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内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时间:2022-12-20 10:06: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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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内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国内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公司“全面国际化”战略,规范公司的工资管理,加大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劳动关系,根据公司的发展规模和实际效益,在严格控制成本的基础上,提高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经营风险为主要依据,对不同岗位的员工执行不同工资分配标准原则。

  (二)严格按照“两低于”原则,按股份公司对工资总额控制指标,维护国家、企业和员工利益原则。

  (三)严格执行国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薪酬制度原则。

  (四)坚持鼓励管理、技术、技能人才持续为公司作贡献原则。

  (五)坚持在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项目成本指标可控的前提下,项目自主分配,使公司效益与员工收入合理匹配,对不同项目差异化考核,做到相对公平原则。

  可编辑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公司机关和二级单位机关人员。

  (二)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国内施工项目工作的人员。

  (三)其他经公司批准适用本管理办法的人员。

  第二章

  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

  第三条

  公司领导(含咨询)班子成员执行年薪制,年薪由基础月薪和年绩效考核奖构成。

  基础月薪按股份公司下发的标准执行,年绩效考核奖按《股份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和股份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

  公司二级单位班子成员执行年薪制,年薪由基础月薪、年绩效考核奖和上缴管理费及利润现金奖励构成。

  1.基础月薪标准,每年按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书面通知标准执行。

  2.年绩效考核奖按公司同二级单位签订的经营承包责任书年度考核结果执行。行政第一负责人和党委书记执行同标准。二级单位党支部书记和副职班子成员由各单位自行考核,根据班子成员个人的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排序,按35%、35%、30%的比例拉开差距,分别按行政第一负责人绩效奖金标准的80%、75%、70%书面报公司批准,二级单位按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复可编辑

  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二级单位承担。

  3.每月除发放基础月薪外,可按本单位上一年各成员考核年绩效的50%分摊到每月逐月预支年绩效,在年底考核后扣回预支绩效。

  4.上缴管理费及利润现金奖励,按二级单位实际上缴管理费和利润现金的6‰奖励。

  5.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年度绩效奖总额的20%扣除留作个人风险抵押金转公司财务部存放,待三年任期满,由公司审计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具体见公司与二级单位签订的经营责任书)。

  第五条

  公司机关和分局机关人员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由月薪和年绩效奖两部分组成。

  (一)月薪由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专业技术津贴、住房生活补贴五部分组成。

  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按员工所在岗位(职务)确定,详见《水电十局有限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系数表》(见附表一)。

  2.

  绩效工资

  月绩效工资=月绩效基数×绩效系数×月考评得分。月绩效工资基数原则上由公司根据上年度实现利润等情况在年初时确定;系数按员工所在岗位确定。二级单位的月绩效基数根据本单可编辑

  位的实际效益书面请示公司批复后执行。绩效系数按《水电十局有限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系数表》(见附表一)执行。

  ①公司机关实行季度绩效考评打分制度,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副三总师、机关部门主任(包括海外事业部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部门副职)由公司领导按季度考评打分;机关部门正、副处级调研员,副主任以下(含副主任)由各部门主任按季度考评打分。二级单位可自行制定月绩效考评打分办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②根据海外事业部从事海外市场开发和海外项目后勤保障的特殊职能,在海外事业部从事市场开发和后勤保障的关键人员,工资按公司机关同级人员上浮一档执行。具体人员由海外事业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

  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十局实际连续工龄-1)×20元/月,工龄工资实行15年封顶。

  员工在十局的实际连续工龄计算方式:员工连续在十局工作满一年的次月起计算一年,以此类推(公司班子成员、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不享受工龄工资)。复退军人和因组织需要在系统内单位调入的人员可连续计算为十局工龄。

  因同水电十局解除劳动关系又回十局工作的人员,从回十局工作之日起重新计算工龄,满一年后享受工龄工资。

  可编辑

  4.

  专业技术津贴

  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凡取得各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到相应岗位者可执行专业技术津贴,中级职称(含)以上聘任文件由公司下文聘任,初级以下职称,机关人员由公司下文聘任,二级单位人员由本单位下文聘任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专业技术津贴标准按《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员工专业技术津贴标准》(见附表二)执行。

  5.

  住房生活补贴

  北京办事处3000元/月;成都办公区400元/月;都江堰办公区300元/月,施工一线的项目员工300元/月(公司班子成员、二级单位班子成员、项目班子成员不享受住房生活补贴)。

  下(待)岗员工不执行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专业技术津贴和住房生活补贴。

  (二)年绩效奖。

  1.

