施首先是因此继续扩大交通基础设施规模,不断提高运输能力,形成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其次,必须打破杭州目前单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积极培育各副城和组团的混合功能,完善主城、副城、组团间的交通联系网络,构建多中心、网络型城市结构,从而促进城市和谐发展。再者,由于土地资源稀缺、环境容量有限,资源与环境的压力要求杭州城市交通必须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发展综合交通、公共交通,引导产业、城市合理布局,引导合理运输消费。

  五.城市环境质量的下降。

  城市环境质量的下降是人居环境建设面临的最严峻问题。纵观工业化以来的城市发展史,发达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走过了一条对居住环境由忽视到重视的曲折之路,当今城

  市的适居性程度正成为世界城市发展竞争新的主题内容。杭州自然也不例外(见表二)。

  因此,人居环境建设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弘扬城市的历史文化传统,体现历史文脉的延续性。②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建立资源节约型工业经济体系,加强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把“三废”治理与资源综合利用结合起来,走“清洁生产”与“绿色技术”的道路。③严格执行噪声、排污收费制度,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促使工厂企业有序布局。

  表二指标

  自然风景的保护

  风景名胜保护

  历史古迹的保护

  历史的氛围

  城市环境

  生态环境

  城市的噪音

  城市的空气质量

  公共交通的便利程度

  防灾抗灾能力

  比以前好

  不知道

  比以前差

  49.941.332.923.215.965.545.821.832.936.020.117.517.742.828.325.831.156.766.616.811.4服务应急能力

  杭州作为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和国际级历史文化名城,有着得天独厚的人居环境。但是工业化的发展及城市的不断改造,使杭州的人文和居住环境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希望杭州能坚持“以人为中心”,营造有活力,有魅力,能真正延续地方历史文化与独特景观的城市人居环境。参考文献:

  1.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42.李王鸣.杭州城市发展问题探讨.广州城乡转型国际会议交流论文,19964.吴良镛.关于人居环境科学.城市发展研究,19965.吴良镛.芒福德的学术思想及其对人居环境学建设的启示.城市规划,19967.朱锡金.21世纪人类生态住区规划述要.城市规划汇刊,19948.周俭.可持续发展人类住区的认识及其发展战略.城市规划汇刊,1996

篇五: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建议

  

  坚持在奋斗创造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I.引言

  -社会发展的重心在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坚持奋斗创造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

  II.奋斗创造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途径

  -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

  -发展产业,增强国民经济核心竞争力

  -加强社会保障,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权利

  -推进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发展,提高人民文化素质

  -建设美丽中国,提高人民生活环境

  III.坚持奋斗创造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必由之路

  -坚守初心使命,保持奋斗姿态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发展难题

  -坚持开放合作,借鉴国外经验

  -坚持人民至上,关注社会公平正义

  IV.结论

  -坚持奋斗创造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必由之路

  -只有在奋斗创造中,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社会发展的重心在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和社会进步的不断推进,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我们必须不断探索途径和方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在这一过程中,坚持奋斗创造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

  要提升人民生活品质,首先需要推动技术进步。在工业、农业、医疗等领域加强科技创新,研发更加高效、更加环保、更加人性化的技术和产品,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应该注重发展高新技术和前沿科学,为我国产业的快速成长提供新动力。

  其次,发展产业是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的重要途径。要以制造业和服务业为重点,加快新型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推动转型升级,增强国民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现代化的生产和服务。同时注重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为人民生活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此外,加强社会保障也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要加大对医疗、教育、社保、住房等领域的投入,建立覆盖面广、保障力度大、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更加全面、稳定的保障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人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提高,并且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为了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我们需要坚持奋斗创造的理念,不断探索、努力实践。除了要推动技术的进步、产业的发展和社会保障的加强,还应注意加强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发展,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同时,我们也要建设美丽中国,提高人民的生活环境。

  为了推进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发展,我们需要加强投入和管理。教育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我们需要注重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普及性,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打造更加优质的教育环境。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投入也应该加强,不断推广文化创新和科技创新,提高国内文化的影响力,为人民生活增添新的色彩。

