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农村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汇报

时间:2023-02-27 13:24:03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汇报农村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汇报(共3篇)第1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张庄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在邹城市畜牧局、环保局的统一部署下,张庄镇强化措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

农村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汇报

  农村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汇报(共3篇)

  第1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张庄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开展情况汇报

  在邹城市畜牧局、环保局的统一部署下,张庄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研究制定《张庄镇畜禽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致全镇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等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规范性文件。镇政府与村委会、规模养殖户、鸭苗供应商分别签订责任书.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及《邹城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区域划分标准》要求科学划定禁养区、控养区。现将前一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整治内容,采取分类治理原则

  1、在禁养区内,鼓励引导现有养殖场户停养、搬迁、转产或拆除。肉鸭养殖场户,于2014年12月底前拆除完毕;生猪养殖户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同时,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

  2、控养区内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有所在村委会出具证明,报镇政府审查批准后方可建设,否则按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在控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按养殖污染整治技术标准于2015年年底前改造完毕,实现环保达标,改造后环保不达标的予以停养、拆除。

  二、全面排查,搞好试点

  对全镇畜禽养殖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着重了对各养殖户养殖规模、污染情况、处理办法进行统计造表,建立台账,1为污染整治工作提供依据。仙桥村陈凡生等6户进行肉鸭养殖发酵床改造试点、朱石村刘广民进行生猪养殖场软体沼气池、沉淀池建设试点。镇驻地片区(张庄村、老林店村、桃花山村、陈沟村、韩沟村)为禁养区,对于高猛、王成等8户肉鸭养殖场实行停养,10月20日下发书面停养通知,禁养区所有肉鸭养殖户必须关停养殖场。对2014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鸭棚,不能按时间节点自行拆除的,组

  织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

  1、加强宣传,外出学习。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制作宣传资料,召集养殖场代表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明确整治要求、目标、完成时限及整治方式等。

  2、落实责任,实行包保。各畜禽养殖场要投入资金,严格按环保要求完善治污设施,按期完成整治。落实科级干部包管区、“第一书记”包村、村干部包养殖户责任制,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入对包保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督导调度,严格执法。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搞好专项整治工作,对逾期未完成者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4、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对按时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的养殖场给予适当资金扶持(禁养区内不予支持)。

  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镇党委、政府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入“一票否决”内容,设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奖励资金,按照各管区、村完成任务数、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对整治工作进行以奖代补。

  同时实行保证金制度,有整治任务的管区和村,管区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交纳2000元保证金,按时完成任务的退还保证金的同时,再奖励2000元,不能完成任务的村扣除所交保证金,并对管区、村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治理。对本辖区内监管不力,违规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的,给予所在管区、村负责人通报批评。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今年前期生猪、肉鸭价价行情不好,大多数养殖户负债经营,养殖户观望心理强,整治工作难度大。二是镇政府财力有限,整治资金压力大。三是全市没有明确的拆除、转产、整治补偿奖励标准,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中不好宣传和落实。

  张庄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22日

  第2篇:区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报告

  区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报告

  区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创模办)、区市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15个镇街的共同努力下,经过90余天的艰苦奋斗,现已全面完成整治目标任务,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奠定了基础,现总结如下。

  一、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创模任务,即关闭绕城高速环线以内的规模养殖场,全区15个镇街列入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共有402家,计划处理畜禽29.90万头(只),拆除养殖圈舍圈栏面积21.98万㎡。至6月13日,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验收组,全面完成了对15个镇街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验收,实际完成情况为:共关闭养殖场(户)420家,完成计划任务的104%,其中关闭猪、牛及家禽养殖场分别为299家、43家和78家;妥善处理畜禽45.03万头(只),完成计划任务的152%,其中处理猪、牛及家禽分别为3.78万头、463头和41.21万只;完成拆除圈舍圈栏面积22.38万㎡,完成计划任务的102%,其中拆除猪、牛和家禽圈舍面积分别为15.20万㎡、0.84万㎡和6.34万㎡。各项整治指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措施

