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去极端化条例的心得体会(4篇)

时间:2023-05-04 12:24: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关于去极端化条例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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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恐怖组织背后往往飘忽着宗教极端思想“幽灵”,对其欺骗性和危害性,必须高度重视。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搜集的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近一个时期以来,“去极端化”工作一直是自治区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还有一部分人并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自“去极端化”工作开始以来,在一些地区中,一些部门和部分人士,虽然从服从工作的角度,表面上接受了这项新的工作,但是在思想认识上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对于当前的新疆而言,打击暴恐活动和解决好民生问题,才是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既然中央把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最主要任务,我们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完成好这项工作,而不应当分散注意力,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解决什么“去极端化”问题。

  这种认识的危险性在于:虽然“去极端化”工作,更多是集中于宣传文化领域,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但是它能否取得成效,首先还是要求各地各部门的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自己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优势,首先发声,率先垂范。如果他们对这个问题认识模糊,工作敷衍,具体措施流于形式,那么“去极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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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的最终效果,无疑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如果不能够在思想上,端正对为什么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态度,并在全社会形成共识,那么,各方对于解决当前新疆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铲除宗教极端思想对信教群众的恶劣影响,进而从根本上遏制暴恐活动,就不会产生实质性结果。

  在新疆,“去极端化”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不断提高老百姓对伊斯兰教宗教知识和教义的正确理解,自觉抵御各种形式的宗教极端思想,进而切断非法视频和非法讲经人士散布的歪曲伊斯兰教义的宗教极端思想流向社会的渠道,引导信教群众自觉区分正常宗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从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出发点和所要达到的目的可以看出,它实际上是对打击暴恐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支持。可以说,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就是对我们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一个基本保证。当前,它不仅重要,而且还非常及时。只有真正解决了信教群众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认识问题,才能够彻底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的土壤,也才能够使以分裂祖国为目的的暴恐活动,因为动员失效而陷入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

  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社会有识之士,都要在开展和推进各地“去极端化”的工作中主动作为,不仅要在公开场合以身作则,更要在非公开场合主动发声,并且努力引领全社会能够共同响应。只有如此,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才能够在统一认识中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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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2】

  各地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施教、多方参与、综合施策的方针,灵活运用“五把钥匙”(即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清除境外“种子”、改良疆内“土壤”和封堵网上“平台”同步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去极端化”活动,并与自治区此前开展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党员干部、专家学者、宗教人士为骨干,组建各类宣讲员队伍,深入开展多层次的大宣讲和大讨论活动。树立正信,挤压宗教极端思潮活动空间,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采取多种文化对冲方式,坚持现代文化为引领,让正能量占领精神文化阵地。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极端分子,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对受极端思潮影响的人则按其责任轻重分期进行教育转化。

  通过一年多的“去极端化”活动,极端思潮传播的渠道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堵住了网上、网下两个源头渠道,“三非”(即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网络传播,非法出版物、宣传品)得到较好的治理,切实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潮的渗透蔓延。集中力量深化专案侦查,逐步挖掉宗教极端势力的根子,去年以来暴力恐怖事件明显减少。宗教极端氛围逐步淡化,社会环境得到净化,社会正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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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弘扬,爱国宗教人士敢于发声。各级干部对宗教极端思想和行为敢管、愿管的担当精神普遍具备,会管的能力明显提升。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卫生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学生入学率、到校率、巩固率大幅提升。群众的思想和认识明显提高,大多数人都认识到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性。

  新疆开展的“去极端化”活动不仅为新疆的稳定和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而且为国际反恐反极端提供了有益借鉴。国际反恐从2001年美国“9·11”事件开始,已有15年的时间,但越反越恐,其根源在于只治标不治本,只打击极端组织和极端组织头目,忽视在民众中消除极端思潮,没有堵住极端思潮的传播渠道,没有消除极端主义生存的土壤。

