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医疗费用结算6篇

时间:2023-04-29 19:48: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跨省异地医疗费用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流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异地就医,但是异地就医的结算流程却让很多人感到困惑。本文将详细介绍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

  一、什么是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指的是患者在离家较远的地方就医,也就是在患者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就医。一般来说,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患者在外地工作或生活,需要在当地就医;

  2.患者在本地就医无法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需要到其他地区就医。

  无论是哪种情况,患者在异地就医时都需要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二、异地就医的结算方式

  异地就医的结算方式分为两种:自费结算和医保结算。

  1.自费结算

  自费结算指的是患者自己承担医疗费用,不涉及医保报销。在异地就医时,如果患者没有当地的医保卡或者医保卡不能在异地使用,就需要选择自费结算。

  自费结算的方式有两种:现金支付和刷银行卡。现金支付是指患者直接将医疗费用现金支付给医院,刷银行卡则是指患者在医院的收费窗口使用银行卡进行支付。

  2.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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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结算指的是患者在异地就医时,通过医保报销来减轻自己的医疗费用负担。在异地就医时,如果患者有当地的医保卡或者医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就可以选择医保结算。

  医保结算的方式有两种:现金报销和电子报销。现金报销是指患者在离开医院后,到当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电子报销则是指患者在离开医院后,通过网上报销或者手机报销来完成报销流程。

  三、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分为三个环节:先就医,后报销;先报销,后就医;先就医,边报销。

  1.先就医,后报销

  这种方式是指患者在异地就医时,先自费结算或者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离开医院后再到当地的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报销流程如下:

  (1)患者在就医前,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准备就医。

  (2)患者在医院就诊时,应向医生提供医保卡,医院会根据医保政策来确定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

  (3)患者在离开医院后,到当地的医保中心进行报销。报销时需要提供医保卡、门诊病历等相关证件,医保中心会根据政策来确定报销金额。

  2.先报销,后就医

  这种方式是指患者在异地就医前,先到当地的医保中心进行报销,-2-

  然后再去医院就诊。

  报销流程如下:

  (1)患者在就医前,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进行报销。报销时需要提供门诊病历等相关证件,医保中心会根据政策来确定报销金额。

  (2)患者在就诊时,应向医生提供已经报销的病历单据,医院会根据政策来确定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

  3.先就医,边报销

  这种方式是指患者在异地就医时,先到当地的医保中心进行报销,然后再继续就医。这种方式相对于前面两种方式来说,更加灵活和方便。

  报销流程如下:

  (1)患者在就医前,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进行报销。报销时需要提供门诊病历等相关证件,医保中心会根据政策来确定报销金额。

  (2)患者在就诊时,应向医生提供已经报销的病历单据,医院会根据政策来确定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

  (3)如果患者在就诊期间需要再次报销,可以在离开医院后再次到当地的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四、异地就医的注意事项

  1.提前了解医保政策

  在异地就医前,患者应该提前了解当地的医保政策,包括医保的-3-

  报销比例、报销限额、报销流程等,以便在就医时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2.携带相关证件

  在异地就医时,患者应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以便在就医时能够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3.选择正规医院

  在异地就医时,患者应该选择正规的医院进行就诊,以确保自己的健康安全。

  4.保留好病历单据

  在异地就医时,患者应该保留好就诊的病历单据,以便在报销时能够提供相关证据。

  五、结语

  异地就医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需要患者在就医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异地就医的结算流程,让大家在异地就医时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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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跨省异地医疗费用结算

  

  异地医保结算流程

  异地医保结算是指医保参保人在非常规就医地(即其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就医后,通过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销结算的一种医保服务。下面将详细介绍异地医保结算流程。