  公司机关根据公司全年的整体效益在年终时确定分配方案;二级单位机关根据本单位全年效益确定分配方案并报公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复后执行。

  2、公司机关年度绩效奖考核拉开档次分配:公司机关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副三总师、部门主任、副主任、调研员(以上为一类人员);机关正科级以下人员(二类人员);二级单位机关人员均按公司现行考核办法实行360度考核。上级考评占40%,内部(同级)考评占30%,交叉考评占30%。可编辑

  两类人员按总成绩分别排序后,一类人员按正、副处级(含调研究员)分组排序,两组按35%、35%、30%的人员比例对应100%、95%、90%的绩效×考核得分÷本组最高得分的百分比拉开差距分配年度绩效奖金。其中:正、副处级调研员按以上考评结果,绩效奖按本人所占排序组段再分别×80%、70%、60%拉开差距分配(主持工作的正处级调研员按90%执行),二类人员按确定绩效基数考×核得分的百分数拉开差距分配年度绩效奖金。

  3、公司因工作需要引进在国内工作的特殊人才,执行月协商工资总额制度,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

  4、公司机关推行末位淘汰制度

  5、公司机关根据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排序结果,推行末位淘汰制度,正、副处级干部(含调研员)连续两年考核为末位者,降职或免职后调离机关,末尾二、三位人员由公司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6、公司机关市场经营部,海外事业部从事市场开发和保障人员不参加公司机关的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市场经营部的年度绩效奖与市场开发量挂钩。海外事业部从事市场开发和保障的人员与海外市场开发量和海外保障完成任务量挂钩,两个部门的年度综合绩效按年度经营责任书规定考核兑现。

  7、机关工作人员按本人上年年终绩效考核奖的50%分摊到月,逐月随工资发放预支绩效,年底在绩效奖中扣回。新到机关工作的人员按同岗位绩效奖低标准的50%预支绩效。

  可编辑

  第六条

  项目领导班子实行年薪制,年薪制由基础月薪、工龄工资、年绩效考核奖、上交管理费和利润现金奖、实际超额利润提成奖五部分构成。

  (一)基础月薪,按公司(或分局)与项目所签经营责任书确定的项目等级标准、按照《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工程项目工资序列表》(见附表三)的基本工资、《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项目地区工资调差系数》(见附表四)的标准执行。

  基础月薪=基本工资×地区系数

  (二)工龄工资按机关标准执行。

  (三)年绩效考核奖,公司相关部门在年终按《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业绩考核责任书》有关指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上报分配方案,经上级人力资源部门批复后执行。

  1.公司直管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理、四总师的绩效工资由公司按责任书考核后执行,公司直管项目的项目经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责任书的各项指标考核结果书面通知项目经理部的执行标准,费用由项目经理部承担。

  项目常务副经理,项目党工委书记兼副经理的,按项目经理绩效奖标准的90%执行。项目其他班子成员由项目经理部自行考核,按考核结果和工作业绩排序,按35%、35%、30%的比例拉开差距,按项目经理绩效奖标准的80%、75%、70%书面报公司或分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局人力资源管理科批复可编辑

  后执行。

  2.在发放项目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奖时须按绩效奖总额的20%扣除留作个人风险抵押金转公司或(分局)财务保存,待项目竣工,由公司或(分局)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3.项目上缴现金奖励:在年度考核时项目上缴管理费及利润现金按6‰(扣除公司或分局投入后)执行提成奖励。

  4.项目班子成员不得再参与项目员工的月绩效分配。

  5.项目班子成员按年预考核绩效标准的50%分摊到月,逐月随工资发放预支绩效,年底在绩效奖中扣回。

  6.亏损项目、拖欠职工或民工工资的项目不得执行预支年绩效。

  (四)超额利润提成奖

  1.超额利润提成奖,公司鼓励分局(项目)尽最大努力创造最佳效益,按公司(或分局)责任制书的目标利润规定,若项目实现超额利润,公司(或分局)按项目实现超额利润的10%-20%计提超额利润奖,详见《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项目超额利润提成标准》(见附表五)。原则上奖励提成总额不超过班子成员在项目施工期间工资总额的1.5倍,具体由总经理办公会按项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2.管理费上缴:新开工的项目,因项目自身投入了大量资金而导致管理费当年不能足额上缴,项目必须以充足的理由报公司或分局同意后才能延缓上缴管理费,但延期上缴的管理费总可编辑

  额应按同期银行利息连本带息纳入项目上缴费考核。

  3.公司(分局)投入上缴:由公司投入资金为项目购置设备或其它项目调入设备物资视为公司现金投入,分局(项目)当年应及时足额上缴设备物资折旧费和及时归还贷款,因特殊原因延迟上缴,分局(项目)必须报公司同意批准后才能延迟上缴,同时,分局(项目)应承担上缴款本金和延迟期间同期银行利息及上浮1%的手续费。

