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酒驾的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3-07-27 17:40:04 来源:网友投稿

有关酒驾的心得体会5篇

有关酒驾的心得体会篇1

这次教育,对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对我局党员干部特别是本人起到了警示作用,体会非常深刻:

三位现身说法罪犯分别是,金融系统银行主任、港务局的工会主席、县建设局局长,他们手中有一定权利,前两位挪用公款贪污,最后一位是受贿,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之前,他们都是国家干部,他们文化水平很高,能力很强,但都入狱,他们忏悔深刻,犯罪的原因主要是:

一、放松了学习。担任领导职务后,放松了学习,成天忙于事务,忙于应酬,茫茫碌碌,迷迷糊糊。

二、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世界观的改变是根本的改变,把党的宗旨、理想、信念统统丢到脑后,没有对照党章和党规纪检检查自己,更没有“一日三省吾己”,自我剖析,头脑完全被“贪婪”、“腐朽”所占领,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们被判刑后,晚年将在高墙内度过,“享受”的是失去自由,与亲人隔绝的痛苦生活。

三、逃避了监督,对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的一系列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章制度,没有认真贯彻执行,自觉接受监督。

四、心存侥幸思想。他们开始贪污受贿时,心里也出现过“不会出事被抓”的想法,但被侥幸心里所代替。

从他们忏悔的表情可看出,他们犯罪坐牢的痛苦,给他们带来毁灭性打击,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但任何人都能够做到让自己永远不后悔,这就是时时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失去自由,其精神是很痛苦的,也给家庭带来不幸,给经济带来损失,给社会带来危害。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因此我们要把握每一天,走好每一步,警钟长鸣,洁身自好,平平淡淡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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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酒驾的心得体会篇2

科学研究发现,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记得有一次,我正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嘶——”的紧急刹车声和撞击声。我闻声望去,原来是接送学生的面包车和一辆正在拐弯的小轿车撞上了,小轿车的车头撞到了面包车的尾部,面包车的油漆被撞掉了一块,还有一部分畸形了,而小轿车的车灯也撞了下来。我当时心猛地一震,想:面包车上那么多的学生多危险啊!

要是司机的反应慢了一点点,那一车含苞待放的小花朵,或许还没来得及绽放,就被这场车祸葬送了性命。想到这,吓得我出了一身的冷汗。这时双方车主争论了起来,我靠近了一点儿,闻道小轿车车主的身上有一股难闻的酒气,显然是喝了许多的酒。这时,交警也赶到了现场来处理这场交通事故。

那些醉酒驾驶的人们,不要再让自己的生命在生死线上徘徊了;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请遵守交通规则吧!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以身作则,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交通安全,从我做起。这是刻不容缓的问题。让我们珍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吧。

有关酒驾的心得体会篇3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

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有关酒驾的心得体会篇4

酒驾,顾名思义就是喝完酒后再去开车。这种现象在中国屡禁不止,但这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每年都会有许多人丧生于交通事故,八成因交通违法导致,在这有两条消息跟大家分享一下:一、在2014年圣诞节的那个晚上,我家楼上的杨叔叔一家开车从巴国饭店那的加油站出来,刚上红旗路,只听“砰地”一声,他家车在马路上瞬间玩起了漂移,原来是被后边过来的车给撞了。这一撞把车上的阿姨撞进了医院,把他家车撞进了4s店。后经交警调查,是因为后边的"那个车的司机酒驾惹的祸:二、就在最近,在穿港公路上一辆货车和一辆轿车相撞,最终导致轿车车主当场死亡。后经了解,也是因为轿车车主酒驾引起的……我不禁感到悲哀:就因为喝酒,就因为逞强,导致了多少悲剧的发生……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酒驾,就不怕被罚款、拘留,甚至是失去生命?而决大多数酒后开车的人都心存侥幸:我只喝一点,警察抓不到我;或者我只喝一点,开车我小心点就行了。这就造成了对自己喝了的酒视而不见,这就成了交通事故的导火索。更有些人,在自己已经喝得一塌糊涂的情况下,还开车拉着自己的“战友”一起招摇过市。逞强的后果终将会导致悲剧的发生。

酒驾着实反映了一个社会意识问题和广大人民的素质修养问题。

人们的这些做法是不文明的,不仅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也搅乱了交通秩序,更会是有些家庭遭受灭顶之灾。由此可见,酒驾有着多么大的危害!

对于酒家这种不文明的行为,我们需要重视起来。而今又临近中国人的传统节日——春节,人们在合家团聚的时刻,千万别忘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道理呀。

广大的司机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远离酒驾!

有关酒驾的心得体会篇5

今天看了一条新闻,一伙犯罪分子利用“酒后驾驶”做起了非法生意,获利颇丰,最终被公安机关识破,他们的新颖犯罪形式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

犯罪分子在酒店外边伺机等候喝醉的司机,等司机们开车走后自己也开车尾随其后。在路上寻找恰当的时机和酒驾司机相撞,故意产生交通事故。随后两方开始商谈处理方式,犯罪分子提出方案一是公办,报警请警察来处理;二是私了,给点钱算了。语气很诚恳,看不出什么问题,但是句句点到了酒驾司机的心口。酒驾司机有错在先自然是不敢报警,警察一来问题就更大了,因此往往同意私了。事后犯罪分子向警方承认他们的成功率达到90%。

这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圈套,就等着众多酒驾司机自投罗网。不过我想每个人都不想成为冤大头,白白任人宰割。我们能做的就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老生常谈,但是似乎对于国人没有什么指导性作用,大家见怪不怪了。前有洛桑,牛振华血的教训,最近一次就是高晓松在狱中安分守己了半年,可是这些都不能让我们产生敬畏心灵,恐怕只有自己以身试法才会有所恐惧。

之所以严查酒后驾驶是因为我国因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伤亡人数太多了,酒后驾驶对于自己对于他人都是一种威胁。而我们又有无酒不成席的餐桌文化,不喝酒就是看不起别人,喝酒我们无法拒绝,能做的只能是不开车。开不开车在一个人酒醉状态下他是不能做出正确决定的,这时候其他清醒的人应该为他做出选择,劝他不要去开车。你要是送他去开车就等于送他去不归路,醉酒司机借着酒精的刺激还指不定开出多少码的车速呢?

不逞能,不耍酷,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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