  一、就医前准备

  1.带好就诊所需的相关证件,如医保卡、身份证(不同城市要求可能会不一样)等。

  2.查询异地结算疑问,可前往当地医保办事处咨询了解。

  3.拿到医保目录查询看自己的病症是否被医保报销。

  二、就医

  1.到医院或诊所看病,先在前台进行挂号就诊。

  2.在就诊时告诉医生自己是异地医保参保人员,医生会安排相应的诊疗和药品。

  3.如发现处方中有医保可报销的药品,可向医生索取相应的处方并咨询药房是否有这些药品。如无法报销该药品,则可选择换个相同作用的药品。

  4.如药品是医保可报销的,可向药房索取发票。

  5.如需做检查或住院,可向医生咨询医院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三、办理医保结算

  1.交纳自费部分费用,留下所有发票和报告单。

  2.按照医院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如一张发票一张申请表。

  3.提供相关证件以及社保卡,等待医院结算窗口审核,确认支付比例。

  4.进行医保结算并核对收据单上的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领取报销款或从医院代扣预算款项,结算完成。

  5.報銷金額在發票上會被扣除。

  特别提示:异地医保结算时,有些医疗机构可能会要求预存或全额预付费,在结算时会减去预存或预付费用,剩余部分才会进行报销。

  以上就是异地医保结算的流程,大家一定要提前了解和准备好相关证件和信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同时,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尽量选择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疗程,也可通过医生给出的方案进行节约。

篇三:跨省异地医疗费用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全?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全?  为推进参保?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联?结算,加强异地就医管理,提?服务?平,根据《关于进?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作的指导意见》等?件要求,制定本规程。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试?)  第?章

  总

  则  第?条

  为推进参保?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联?结算,加强异地就医管理,提?服务?平,根据《关于进?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作的指导意见》(?社部发〔2014〕93号)等?件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条

  本规程所称跨省异地就医是指参保?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的诊疗?为。  第三条

  本规程适?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管理服务?作。  第四条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实?统?管理、分级负责。??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负责统?组织、指导协调省际间异地就医管理服务?作,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为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和费?直接结算提供?撑;省级经办机构负责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功能,统?组织协调并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作;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经办?作。  第五条

  跨省异地就医费?医保基??付部分实?先预付后清算。预付?原则上来源于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  第六条

  各地要优化经办流程,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参保?员持卡就医结算。具备条件的,可将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病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等纳?“?单制”结算。  第?章

  范围对象  第七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定居地的?员。

  (?)异地长期居住?员:指在异地居住?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员。

  (三)常驻异地?作?员:指??单位派驻异地?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员。

  (四)异地转诊?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员。  第三章

  登记备案  第?条

  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员办理登记备案?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站、?机等多种形式办理。  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异地安置退休?员、异地长期居住?员、常驻异地?作?员和异地转诊?员提交的跨省异地就医申请时,经办?员应即时审核确认,填写?成《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该表?式两联,盖章后?联留存参保地经办机构,?联交予申请?签收。  第九条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员信息变更。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员,若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变更,或转诊?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院,直接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异地就医?员的待遇享受状况变更,如暂停、恢复、终?等,参保地经办机构必须及时办理。  第?条

  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将跨省异地就医参保?员备案信息实时上报?部级经办机构。  第四章

  就医管理  第??条

  省级经办机构应按照合理分布、分步纳?的原则,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确定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并报部级经办机构统?备案、统?公布。

    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中?医保服务、取消或新增定点等情形的,省级经办机构应及时上报部级经办机构,由部级经办机构统?公布。  第??条

  异地安置退休?员、异地长期居住?员、常驻异地?作?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续时,应当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  第?三条

  异地转诊?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续时,应当按参保地规定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确定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四条

  异地就医?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执?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第?五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应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对异地就医患者进??份识别,确认相关信息,为异地就医?员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医疗费?具体审核。  第五章

  预付?管理  第?六条

  预付?是参保地省级经办机构预付给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于?付参保地异地就医?员医疗费?的资?,原则上按可?付上年两个?异地就医医疗费?的额度核定,按年清算。预付?在就医地财政专户中产?的利息归就医地所有。  第?七条

  预付?建?之初由各省级经办机构上报预付?额度,部级经办机构汇总确认,?成《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付款通知书》(见附件2)、《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收款通知书》(见附件3),各省级经办机构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下载后按当地规定通知同级财政部门付款和收款。  第??条

  部级经办机构每年1?底前,根据上?年度各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出情况,核定各省级经办机构本年度应付、应收预付?,?成《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费?预付?明细表》(见附件4),出具预付?额度调整通知书(见附件4-1、附件4-2),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发布。  第?九条