  新疆的“去极端化”工作成效显著,为新疆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打下了基础,为世界反极端主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在于:采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各民族共同打击极端主义;通过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宗教和文化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对受极端主义影响的信教群众运用政策法规教育与宗教礼仪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使人们既学到了法律法规知识,又掌握了传统的宗教礼仪知识;对受极端思想影响较为严重的青少年,通过教育转化和技能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在接受再教育的同时掌握谋生技能,使其在教育转化后能实现顺利就业。

  总的看,反对宗教极端是当前全人类面临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必须坚持全球一盘棋,各国相互支持,相互借鉴,加强合作,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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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发力,才能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

篇二:关于去极端化条例的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为认清“三股势力、暴力恐怖活动”的实质,我校在**月**日至**月**日期间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学习把“揭露本质、揭穿谎言”作为重点,用雄辩的实施揭露和批判“三股势力”的谎言!通过学习,使我对“三股势力”“反分裂”的反动实质有了更加深刻、更加清楚的认识,在校领导、年级领导的教育下,在与同事交流讨论的过程中,使自己在理论和思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下面,就自己的学习心得与大家交流。

  所谓“三股势力”准确的说就是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他们不择手段,通过制造暴力恐怖事件残忍的杀害无辜百姓和各组干部。虽然他们的阴谋一次次被我们挫败,但一次次的卷土重来正说明他们处心积虑,千方百计企图打开缺口,制造事端,已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作为教师,在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前提下,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如今,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正加紧对我们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妄图达到和我们长期抗衡;作为教师,我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领导,坚持与暴力恐怖活动作斗争,积极努力做好对学生“淡化族别意识,强化集体意识”的教育。在学校,我有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职责,只有教书育人的权利,没有传播宗教的权利!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我会帮助学生及时识破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到学校进行宗教渗透的图谋,自觉抵制宗教的渗透和宗教的影响,引导学生并以身作则,深刻透彻的认识“一同三统一”的原则,并且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作为教师,我一定会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对我而言,我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肩负起祖国统一和民族庎的神圣使命,在事关国家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稳定情绪,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

  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深入的学习政治理论,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帮助学生树立“轻族别,重集体”的意识,通过学习“一同三统一”的原则使他们更加清楚了解合校的意义与目的。只有不断

  地学习政治理论,才能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水平,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增强政治辨别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抵御能力。作为一名新疆群众及教育工作者,我会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为新疆的团结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三:关于去极端化条例的心得体会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3篇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3篇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一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工作成果,调动社区各族群众共同参与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中、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宗教、维稳舆论氛围,为群众营造和谐、文明、稳定的社会环境。社区开展对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宣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开展此项活动预期的目的,现将此次开展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为了能让居民深刻了解综治法规并共同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社区开展了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宣传活动,在小区悬挂横幅4条,设立板报2块;发放综治维稳等资料100多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维护社区稳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辖区的稳定工作,我社区成立了重点人员监控小组,定期上门走访及对其邻居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其动向,发现问题进行处理解决,对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通过宣传依法治理非法宗教知识及入户检查等形式,将宗教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极大的提高了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

  为了扩大宣传、扩大影响,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和质量,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深入开展以下工作:1、召集居民参与到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宣传及检查工作中;2、是对辖区进行宗教宣传及检查;3、是对辖区进行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工作大检查;4、是全面深入辖区了解情况,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排查活动;5、是深入辖区入户访查和外口登记工作;6、是组织人员以步巡、车巡的形式进行巡逻以减少案件的发生。

  通过此次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的广泛开展,不仅拉近了社区与居民的关系,而且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同时也提升了各族人民对非法宗教的知晓率,增加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推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工作。

  去极端化的心得体会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县委、政府及乡党委、政府“去极端化”有关会议、文件要求。我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责任意识,认清形势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新疆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和工作部署上来。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行动迅速,自觉肩负起维护祖国统一、团结、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不折不扣地坚持和落实“一反两讲”,坚定不移地与分裂势力作坚决斗争,切实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防止暴力恐怖案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到第一责任上来。下面对本人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带头维护团结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影响团结、宗教和谐的错误言论,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言行不教育、不纠正。具体事例如下:一是对待干部有分区别对待的现象碍于情面不敢当面提意见;二是于身边发现的留大胡子的人,总是以语言不通为借口,管理不够及时,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宗教极端思想之风。