  4.公司鼓励项目二次开发,若项目最终结算合同额或年营业额超过项目最初签订的责任书考核档次,可按最终完成档次提高本项目的考核挡次。

  第七条

  非水电项目班子成员的工资标准按同级项目提高一档执行。

  第八条

  国内工程项目非经营承包班子成员(包括未签订经营责任书的项目领导班子)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由四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专业技术津贴、绩效工资(含特殊考核阶段目标奖)。

  (一)岗位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项目的岗位和地区确定,岗变薪变。

  岗位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地区系数

  基本工资按《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项目工资序列表》(见附表三)确定。

  地区系数按《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项目地区工资调差系可编辑

  数》(见附表四)确定。

  (二)工龄工资、专业技术津贴,按公司机关标准执行。

  (三)绩效工资

  1.未签订责任书的项目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执行《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项目工资序列表》中绩效工资的50-60%。具体标准,公司管理的项目,由项目报公司考评,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考评确定;分局管理的项目,由项目报分局,经分局长办公会议考评确定。

  2.项目员工的绩效工资与整个项目的工资总额、生产进度、施工安全及经营效益直接挂钩考核;项目部员工的绩效工资可采取与各作业队的效益工资的加权平均值挂钩的方式,系数按其所在部门和岗位执行。项目作业队员工的效益工资与该作业队的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具体分配由项目部在不突破公司确定的工资总额自行制定工资分配方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分局管理的项目,由项目报分局人力资源科备案。

  项目月绩效工资总额=项目部月完成净产值×责任书核定的工资系数(预算工资总额/工程合同额)-项目领导班子基础月薪总额-项目人员基本工资总额。

  项目月绩效工资所需完成净产值=月完成总产值-分包产值×60%-设备租赁费用。

  项目员工的绩效工资参照岗位系数进行包干分配(绩效系数见《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项目工资序列表》),具体由项目自主可编辑

  分配。

  (四)项目副三总师、项目各部部长、副部长、队长、副队长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再和项目经营班子挂钩,根据承担的项目规模和难度采用规模难度系数进行确定(见附表六《国内项目规模难度系数表》),相应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项目规模难度系数。

  (五)保障在工程项目工作的新招聘见习生最低工资收入标准:一本院校毕业生月发工资不应低于2400元/月;二、三本院校毕业生月发工资不应低于2200元/月;大专毕业生月发工资不应低于2000元/月;中专毕业生月发工资不应低于1700元/月。如项目因生产经营困难,确实不能达到以上标准的,须做好学生的工作,待效益好时补发。

  第三章

  缺勤工资计发标准

  第九条

  在岗员工的各种假期工资,原则上按国家、四川省、都江堰市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除带薪年休假外,计算假期的工资基数为本岗位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事假:扣发事假期间的全部应发工资、补贴和对应缺勤期的年度绩效奖金。

  第十二条

  旷工:扣发旷工期间全部工资及奖金,月累计旷可编辑

  工2天以上,取消本月绩效工资,连续矿工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矿工14天以上者,扣发全年绩效工资。

  第十三条

  病假:员工患病,停工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连续工龄10年以下(含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20年以下(含2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30年以下(含3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发给;连续工龄满31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5%发给。员工患病,停工在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为:连续工龄10年以下(含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20年以下(含2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5%发给;连续工龄满21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发给。

  病假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珍断证明或医务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病假人员不享受工龄工资、住房生活补贴、技术津贴和绩效工资、奖金。

  第十四条

  探亲假: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住房生活补贴,技术津贴。

  第十五条

  婚假:基本工资全发,不享受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住房生活补贴,技术津贴。

  第十六条

  生育假:按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丧假:基本工资全发,不享受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专业技术津贴、住房生活补贴。

  可编辑

  第十八条

  工伤:在医疗期内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住房生活补贴,技术津贴全发。医疗终结后根据医疗鉴定结果按工伤保险待遇执行。

  第十九条

  当月出勤天数不到三分之二者不享受当月的工龄工资、住房生活补贴和专业技术津贴(带薪年休假视为出勤)。

  第四章

  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二级单位管理的项目由二级单位与项目签订责任书考核,报公司市场经营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工程项目工资序列表》中的绩效工资已包含员工超计时加班,任何单位(项目)不得再以任何名目计发放加班工资。

  第二十二条

  待岗人员的生活费标准由公司根据当年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最低生活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

  部分岗位基本工资和绩效系数为区间值的,2012年1月1日起全部执行低标准区间,以后新到该岗位的人员执行低标准区间。机关人员在低区间工作满五年以上,公司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者经公司批准可执行本岗位的高标准区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项目可按员工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