  (一)区领导运筹帷幄决胜整治工作

  1、研究完善整治方案

  区长亲自过问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并作出指示,常务副区长和副区长等区级领导,要求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研究完善《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通过深入养殖场反复调研,在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的意见和建议,并借鉴学习其他区县整治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20XX年3月9日,区政府印发了《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府发〔20XX〕19号)文件,指出了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整治内容和整治目标和责任,明晰了奖励补助标准以及操作步骤等具体事项。区委区政府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入对各镇街政府考核指标,签订目标责任

  书,为深入开展和全面完成我区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多次组织召开整治工作会议

  区委区府根据整治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组织召开会议,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按照区长同志指示精神,20XX年3月8日,区政府组织召开了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会。会议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和镇街整治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责任。会上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区长就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作了要求:一要打好总体攻坚战;二要坚持统一的奖励补助标准;三要从妥善处理畜禽、彻底拆除圈舍、整治后不反弹来确保整治工作质量;四要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长效机制。

  二是组织召开整治工作交流会。3月28日下午,受副区长委托,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办公室组织召开整治工作交流会。会上,各镇街汇报了前阶段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共同交流探讨了加快推进整治进程及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会议要求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纵横向差距,要求倒排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坚定信心、攻艰克难,千方百计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

  三是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3月31日下午,按照区长同志指示精神,副区长主持召开了整治工作协调会。通报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并对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协调配合开展潲水猪设卡打击,对个别猪场启动环保公益诉讼等三个重点问题作了安排;

  四是组织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4月13日下午,区长主持召开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推进会,区纪委书记、副区长出席会议。总结回顾前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署。区长要求各镇街在前阶段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加把劲,多做细致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

  五是组织召开总结暨验收工作部署会。5月21日,副区长组织召

  开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阶段总结暨验收工作部署会。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整治收尾工作和验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3、深入村社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行调研

  区长率创模重点成员单位视察调研创模工作。先后深入到镇璧北河,镇沿线及支流,镇等地进行创模工作视察调研,要求农委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要扎实做好20XX年畜禽养殖禁养区域的污染整治和防止反弹监控工作,确保在20XX年5月2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

  副区长到镇街调研督促检查整治工作。先后深入镇、镇、镇、街道等镇街调研督促检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其间,赵区长了解了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亲自向养殖户宣传养殖污染整治政策,督促检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进度,并对染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要求切实加强对整治到位的养殖场(户)的跟踪监管,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和控制畜禽养殖反弹。

  (二)农委牵头组织协调

  区农委作为此次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整个过程中认真组织、上传下达,积极协调配合参与,切实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

  1、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区农委认真贯彻落实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通告和整治方案,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动员会,及时传达区府关于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整治的通告精神;根据农委实际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农委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农委主任刘清明为组长,副主任肖云、刘斌,纪委书记刘玉芳等有关人员为副组长的农委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了三个工作组,由农委班子成员带队,各有关科站负责人、畜牧兽医局和基层畜牧兽医站10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组,以挂牌兽医(包片兽医)的方式负责协调配合镇(街)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转产关闭工作,并将整治工作纳入各科站和个人20XX年度目标考核中进行考核,把污染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完成,确保不拖创模后腿。

  2、上传下达加强交流

  建立向上、平行及向下联动机制。及时做到上传下达,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良好的有机合作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及时将区委区政府整治工作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整治办要求等传达到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并将反馈信息向上汇报,为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架起联系的桥梁;二是积极与区财政局、环保局(创模办)、市政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适时根据整治工作进程需要,转变工作重点。先后组织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督查组、整治检查验收工作组,分别履行督促和验收工作职责,为镇街出主意、想办法促进度,在镇街自查工作完成后,严格按照验收标准,逐户进行整治工作验收,对整治不对位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进行整改达标;三是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QQ群,通过群平台,收集镇街上传整治信息,同时及时将整治办文件、通知、要求等信息资料通过这一载体有效传达到各镇街贯彻落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四是制作工作专报。梳理整治信息形成每周一期的《专报》,并按不同时期工作特点及整治完成情况排序,及时将整治进度送至区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同时也将专报发至各镇街和有部门传阅,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良好氛围,有效推动整治工作进程。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及时印制《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通告》1000份送达15个镇街,发放到402家养殖场(户)手中;二是农委领导带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组,深入养殖场(户)宣传讲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相关政策,让养殖户了解和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和要求,以及奖励补助标准等事项,消除其思想顾虑,以得到广大养殖场(户)理解和配合,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4、服务转产,协助配合镇街做好整治工作