  省级经办机构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下载预付?额度调整通知书,5个?作?内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参保地省级财政部门在确认跨省异地就医资?全部缴?省级财政专户,对经办机构提交的预付单和?款申请计划审核?误后10个?作?内进?划款。各省应于每年2?底前完成预付?的收付?作。  第??条

  建?预付?预警和调增机制。预付?使?率为预警指标,是指异地就医?度清算资?占预付?的?例。预付?使?率达到70%,为黄?预警。预付?使?率达到90%及以上时,为红?预警,启动预付?紧急调增流程。  第???条

  当预付?使?率出现红?预警时,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向部级经办机构报送预付?额度调增申请。部级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就医地提出调增的额度进?审核确认并向参保地省级经办机构下达《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额度紧急调增通知书》(见附件5)。  第???条

  参保地省级经办机构接到部级经办机构下达预付?紧急调增通知书,5个?作?内,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在确认跨省异地就医资?全部缴?省级财政专户,对经办机构提交的预付单和?款申请计划审核?误后10个?作?内,完成预付?紧急调增资?的拨付。  第??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在完成预付?额度及调增资?的付款和收款后,5个?作?内将拨付汇总表、收款汇总表以书?形式反馈到省级经办机构,省级经办机构同时向部级经办机构反馈到账信息。  第??四条

  就医地省级财政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参保地拨付的预付?或预付?紧急调增资?、清算资?,省级经办机构可向部级经办机构提出暂停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申请。部级经办机构负责协调和督促各省(区、市)按规定及时拨付资?。各省级经办机构负责协调和督促统筹地区及时上缴跨省异地就医预付及清算资?。  第六章

  医疗费?结算  第??五条

  医疗费?对账是指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就住院医疗费?确认医保基??付?额的?为。医疗费?结算是指就医地经办机构按协议或有关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付费?的?为。  第??六条

  异地就医?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原则上执?就医地规定的?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范围)。医保基?起付标准、?付?例、最??付限额等执?参保地政策。  第??七条

  参保?员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将其住院费?明细信息转换为全国统?的?类费?信息,经国家、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传输?参保地,参保地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计算参保?员个?以及各项医保基?应?付的?额,并将结果回传?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  第???条

  参保?员出院时,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见附件6)结清应由个?承担的费?;属于医保基??付的费?,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参保?员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的,相关信息由医疗机构上传,医保基??付的费?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第??九条

  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每??动?成?对账信息,实现参保地、就医地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和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三?对账,做到数据相符。如出现对账信息不符的情况,省级经办机构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提请部级经办

  机构协调处理。  第三?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在参保?出院结算后5?内将医疗费?明细上传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地经办机构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查询和下载医疗费?及其明细项?。  第三??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当在次?20?前完成与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对账确认?作,并按协议约定,按时将确认的费?拨付给医疗机构。  第三??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结算在本辖区发?的异地就医医疗费。其中,同属省本级和省会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其费?原则上由省本级经办机构负责结算,省本级不具备经办条件的,可由省会城市负责结算;同属地市级和县(市、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其费?原则上由地市级经办机构负责结算。  第七章

  医疗费?清算  第三?三条

  异地就医费?清算是指省级经办机构之间、省级经办机构与辖区内经办机构之间确认有关异地就医医疗费?的应收或应付额,据实划拨的过程。  第三?四条

  部级经办机构于每?21?前,根据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对账确认后的医疗费?,?成《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费?清算表》(见附件7)、《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应付医疗费?清算表》(见附件7-1)、《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职?医保基??付明细表》(见附件7-2)、《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居民医保基??付明细表》(见附件7-3)、《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职?医保基?审核扣款明细表》(见附件7-4)、《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居民医保基?审核扣款明细表》(见附件7-5)、《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应收医疗费?清算表》(见附件7-6),各省级经办机构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精确查询本省内各统筹区的上述清算信息,于每?25?前确认上述内容。  第三?五条

  部级经办机构于每?底前根据确认后的《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费?清算表》,?成《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付款通知书》(见附件8)、《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收款通知书》(见附件9),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发布。  第三?六条