  为了建设美丽中国,我们要注重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首先需要在城市规划和建设方面加强管理,增强建设质量和环保性。建设绿色城市、生态城市、智慧城市等,为人民提供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同时,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和环境治理,为人民提供美丽的自然和人文景观。

  总之,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不断探索途径和方法。坚持奋斗创造的理念,加强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让人民享受更加优质、稳定、健康的生活。社会保障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之一。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可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还可以促进消费和促进经济的发展。在社会保障方面,我们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加大对医疗领域的投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政府应该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经济投入,建立健全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同时,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其次,加强教育领域的投入。教育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人民文化素质的重要手段。政府应该加大对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普及性,并且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再次,加大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和改革,建立全面、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人民提供更加丰富、全面的保障服务。目前,我们需要推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改革,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降低社会矛盾的发生率。

  最后,加强住房领域的发展。住房是人民最基础的生活需求之一,保障人民的住房需求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应该注重加大住房资金的投入,提高住房的质量和数量,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特别是对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让人们安居乐业。

  总之,社会保障的发展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医疗、教育、社会保险和住房等领域的发展和改革,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更加全面的保障服务,让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

篇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建议

  

  推动生活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要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加快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发展水平,进一步应对疫情冲击、释放生活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实际,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实施四项补短板行动

  (一)实施公共服务补短板行动。

  1﹒切实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严格遵照执行并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确保项目全覆盖、质量全达标。重点围绕城乡教育、基本养老、医疗卫生、基本医保、公共文化、全民健身等领域,推动建立并动态调整、市、县三级服务目录,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实现清单化、项目化管理。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合理规划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持续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监测评估,通过第三方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

  2﹒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

  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负担的普惠性生活服务。率先在“一老一小”领域探索普惠性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完善普惠性服务机构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价格水平显著低于当地同等服务水平的市场化机构。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政策,不断扩大优质养老、托育服务普惠性供给。支持各地通过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给予房租减免或补贴等措施,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实现微利运营,降低普惠性生活服务成本。鼓励各地积极培育发展以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国有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认定和支持具体办法,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挂牌,开展社会信用承诺。

  (二)实施服务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

  3﹒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全面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推动公共服务机构、便民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网点辐射所有城乡社区,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因地制宜统筹设置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中心(站)、微型消防站、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及应急广播、体育健身设施、家政服务点、维修点、便利店、菜店、食堂以及公共阅读和双创空间等。加强社区公共停车泊位建设,畅通消防车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鼓励通过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服务设施。结合实施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进标准化建设。支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整理腾退出的土地,可优先用于教育、医疗卫生、托育、养老、助残等设施建设。各地补建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服务设施,合理确定容积率等指标。在确保依法、安全、规范前提下,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市场主体可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

  4﹒加快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优先原则,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全龄社区。加快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站、老年教育教学点实现全覆盖,并不断拓展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慢病防治、日间照料等服务功能。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儿童友好公共空间、社区儿童之家、农村亲子小屋建设,创建一批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低保和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免费改造。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普

  遍建立“残疾人之家”“社区康复示范点”“残疾人工作站”等综合性服务平台,开展托养照护、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等服务。各类涉及老年人的服务场所要在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的同时,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有条件的商业网点周边要实行人车分流,完善无障碍设施。

  (三)实施社区服务能力补短板行动。

  5﹒全面提升社区服务供给品质。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构建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推动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到2025年,实现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支持各地开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和居家照护服务,发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失能、认知障碍、术后康复等老年人提供社区短期托养服务。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设施毗邻建设、综合利用,深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积极稳妥发展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等服务。持续扩大社区托育服务覆盖面,支持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带动多家社区嵌入式托育点共同发展,培育命名一批社区托育示范点。强化社区助残服务功能,实施残疾人之家三年提升行动,全面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支持家政服务进社区,建设一批家政服务标准化社区。将全民健身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实施社区健身设施夜间“点亮工程”。