  2、对分裂势力利用宗教、感情搞渗透破坏活动警惕性不高,发现稳定隐患的能力和水平不足。对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认识不足,缺乏长期作战和艰苦斗争的准备。具体事例如下:一是对非法宗教组织拉拢信教群众,从事暴力恐怖活动缺乏洞察力;二是因长期值带班、一级响应,对维稳工作存在厌战情绪;三是天天在群众中,却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人和事不了解。

  3、对党的宗教政策学习不够深入,政治内涵理解不透,在一定程度上对“去极端化”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具体事例如下:一是对信教群众的宗教知识的来源掌握不彻底,尤其是对非法宗教知识流入的来源不清楚;二是对非法宗教极端的表现形式掌握不深,在工作中仅凭个人经验判断,教育引导工作开展不到位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是对学习的认识不够深入和全面。理论是武装头脑的武器,理论的深度决定思想的高度,同时也决定了

  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的尺度。平时虽然也经常学习,但只是学了皮毛,没有理解其精髓,更没有做到结合实际入脑入心。

  二是对党的政策理解不够深刻。对党的宗教政策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对形成问题的根本原因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境外势力”利用问题进行恐怖活动和分裂祖国的本质认识不清,对“三个离不开”的暴恐活动,对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认识不足。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学习理论知识和政策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更新自己的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在问题和“去极端化”工作的方式方法,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

  二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和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站稳政治立场,自觉廓清思想迷雾,坚决抵制错误思想,坚决反对“境外势力”,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

  三是进一步增进团结和谐。进一步改进作风,自觉按照程序办事,按照规章办事,克服主观武断,团结同志、依靠同志。敢于直面和善于解决矛盾问题,不绕弯、不回避、不退缩,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发扬敢于斗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今后,我将在乡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支持下,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新疆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和工作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与分裂势力作坚决斗

篇四:关于去极端化条例的心得体会

  

  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宗教倡导的社会关系应是和谐、和睦,宗教推崇的文化应是和合、宽容。下面是小编搜集的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1】

  从全球范围看,近几十年来,宗教极端主义已经成为恐怖主义行动的重要诱因。这些宗教狂热分子被所谓“圣战精神”和“殉教者”所蛊惑,认为实施自杀式暴恐袭击后“可进天国”。恐怖主义者也利用这种宗教极端思想招募自愿者,成为恐怖主义的关键推动力之一。据统计,从黎巴嫩到斯里兰卡、车臣、克什米尔,超过95%的自杀式恐怖活动都有自己的中心目标,即摧毁正常国家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分子的这种做法,无异于对宗教的劫持,即通过扭曲宗教与政治、社会与历史之间的正常联系,为自己的行动寻找正当性,并赋予“殉教者”们以荣耀。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看清了他们的真实面目,宗教极端主义已经成为全球公敌。

  恐怖分子把自己的极端行为视为“圣战”、作为“神圣”之举,而他们的罪行既亵渎了生命,也亵渎了教众们信守的宗教本意。衡量一种宗教是否是极端主义的,要看它是否符合人类的正常情感、是否符合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信念、是否对人的道德有所助益,以及是否能够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健康连接。宗教本是人们对崇高和超越的精神追求,并体现着生动的现实关怀。正如宗教学者威廉·詹姆斯指出的,人性的羽翼飞至最高处所展现出来的慈悲、奉献、信任、耐心与勇气,是为了宗教理想的缘故而高飞。然而,当虔信和奉献失去理性的平衡,耐心与勇气被宗教极端主义的狂热所裹挟,人性的羽翼势必被折断,跌入泥淖。