  各省级经办机构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下载《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收款通知书》、《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付款通知书》后,于5个?作?内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确认跨省异地就医资?全部缴?省级财政专户,对经办机构提交的清算单和?款申请计划审核?误后10个?作?内向就医地省级财政部门划拨资?。省级财政部门在完成清算资?拨付、收款后,在5个?作?内将划拨及收款信息以书?形式反馈到省级经办机构,省级经办机构向部级经办机构反馈到账信息。  第三?七条

  省级经办机构之间完成清算后的5个?作?内,完成辖区内各统筹地区异地就医资?的上解或下拨。  第?章

  稽核监督  第三??条

  异地就医医疗服务实?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要将异地就医?作纳?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细化和完善协议条款,保障参保?员权益。  第三?九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当建?异地就医?员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投诉并将结果告知投诉?。对查实的重?违法违规?为按相关规定执?,并逐级上报部级经办机构。  第四?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发现异地就医?员有严重违规?为的,应暂停其直接结算,同时上报部级经办机构协调参保地经办机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处理。  第四??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为涉及的医疗费?不予?付,已?付的违规费?予以扣除,?于冲减参保地异地就医结算费?。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背服务协议规定并处以违约?的,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处理。  第四??条

  部级经办机构适时组织跨省异地就医联审互查,对就医地责任落实情况进?考评,协调处理因费?审核、资?拨付发?的争议及纠纷。  第四?三条

  各级经办机构应加强异地就医费?稽核管理,建?异地就医结算运?监控制度,定期编报异地就医结算运?分析报告。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四条

  省级经办机构对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和清算过程中形成的预付款项和暂收款项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进?核算。  第四?五条

  异地就医业务档案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和就医地经办机构按其办理的业务分别保管。  第四?六条

  各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本规程,制定本地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  第四?七条

  本规程由??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四??条

  本规程?印发之?起实施。  附件:

  1.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付款通知书

  3.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收款通知书

  4.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费?预付?明细表

  4-1.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额度调整付款通知书

  4-2.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额度调整收款通知书

  5.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额度紧急调增通知书

  6.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

  7.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费?清算表

  7-1.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应付医疗费?清算表

  7-2.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职?医保基??付明细表

  7-3.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居民医保基??付明细表

  7-4.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职?医保基?审核扣款明细表

  7-5.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居民医保基?审核扣款明细表

  7-6.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应收医疗费?清算表

  8.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付款通知书

  9.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收款通知书

  10.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预付?、结算、清算流程图

篇四:跨省异地医疗费用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流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医疗保障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医疗保障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本文将详细介绍异地就医结算流程,以帮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该政策。

  一、什么是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是指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地区就医,通过医保部门进行结算。也就是说,当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通过医保部门进行结算,减轻了治疗费用的负担。

  二、异地就医结算的申请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在医保机构登记;2、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必须前往当地医保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出示医疗费用明细单、就诊记录等相关资料;3、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必须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三、异地就医结算的流程

  1、就医前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应先了解当地的医保政策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以便在就医时能够更好地使用医保政策。

  2、就医时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就诊时,应向医生说明自己的医保情况,以便医生能够为其提供更好的-1-

  医疗服务。就诊结束后,医生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明细单和就诊记录等相关资料。

  3、结算时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前往当地医保部门进行结算手续。就诊结束后,参保人员应尽快前往当地医保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出示医疗费用明细单、就诊记录等相关资料。医保部门会根据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情况进行结算,将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报销给参保人员。

  四、异地就医结算的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2、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及时前往当地医保部门办理结算手续;3、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保留好医疗费用明细单、就诊记录等相关资料;4、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根据自己的医疗保障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

  五、总结

  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是国家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而出台的政策。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并及时前往当地医保部门办理结算手续,以便享受医保政策。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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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跨省异地医疗费用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流程1异地就医结算是什么?异地就医结算是指在医保所辖区域外,患者因各种原因去了其他地方看病,然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医疗费用的一种方式。在异地就医结算中,医保基金需要与患者本人或者患者的家庭成员进行结算。2异地就医结算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异地就医结算的基本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患者必须在医保所辖区域内的单位或者机构参加了本地的社会医疗保险,即受保人员。二是患者需要在医保所辖区域外发生突发或急性疾病,或者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在异地就医。3如何进行异地就医结算?异地就医结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患者在异地看病之前,需要提前准备好个人的医保相关证件及资料,包括:社会医保卡、身份证等。2.在就医时,需核实医院是否能够与本地的医保机构进行联网查询及结算服务,如能提供该服务,则可直接进行结算。若该医院没有联网功能,则需要患者出具《表格5-1医疗费用结算凭证》等资料,由医院出具病历、介绍信等符合报销的相关报销资料。