  机关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基本工资执行副职标准,月绩效和年绩效执行正职标准。

  可编辑

  第二十五条

  海外事业部的项目工程师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月绩效工资执行海外事业部副处级标准,年度绩效奖按海外事业部副处级岗位的85%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机电安装分局、基础工程分局、设计院、基地建设管理处可根据本单位(项目)的特殊性参照执行,也可按本办法确定的分配原则,制定本单位(项目)的工资管理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关于印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内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人〔2008〕146号)和《关于国内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公司人〔2011〕15号)停止执行。

  第二十八条

  二级单位(项目)因生产经营困难,效益较差时可暂缓执行,也可拟定本单位的工资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可编辑

  附表一:

  水电十局有限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系数表

  序项工1资等级

  基2本工资

  绩3效系数

  一本研究生见技师、副主副科长、中二级单位主任公司公司总经主办科员、科长、高级副主任(含岗大专本、见习、大专转办科员、助级职称、高副三总师、(含副三副三理助位

  见习

  小车班长

  职称

  调研员)

  三习、正员级、高级职称、小级技师

  教授级高调研总总师理

  可编辑

  号

  目

  各岗位适用工资等级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十十十十十十十十二二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一

  1701902002302402402602702802903103303603603804304605105205305400.75.80.85.90.951.001.101.151.201.351.401.601.701.701.802.502.603.203.303.403.5二4本见中专转正级技工

  车驾驶员

  工

  员)

  师、兼部总法门主律顾任

  问

  习

  员级职称

  说相同岗位有两个工资等级区间的,2012年起均执行低区间,2013年考核后,连续在原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考核为明

  优秀,经部门书面请示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基本工资可上调为高区间。

  附表二:

  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员工专业技术津贴发放标准

  专业技术级别

  教授级高级职称

  高级职称、高级技师

  标准(元/月)

  2015可编辑

  备注

  以聘任文件下文次月起执行

  中级职称、技师

  助理级职称

  员级职称

  1075可编辑

  附表三:

  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工程项目工资序列表

  绩效工序号

  岗

  位

  等

  级

  划

  分

  基本工资

  资

  (绩效系数)

  一级项目(合同额≥6亿人民币)或年产正处级

  值≥1.5亿/年

  二级项目(合同额3-6亿人民币)或年产值≥1.0亿/年

  项目经理

  副处级

  副处级

  副处或正科级

  三级项目(合同额2-3亿人民币)或年产值≥0.6亿/年

  四级项目(合同额1-2亿人民币)或年产值≥0.35亿/年

  五级项目(合同额0.5-1亿人民币)或年产值≥0.25亿/年

  可编辑

  备注

  85015200800132007501130070094006508100公司管理的项目,绩效工资由公司按责任制考核。

  六级项目(合同额≤5000万人民币)或年正科级

  产值≥0.15亿/年

  七级项目(合同额≤3000万人民币)或年产值≥1000万/年

  60069005006200分局管理的项目,绩效工2项目副经理、三总师、进入按项目经理基数计算(常务副经理90%,70%-班子的总机械师、安全总监

  其他为70%-80%)

  80%

  70%-80资由%

  1.40-1.51.20-1.451.10-1.251.00-1.15分局考核。

  由项目部或分局按工资管理考核报公司备3项目副三总师

  项目部各部长、作业队长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国内项目规模系(部长)

  副部长、副队长、责任工程师、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高级技师、班组长

  可编辑

  350数进行调整

  330300240助级职称、技师

  见习研究生、大专员级职称、高级工

  见习一本毕业生、中专员级职称、中级工

  见习二本、三本毕业生

  220系0.90-1.案。050.85-0.950.85数由项目确定到人。

  21011122001900.85见习大专毕业生

  1800.75见习中专毕业生、初级工

  1600.65注:三总师指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部分大型项目增设总机械师、安全总监,如果进入班子成员,可按三总师标准计算。

  附表四

  可编辑

  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项目地区工资调差系数

  地

  区

  海拔在2千米(含)以下

  海拔在2千米—2.5千米(含)

  海拔在2.5千米—3千米(含)

  海拔在3千米以上

  注:新疆地区系数执行1.15可编辑

  地区系数

  1.01.051.11.25附表五:

  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项目实际超额利润提成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实际超额上缴利润(万元)

  0~200万

  201~400万

  401~600万

  601~800万

  801~1000万

  1001~1500万

  >1500万

  可编辑

  项目班子提成比例

  10%

  12%

  14%

  15%

  16%

  18%

  20%

  备注

  分段计算、累计发放。

  原则上奖励提成总额不超过班子成员在项目施工期间工资总额的1.5倍,具体由总经理办公会按项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可编辑

  附表六:

  国内项目规模系数表

  项目规模

  规模系数

  七级

  1.0六级

  1.05五级

  1.1四级

  1.15三级

  1.2二级

  1.25一级

  1.3说明:本表系数适用于项目副三总师、各部长、副部长、作业队队长、副队长。

  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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