  宗教极端的目标,就是斩断人与世俗世界的最后一丝联系。按照这种极端教义,完全彻底地脱离尘世的惟一办法就是抛弃整个生命,这也正是包括自杀式袭击在内的极端事件的根源所在。正如著名作家爱德华·萨义德在《报道伊斯兰》一书中指出的,恐怖活动的邪恶在于,它会与抽象的宗教、政治理念以及过度简化的“迷思”挂钩,而不顾历史脉络与理智。因此,铲除宗教极端主义肆虐的土壤,必须消除一小撮极端主义分子劫持宗教、垄断教义的行为,恢复宗教与社会的健康联系。对所有人而言,必须树立以下信念:人的生命至高无上,任何信念、任何“神明”与任何理由,都不能为滥杀无辜辩护。任何试图操控宗教教义以达到邪恶目的的极端分子,都是全体人类的共同敌人。

  根除宗教极端主义存在的土壤,还要摧毁极端思想传播的链条。去年5月24日,新疆公检法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告》施行,明令严禁制作和传播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的物品,这正是扫除“毒源”之举。那些打着宗教的幌子,披着宗教外衣,却大开杀戒、滥杀无辜的人,根本就不是宗教人士,而是恶魔附身。对各界群众而言,亟须认清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的本质,戳穿他们蓄意煽动、蛊惑的邪恶伎俩,使他们成为“过街老鼠”,形成各族人民“人人喊打”的强大合力。

  【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2】

  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不属于某个民族,是人类的公敌,也是一切宗教、一切民族的公敌。

  反对宗教极端主义,我们要挺身而出。

  深受其害的,不仅是被他们凶狠砍杀的无辜群众,不仅是被他们骤然破坏的和谐安宁,更是被他们所冒充、亵渎、糟蹋的宗教。暴恐分子如此恶毒、残暴、凶狠地反人类、反社会、反宗教,竟然打着“宗教”的旗号!哪一个宗教不向往和平珍爱生命?哪一个宗教会蛊惑信教群众煽动仇恨杀戮?伊斯兰教的“伊斯兰”,是阿拉伯语的音译,本意就是“和平”。《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教中。”宗教极端主义根本就不是宗教。但不幸的是,它偏要打着宗教的旗号冒充宗教。

  其实这种现象,世界比比皆是。2000年《世界宗教与精神领袖千年和平大会宣言》指出:“我们的世界被暴力、灾难、战争和各种毁灭行为所破坏,而这些行为常常被说成‘以宗教的名义’。”怎么办?宗教界应当“以宗教的名义”站出来,不仅要洗刷这种泼在宗教头上的污水,更要旗帜鲜明反对宗教极端思想。

  深受其害的,更是他们所冒充的穆斯林。穆斯林应当勇敢站出来,不仅要撇开这种栽在自己身上的恶名,更要和各民族兄弟加强团结、并肩战斗,合力痛打豺狼。乌鲁木齐火车南站爆炸案发生后,11名维吾尔族大学生就拍案而起,发表《我们,不会再沉默》公开信,强烈谴责暴恐分子滥杀无辜的罪行给各族同胞带来的无尽痛苦和沉重灾难,呼吁“维吾尔同胞勇敢地站出来,抵制邪恶极端,与极端思想作斗争。”

  反对宗教极端主义,我们要同仇敌忾。

  宗教极端主义分子制造暴恐,绝不是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但也与民族、宗教问题有些关联。我们要悉心体察民族、宗教、社会、经济、政治问题的区别与联系。

  从世界史看,宗教往往使一个民族具有某种凝聚力,而民族又往往使某种宗教具有生命力。民族借助宗教张扬其个性,宗教利用民族扩大其影响。当一种宗教被某一个或某几个民族基本上全民族信仰时,会出现特殊的两重作用:一方面强化某个民族的凝聚力,成为民族的神圣的旗帜;一方面强化狭隘民族主义和排它性,容易被黑暗势力所利用。当宗教极端主义与狭隘民族主义相结合时,就会产生很大的破坏力量。

  新形势下,我们在民族地区的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来进行。在发展方面,民族地区的工作应抓住一个根本——集中力量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在稳定方面,识别和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事端时应高举两面旗帜——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面对冒充民族、宗教的穷凶极恶的宗教极端分子,我们更要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同仇敌忾,并肩战斗。“朋友来了有好酒,要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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