  3.回到本地后,患者需要将相关资料和证件到医保机构办理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费用结算手续,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即可获得建议报销金额。4异地就医结算需要注意什么?异地就医结算需要注意以下的问题:1.提前了解医院是否有联网功能,若没有则需要多准备相关报销材料。2.在就医期间要注意保留好各种医疗证明材料,如病历、处方单、检查报告单等。3.到本地办理结算手续时,患者应仔细核对资料和金额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及时向医保机构反馈。4.注意异地就医结算涉及的报销范围,如符合报销范围内的药品、耗材等。5异地就医结算的好处和意义是什么?异地就医结算可以让患者在异地就医时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扶持,充分保障患者血汗钱不会白花。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全国医保联网的优势,为患者的异地就医提供充分的便利和支持。对于一些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患者,还可以获得更多的医保报销资金,减轻一定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就医可及性和医保福利覆盖面。

篇六:跨省异地医疗费用结算

  

  便民提?|跨省异地就医费?如何直接结算?国家医保局详解流程12?10?,在国务院政策例?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表?,?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服务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各类参保?员和主要外出?员,接?联?定点医疗机构5.29万家,基本实现定点医院的全覆盖以及每个县?少有?家联?定点医院的?标。近?,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深?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费?直接结算措施,进?步便利群众就近看病?药。李滔介绍,全国有1.25亿跨省份流动??的就医结算需求。从2016年国家医保局启动了住院费?跨省直接结算?作,截??前,全国已经有5.29万家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覆盖了所有??三级定点医院,实现每个县都有?家以上的联?定点医疗机构,累计结算?次已经突破了1000万,直接结算率达到60%左右。在此基础上,全?启动了门诊费?跨省直接结算。分类推进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的跨省直接结算。普通门诊??,今年年初在全?打通京津冀、长三?、西南5省先?试点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进?步扩?了试点范围,新增了?西等15个省作为国家门诊试点省份,进?实现了全?推开。?前,已经覆盖了97.6%的统筹区和12万家定点医疗机构,91.7%的县都有?家以上的联?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累计结算也突破了1000万?次。门诊慢特病??,在西南5省份??压、糖尿病这两个门诊慢特病试点的基础上,今年9?,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以及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2?1?,江西萍乡的?个参保?,在海南省中医院实现了?例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跨省异地就医费?的直接结算。今年11?24?,李克强总理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拓展此项惠民?程,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费?直接结算服务更加便捷、更加?效,并从完善相关政策、扩?普通门诊费?直接结算的地区覆盖率,有序开展5种门诊慢特病费?跨省直接结算试点,以及加快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和完善常态化监管等五个??作出了部署。李滔表?,国家医保局将全?抓好贯彻落实,深?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费?直接结算各项措施,进?步让群众就近就便看病就医。━━━━━关注1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流程与住院有何不同?李滔介绍,跨省异地就医费?直接结算从住院?向了门诊,政策都是相同的,政策?贯制的采?三句话:就医地?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但在流程上稍微有不同,从住院?向门诊,也从“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变成了现在的“先备案、选定点、持卡码就医”。具体来说,“就医地?录”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时候,原则上执?就医当地规定的?付范围及有关规定。主要是指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录、诊疗项?以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都是按就医地的政策执?。“参保地政策”指基本医疗保险基?的起付标准、?付?例、最??付限额、报销政策执?参保地的政策。简单来说,在跨省异地就医的时候,医保哪些能报,按照就医地的规定。但是报销?例是多少,最?能报多少,按照参保地的规定。“就医地管理”,指参保?跨省份就医的时候要遵循就医地服务和管理规定,就医地的经办?员为异地?员提供和本地参保?相同的经办服务。在流程上,从“持卡”到“持卡码”虽然只多?个字,但是在?些流程上还有?些优化和改进。“先备案”:异地就医备案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前提,门诊仍然需要备案,但备案流程有?些优化。???备案优化,部分参保地参保?不需要单独为门诊进?特别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程序,从线下到线上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的跨省通办,?需回到参保地开通备案;备案流程更加便捷,各地参保具体的?些备案要求,可以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上的公众查询板块进?相关查询。另???,备案的时候门诊和住院可以同步备案。如果前期参保?办理外出住院的备案,在这?次跨省门诊的时候可以不?再开通备案,视同已经开通备案了。“也就是说,门诊和住院只要开通?