  区农委组成督查组加强对各镇街整治工作的核查和督促,对各镇街上报的整治进度逐户进行核实处理,督促整治进度缓慢的镇街加快整治进度,并引导、协调、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切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充分发挥各科站技术优势,专门成立了相关科站技术人员组成的转产帮扶工作组,深入镇街协助养殖场(户)做好转产规划,指

  导和帮助农户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并为他们提供市场信息和配套管理技术培训服务。同时充分发挥15个基层畜牧兽医站挂牌兽医和包片兽医作用,落实定点联系责任制,深入到镇街村社实行包村包场,协助和配合镇街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区农委派出200余名干部全程参与和服务、协调。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1、密切配合共促进度

  由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创模办)、区市政局、区农委等为成员单位组成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督查组,负责对15个镇街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到镇街了解整治进度和存在的问题,与镇街一道想办法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在整治进程后期,督查组将督查工作日常化,重点对整治进度相对较慢或整治任务较重的镇街进行督查,协调帮助参与整治工作,共同促进整治工作向前推进。

  2、市政牵头查处餐厨垃圾

  由区市政局牵头,区农委协调区公安分局、区交巡警组成餐厨垃圾检查组,通过到养殖场收缴和设立餐厨垃圾检查卡等措施,查处违规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行为。先后在镇、街道、镇、施家梁镇设卡查处违规收运餐厨垃圾,检查组24小时轮流值守,不留空档,其间共检查处理餐厨垃圾7.5吨,有效地堵截潲水进入养殖环节,为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3、调拨资金兑付奖励

  区财政局在资金筹措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根据整治进展情况,按时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经费区财政承担部份,划拨到各镇街。第一期以不低于80%的标准,调拨资金704万元;第二期将拨付余下的20%部分,目前正在按程序加紧办理调拨手续。区财政局为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4、组织验收强化监管

  根据镇街自查完成情况,合理安排检查验收时间。验收期间坚持每天与验收组成员单位联系,并准备车辆负责接送验收组人员到各镇

  街。不管路途平坦或是坎坷,晴天或是大雨,凉快还是炎热,工作就是命令,验收组坚持走遍每一家整治养殖场(户),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规定时间完成了关闭拆除到位的养殖场的检查验收。验收过程中对整治不够到位的镇街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适时进行复查。同时,切实加强跟踪监管,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畜禽养殖回潮反弹现象,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街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巡查,防止反弹现象,巩固前期整治工作成效。

  (四)镇街实施各具特色

  全区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相关的15个镇街是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主体。各镇街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区委、区府的统一部署,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作为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调动一切可调动因素的积极性,举全镇(街)之力,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矛盾和问题,历尽千辛万苦,克服了重重困难,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取得了可人的成绩。

  1、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组织召开多层次会议。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会后,各镇街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本镇街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并及时组织召开镇街机关、村社干部和养殖场(户)业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动员会,逐级落实责任,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部门、到村、到人;二是成立镇街整治工作小组。镇政府成立了由镇街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办公室,抽调农业中心、兽医站人员负责畜禽污染整治日常工作,各村民委员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根据《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各镇街结合实际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和整治目标和责任,明晰了奖励补助标准以及操作步骤等具体事项。

  2、广泛宣传动员

  各镇街在召开动员大会的基础上,通过广播闭路和宣传车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宣传单、院坝连心会和专家讲座培训、传授转产技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就畜禽养殖污染

  整治和以蔬菜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进行了大力深化的宣传。

  3、积极引导转产帮扶

  各镇街积极为关闭养殖户寻找销路,妥善解决畜禽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因畜禽污染整治造成养殖户生活困难的,达到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户进行解决;积极协调镇域相关企业,在同等情况下,优先照顾整治养殖场(户)业主及从业人员就业;积极引导业主进行转产,鼓励发展食用菌种植、蔬菜种植、花木种植等生态农业,主动联系农业种植专家给他们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消除了养殖户的后顾之忧。