  6﹒全面提升社区生活服务便利水平。统筹城乡社区生活服

  务网点建设改造,优先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支持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药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快递点等进社区,在合法、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一点多用”、服务叠加等方式发展微利业态,保障生活必需。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鼓励发展特色餐饮、运动健身、保健养生、新式书店、教育培训、休闲娱乐等品质提升类业态,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打造“一店多能、一网多用”公共服务网点。加快构建城市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十四五”时期各设区市每年建设5个以上功能完善、便利快捷的生活圈,其中,常住人口超过600万的设区市每年建设8个以上生活圈,县及县级市每年建设1个以上生活圈。支持南京、苏州市开展全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在更多商户、更多消费场景的覆盖推广,为消费者提供购物便利,千方百计激发和释放消费潜力。

  (四)实施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补短板行动。

  7﹒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将生活性服务类职业(工种)纳入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落实有关补贴政策。鼓励开展行业性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将生活性服务类职业(工种)技能竞赛纳入“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目录。鼓励企业在岗职工到技工院校参加非全日制的新型学徒制培训。落实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转

  岗职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强化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十四五”时期共培训养老服务人员20万人次,新增通过职业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10万人。

  8﹒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支持发展员工制生活性服务业企业,重点推动养老、育幼、家政、体育健身企业向员工制转型,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完善薪酬激励机制,畅通职业成长通道。做好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工作年限与技能人才支持政策和积分落户政策的衔接。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关心关爱从业人员,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与劳动安全等合法权益。宣传激励一批优秀典型。

  9﹒加快紧缺人才培养。加快养老、护理、康复、育幼、家政等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加强本科层次人才培养,支持相关专业高职毕业生提升学历。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支持生活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发挥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主体地位,联合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共同开发课程标准、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开展师资培训,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校企合作项目,有力促进培养方向与产业需求的协调统一。在养老、家

  政、托育、健康等生活服务领域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

  二、持续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上水平提品质,重点实施四项提升行动

  (五)实施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0﹒加快构建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将生活性服务业纳入地方标准重点立项范围,推动养老、助残、家政、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物业等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开展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行业组织为依托,制定并实施高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出一批行业性标杆化标准,积极推进养老、家政、教育、金融、无障碍等服务认证,提升生活性服务认证供给水平。(市场监管局、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培育生活性服务业知名品牌。推进实施品牌战略,制定生活性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技术规范,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和知名企业。鼓励各地打造富有特色的生活性服务业区域品牌,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优质服务品牌推介,在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助残等领域培育若干特色鲜明的服务品牌。建立健全“精品”认证制度体系,培育发展一批“精品”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加强老字号品牌培育,打造一批新时代“中华老字号”生活性服务业

  企业。鼓励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商超、餐饮、物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发展社区直营连锁店,并输出品牌、标准、管理和服务,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带动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品牌化、规范化发展。

  12﹒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监测评价和通报工作,推广分领域质量认证。开展服务业满意度监测活动,及时发现行业弊端、消费者需求及质量短板。定期发布企业服务质量和行业满意度情况,曝光服务质量“黑名单”企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等,加强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从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行业潜规则特点明显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预付消费“跑路坑民”、非法集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生活性服务业“领跑者”企业建设,以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社区服务为重点,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示范性企业。

  (六)实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能级提升行动。

  13﹒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加快推动生活服务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云用数赋智”,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水平,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依法依规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营销、配送、供应链等一站式、一体化服务。推进生活服务数据开放共享,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分领域推进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公共数据开放。面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

  员,分领域探索建设服务质量用户评价分享平台,降低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实现服务精准供给。支持各地建设面向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应用场景的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打造城市社区智慧生活支撑平台,推动智慧城市服务平台建设。

  14﹒创新发展服务新模式。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活服务深度融合、跨界融合,发展体验式消费、个性需求定制服务等新业态,通过预约服务、沉浸式体验、智能结算、网订店取(送)、直播带货、自助售卖等创新模式,扩大优质服务覆盖面。大力发展“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互联网+生活”场景,积极拓展数字健康、数字文化场馆、数字方志馆、虚拟景区、虚拟养老院、在线健身、智慧社区等新型服务应用,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丰富和优化“云”上生活服务资源和供给。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满足现代消费习惯变迁,推广发展“无接触”服务,推动建设网上超市和线下无人超市、无人商铺,深化金融服务、文化娱乐、旅游休闲、展览展示、教育培训、健康医疗等服务和活动的线上发展,加快“无接触”配送在零售、餐饮、酒店、社区楼宇服务等领域应用。加快智慧商圈、智慧街区建设,支持将众多分散经营中小规模的经营主体纳入数字经济生态圈。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推动消费平台企业为社区商户提供营销、信息、流量、数字化工具等免费或让利服务,有序引导网络直播带货等规范发展。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