次备案,住院和门诊都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选定点”:在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联?定点医疗机构还是要进?选择,?部分的参保地都延续了住院定点机构选择的相关规定,可以在就医地任何?家联?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就诊。也有?些参保地结合当地分级诊疗的要求,采取了与统筹区内就医的相同管理?式,参保?在异地就医时也要在就医地选择?家定点医疗机构,具体情况可查询参保地规定。“持卡码就医”:原来持社保卡可以直接结算,现在除了社保卡以外,参保?就医前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付宝、微信、?机银?等多种渠道激活使?个?医保电?凭证,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亲情账号功能,帮??的?母和孩?激活使?医保电?凭证。在收费结算时,直接点开?机上的电?凭证,展??维码,实现扫码跨省直接结算。━━━━━关注2如何全?推进门诊费?跨省直接结算?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负责?隆学?介绍,门诊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从区域试点?向全国试点,即将实现全统筹区覆盖。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百姓的期盼相?还有?定的差距。下?步,将从打通堵点、破解难点、消除痛点三??来推动住院、门诊费?直接结算,线上和线下都能够实现跨省通办。在打通堵点??,针对跨省政策相对?较分散,住院门诊费?地区差异性?较?这?问题,将出台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针对异地就医备案难问题,进?步改?优化参保?异地就医备案有关流程和管理制度,让政策更趋统?,让流程更加简易,让?百姓在就医时更?便。?争到“?四五”末,住院费?直接结算率能够达到70%左右。破解难点??,将全?推进普通门诊费?跨省直接结算。今年年底前,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和参保地都能够开通,“也就是双向开通。”隆学?说,到明年年底,?争尽快实现每?个县都有?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门诊费?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便?百姓就近就医。有序开展5种门诊慢特病费?跨省直接结算试点,今年年底前,每个省?少有?个统筹地区开通试点,明年年底前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消除痛点??,对于部分不能直接结算的门诊费?,正在探索研究通过线上渠道,?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将相关票据和信息从就医地传回到参保地,来减少?百姓在报销的时候多跑腿递交材料,同时也能够缩短报销时间。━━━━━关注3为何把5种门诊慢特病费?跨省直接结算放在最后解决?隆学?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付政策分为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付政策。之所以把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放到最后解决,主要是因为门诊慢特病确实也是名副其实的“硬?头”。它有三个显著特点:?是具有与普通门诊相同的就医频次很?、时效性很强的特点,需要“?等可取”;?是费?相对较?,保障报销的?例也?较?;三是最能反映全国医保待遇的现状。由于各地在门诊慢特病认定的标准、认定的流程,包括就医的管理存在差异还?较?,基于这三个显著特征,就把门诊慢特病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放到最后。他介绍,在推进试点过程中,坚持三个原则:“求同存异”先做病种的最?公约数,通过标准化建设,筛选出全国普遍开展的5种门诊慢特病??;“试点先?”从试点开始,同时加强评估逐渐扩?;“有序推进”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不断地推进、监测和评估,根据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不断完善政策。━━━━━关注4如何通过信息化?段更好满?参保?就医需求?国家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王?君介绍,这?年通过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作,实现异地就医备案结算“?上办”“掌上办”“码上办”,越来越多的群众感受到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医保服务体验的改善。?先优化医保智能服务,增加快速备案渠道。开发了国家医保服务APP,以及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建设了国家医保服务?厅,并与全国?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同时依托?物特征识别、亲情账户等模块,提供刷脸办理、亲属代办等医保服务,并且对APP进?了?字版的适?化改造。?前,国家医保服务APP实名?户已经达到了1.7亿,其中亲情账户9000万,在线成功办理备案近70万?次。其次,建设全国统?信息平台,进?步提?医保结算速度。?前,统?的平台已经在全国接近95%的地市落地应?,系统运转平稳,结算速度?之前提?了3倍?5倍。为了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还发布了相应的接?规范和统?的技术标准,及时解决群众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当中存在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推?应?医保电?凭证也?便?家异地办理医保业务。?前,医保电?凭证全渠道激活授权?户已超过9.7亿,接?定点医疗机构超过34万家,定点零售药店超过37万家,为跨省异地就医提供了全国统?的?份标识,促进群众就医购药从“卡时代”迈进到“码时代”。━━━━━关注5如何保证医保谈判中最终谈成价格的合理性?近?,“70万?针的天价药剂进医保”登上了热搜。在医保谈判中,如何保证最终谈成价格的合理性?隆学?表?,谈判药品价格合理性关系到医保基?的安全,关系到患者受益的?平,也关系到医药企业的创新发展。这些年通过不断地摸索、完善,应该说形成了?较完善的制度和?作机制,采取了?系列的措施提升和保证最终谈成价格的合理性。?先是科学评审。在专家评审阶段,我们组织临床专家、药学专家、药物经济学专家,还有医保管理等??的专家,从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创新性、公平性等不同维度对申报药品进?评审,通过评审,对符合医保?药保障需求的药品纳?谈判