  4、落实责任、防止反弹

  各镇街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一是建立巡查制度。镇街及村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不定期每月不少于两次巡查,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反弹复建”;二是建立处置机制。对出现反弹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理;三是建立责任制度。各镇街与各村签订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监管责任书》,划分责任区、责任户,实行包片到户到人;四是接受监督。在整治关闭的养殖场悬挂相应的整治取缔标志,注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公开举报电话,通过挂牌监督,加强监控,以接受各方监督。

  5、镇街特色

  镇换位思考,积极帮助养殖户对畜禽进行处置,并另谋出路。极大地化解了矛盾,争取了养殖户们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是动员农家乐积极采购关闭养殖户的畜禽,最大限度的实现内销;二是对因畜禽污染整治造成养殖户生活困难的,达到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户进行解决;三是对因畜禽污染整治造成养殖户失业的,我们积极协调镇域相关企业,在同等情况下,优先照顾就业。

  镇通过“三到位、两结合、一突出”的工作措施,即“领导重视到位、工作力度到位、督查督办到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结合群众利益解决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在启动较晚的情况下后来居上,以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目标任务。为巩固整治成果,由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市政委、区食药监局、区固废

  公司,与全镇各餐饮企业、各企事业单位签订了餐厨垃圾收运协议,每天定时定点收运餐厨垃圾,彻底消除了潲水猪源头,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反弹隐患。

  施家梁镇落实三级负责制。一是镇机关抽调精兵强将18人,组成4个工作组,每组分配对接一户养殖户;二是村、社干部同时对接养殖户,做到每一户养殖户都有至少4个以上的镇、村、社三级工作人员负责;

  龙凤街道把整治责任落实情况与单位、个人的年度考核和“一讲二评三公示”考核内容相联系,对联能按时落实整治工作任务的村,联系村办公室进行奖劢,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村进行一票否决,参加街道年度考核工作,并由街道督察办进行督办;

  镇不顾整治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迎难而上,措施得力,坚持不懈,在整治工作中取得了重大突破并完成整治任务;

  镇、街道、镇、镇、镇、街道等镇街将整治工作与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相结合。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对象多数系违法建筑,工作组充分利用此次卫片执法无偿拆除的政策,给养殖户进行政策攻心,同时利用食用菌等种植优势,积极引导帮助养殖户实行转产;

  镇、镇、镇、镇等镇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中,突出“快”、“实”、“稳”三字工作方针,稳步推进了畜禽污染整治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有的镇街养殖场关闭后圈舍拆除不够彻底,利用原有圈舍进行转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反弹隐患;

  (二)个别镇街潲水养殖行为没有彻底根除;

  (三)规模以下的养殖场(户)环保设施配备不够完善,养殖污物污水排放未达标;

  (四)部分关闭养殖户转产、转业存在困难。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已关闭拆除到位的养殖场切实加强跟踪监管,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畜禽养殖回潮反弹现象,定期不定期对各镇

  街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巡查,防止反弹现象,巩固前期整治工作成效,确保通过创模验收;

  二是多渠道继续做好转产、转业服务工作,做到转业不失业,转产也增收。

  第3篇:诸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诸城市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规范我市畜禽养殖行为,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取缔畜禽养殖粪污直排行为,改变畜禽养殖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提高城乡面貌整洁度和美化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到2017年底,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区)基本完成关停取缔,限养区、适养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基本实现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80%以上。

  二、整治范围

  各镇街(园区)划入禁养区、限养区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区);适养殖区内畜禽粪污未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区);村庄内及周边从事畜禽养殖的场(户)。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对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

  1殖场(区)依照法律法规实施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不得新建任何形式的畜禽养殖场(区)。严格控制限养区畜禽养殖规模,健全完善限养区、适养区养殖场(区)治污设施。对那些治理、治理效果差、治理后仍然无法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区)实施强制关闭。