  式和消费模式。

  15﹒推进业态融合发展。发展“健康服务+”“养老服务+”“体育+”“物业+”“文化旅游+”等模式,推动养老、育幼、家政、母婴、物业、快递、健康、零售、文化、旅游、体育、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物业延伸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促进“服务+制造”融合创新,发展健康设备、活动装备、健身器材、文创产品、康复辅助器械设计制造,实现服务需求和产品创新相互促进。鼓励各地打造一批高品质生活服务消费集聚区,积极培育生活服务新兴产业集群。支持医疗、康养、体育等专业化特色服务集聚区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挥资源禀赋优势,积极培育一批健康养老、文旅文创、休闲度假、康养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

  (七)实施城乡生活品质提升行动。

  16﹒促进城市生活品质提升。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高品质生活城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发起设立美好生活城市联盟。鼓励有条件的大城市、特大城市打造一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生活服务消费载体,率先实现品质化多样化升级。推动中小城市和县域中心城区提高生活服务消费承载力,增强生活服务发展水平和辐射能力。支持各地加强城市特色商业街区、旅游休闲街区和商圈建设,集成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体育健身、餐饮住宿、生活便利服务,推出一批有代表性的服务场景和示范项目,打造综合服务载体。支持南京、苏州、徐州、无锡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打造全国性或区域性消费中心,支持昆山、常熟、江阴、张家港等县(市、区)打造地方特色消费中心,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更高水平发展。深化工会送温暖活动,推进职工普惠性疗(休)养工作,切实做好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实施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行动,广泛开展职工生活服务项目,为职工提供专业服务。

  17﹒提升县乡和农村生活服务水平。加快补齐县域地区生活服务短板,健全城乡服务对接机制,推进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加快发展养老、助残、托育、文化、旅游、体育服务。建设农村生活服务网络,鼓励城市生活性服务业向农村延伸服务能力。引导鼓励生活服务企业在县城建设服务综合体,在乡镇设置服务门店,在行政村和条件具备的自然村设置服务网点。加快贯通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大力推进“数商兴农”“快递进村”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工程。继续开展农村物流示范县创建。支持农村地区发展生态观光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民宿经济、户外运动等产业,培育乡村文化产业,带动生活服务发展,服务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八)实施生活服务发展环境提升行动。

  18﹒加强财税、投资和金融支持。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生活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各地要统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地方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基础性、普惠性生活服务。落实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以及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对价格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社会服务、“一老一小”设施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发展。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信用贷款、增加首贷户,推广“信易贷”“苏服贷”“苏贸贷”等金融产品和“随借随还”、无还本续贷等服务模式。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生活性服务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19﹒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注重与政府综合投入水平衔接配套,合理制定基础性公共服务价格标准。充分考虑当地群众可承受度以及相关机构运营成本,加强对普惠性生活服务的价格指导。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对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提供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可享受5年内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支持政策。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总投资30万元以下的社区服务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因地制宜优化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20﹒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法治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简化优化证照办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告知承诺制。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效能。健全卫生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机构设立指引,明确办理环节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简化普惠性生活服务企业审批程序,鼓励连锁化运营,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注册登记。鼓励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在质量监控、消费维权、税收征管等方面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加强监测评价,探索将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关键指标纳入有关综合考核范围,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相关领域和行业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完善行业政策、标准和规范。

  (二)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国家指导意见和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围绕四项补短板行动和四项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编制

  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年度任务,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更好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

  (三)加大纾困解难支持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用足用好国家和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社保等多项支持政策,通过提供租金减免、运营补贴、税费减免、融资服务、物资保障等必要帮扶措施,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帮扶力度,保障生活性服务业平稳运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评估既有政策实施成效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循环推出一批务实解渴的促消费措施,相关投入优先考虑支持群众急需的生活服务领域。鼓励各地通过定向发放服务消费券等形式,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切实稳住更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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