  范围。其次,精准测算。对于获得谈判资格的药品,医保部门组织企业按照统?模板,提交测算资料,主要包括:药物基本信息,相关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信息,以及企业对药品的意向价格还有相应的佐证材料。医保部门同时要组织药物经济学、医保管理等专家,从药品成本效果、预算影响、医保基?负担等不同?度开展综合测算。通过科学测算,形成医保基?能够承担的最?价,也就是谈判团队信封?的底价,作为谈判专家开展谈判的依据和底线。在测算过程中,专家们充分借鉴药物经济学指南和国际最新技术?法,充分考虑我国医保定位和市场环境等多??的因素。同时,根据?作?案,会逐?与相关企业充分?对?沟通,尽最?努?掌握信息、掌握数据,使测算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为谈判顺利进?和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平等协商。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与企业进?现场磋商,谈判成功的,当场确定谈判价格,纳?药品?录。谈判不成功的,说明医保基?能够负担的最?价格与企业的期待可能还有?定的差距。“因此,医保谈判绝不是简简单单的唯低价去谈,是在确保医保基?安全、满?患者合理的基本?药需求和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之间找到?个合理平衡。是牢牢把握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下,充分发挥医保基?战略购买作?,以‘全国医保使?量’与企业磋商,达到患者、医保、企业多?共赢。”━━━━━关注6如何加强异地就医结算基?管理?李滔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把传统的线下??报销转变为线上的信息化办理。???,产?费?以及结算数据都可以通过?上进?存储;另???,实现了医疗服务等数据线上留痕,过程与结果数据都可以便捷准确地调取,为异地就医结算基?的有效监管奠定了数据基础。坚持就医地统?管理是政策之?,在门诊跨省异地就医和住院??,都进?步压实了就医地的监管责任,即就医地经办机构不仅要对本地参保患者进?管理,还要对跨省异地就医?员进?统?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确?、医疗信息记录、医疗?为监管以及医疗费?审核、稽核等??,都要提供与本地参保?相同的服务和管理。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将跨省异地就医作为医保基?监管专项?作之?。通过参保地和就医地协同核查?常监管,定期分析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数据,移交疑似违规案件?相关省份进?核查处理,探索建?跨区域协查?作机制。依托医疗保障智能审核系统,对就医?为和费?进?智能审核和监管;会同公安部?起,重点对假病?、假病情、假票据“三假”?为进?严厉打击。应?飞?检查等形式,打击欺诈骗保等?为。今年1??11?,近?半省份作为就医地发?审核扣款,涉及6.19万?次,医疗费?达2268万余元,?定程度上规避了跨省异地就医的医疗风险和基?风险。来源:新京报审核:张辉

  张焜编审:李洁

  秦海燕

  编辑: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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