  (二)落实环评准入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区),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成后,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配套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改进畜禽养殖方式。畜禽养殖场(户)要积极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12321)建设”(一控:控制用水量,压减污水产生量;两分: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三防:防渗、防雨、防溢流;两配套:养殖场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一基本:基本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要求进行场舍改造,减少粪污排放量,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否则予以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小区要积极推广粪污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同时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畜禽生态养殖,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发展模式,促进粪便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现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政府引导、2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机制,大力发展生物有机肥生产和应用。扶持有机肥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处理粪污能力,最大限度实现畜禽粪便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应用。制定鼓励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的补助政策,实现土壤结构改善、快速培肥地力的目标,进一步拓宽种养结合层次,提升粪污资源利用空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10日)1、宣传发动。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各镇街(园区)也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迅速展开工作。工作方案要注重实效和可操作性,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每月完成比例。工作推进计划和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部门将按照上报的工作推进计划和方案进行督查考核。要充分利用电

  视、网络、报刊、公告等平台,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调查摸底。各镇街(园区)要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区)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按照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分类汇总,报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6月11日-10月31日)1、禁养区域整治。禁养区域内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搬迁、转产或关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实施到位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街(园

  3区)负责、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于10月底前完成拆除。

  2、限养区域整治。限养区内一律不再审批新的养殖场(区);各街道、园区内属于违法建设的,按照《诸城市深入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予以拆除。

  3、适养区域整治。适养区域内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不再继续扩大畜禽养殖规模,对新(改)扩建的畜禽养殖项目必须报经环保、畜牧、国土部门备案审批,擅自建设并进行畜禽养殖的视为违法用地项目,由相关部门予以拆除,造成环境污染的对其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对现有养殖项目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配套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例如沉淀池、沼气池、遮粪棚等污染防治设施,不进行粪污设施改造或改造后验收仍不达标的一律关停或拆除。

  4、村庄区域整治。村内禁止养猪、貂和狐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行为,居民散养的牛、羊、鸡、兔等家畜家禽要实行圈养,不得随意排放粪污,不得占用村内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养殖;凡不进行粪污无害化处理或处理后仍不达标的一律关停。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7年11月)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街(园区)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按权重计入镇街(园区)年度科学发展考核总成绩。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2月)

  4集中整治结束后,各镇街(园区)要做好集中整治的后续工作,纳入规范管理,防止反弹。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明确监督职责,对本辖区所有养殖场(户)的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环保部门。

  五、职责分工

  镇街(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对现有畜禽养殖场(区、户)进行全面清查。组织力量依法对辖区内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区)进行关闭、搬迁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畜禽散养户的监督管理与规范整治。

  环保部门:负责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畜牧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查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区)的违法行为;严查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养殖场(区、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畜牧部门:负责编制并指导落实全市畜禽养殖规划,对新建和改、扩建养殖场进行把关,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畜禽规模化养殖项目,不予养殖备案登记;负责养殖场(区)粪污综合处理利用技术服务,指导养殖场(区、户)配套建设养殖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

  城管部门:配合镇街(园区)对违反城乡规划、私搭乱建的畜禽养殖场(区)进行拆除,对散养畜禽养殖粪污肆意堆积行为进行取缔、清理。

  国土部门:负责新建和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区)用地手续办理,依法查处违章建设的畜禽养殖场(区)及其

  5违法占地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相关资金的保障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做好畜禽粪肥还田的组织与引导工作,推动种养结合技术推广;做好畜禽养殖场(户)转产指导工作。

  水利水产部门:配合做好饮用水源地、重要河流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区、户)的整治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受到阻碍及时介入,对涉及犯罪的进行立案查处。

  督查部门:负责对养殖粪污整治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查,掌控好

  时间节点,每周五向市委、市政府报工作进度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委、市政府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组织领导工作。镇街(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整治工作。

  (二)规范引导,做好服务。各镇街(园区)、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各类适合本地发展、符合生态化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示范工程建设,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6(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园区)、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宣传部门要适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为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加大投入,强化督导。财政部门要将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开展的相关资金及时到位。要加强整治工作督查力度,每周通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召开分析会议,研究工作推进措施。

  附件:诸城市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技术模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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