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外包管理办法4篇

时间:2023-05-01 12:12: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业务外包管理,保证公司产品质量,节约成本、提高效率、降低风险,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断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外包是指将公司部分工序外包给一个相关机加工企业

  来完成。

  第三条遵循原则

  1、坚持严格控制公司用工总量,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的原则。

  3、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制定了业务外包管理机构与职责、业务外包公司选择

  与管理、业务外包程序、业务外包人员上岗及转岗要求、业务外包人员薪

  酬待遇与培训考核。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业务外包管理。

  第二章业务外包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业务外包由人事科归口管理。

  第七条业务外包管理职责划分

  1、人事科是业务外包管理主管科室。负责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的制定

  与修订;负责对外包公司的资质、规模、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考察;负

  责核定各单位外包人员数量、薪酬标准;负责外包人员劳动合同的审核与

  备案;负责外包人员上岗培训、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制定

  的劳务外包管理方面的政来源于网络

  策、法规。

  2、生产管理科是外包业务的主管科室。负责评审监督各单位生产条

  件是否符合外包要求;负责各单位外包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3、经营计划科是业务外包合同签订的主管科室。负责合同条款评审

  与签订。

  4、安全环保科是外包业务安全主管科室。负责业务外包公司的安全

  资质、条件的审查;负责业务外包人员出入证办理;负责特殊岗位外包人

  员资质培训、监督、审核。

  5、各单位负责业务外包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监管、记录外包人员

  的日常工作,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负责外包人员岗前能力评价、年终考

  核工作。

  第三章业务外包公司选择与管理

  第八条业务外包公司的选择

  1、业务外包公司必须是在当地辖区内注册的法人,有当地工商管理

  部门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

  当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并具有合法的劳务外派资质;

  2、业务外包公司必须有一年以上外派劳务的经验;

  3、业务外包公司有稳定、持续的外包人员储备;

  4、业务外包公司与外包人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劳动

  用工手续;

  5、业务外包公司必须为外包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6、业务外包公司必须为外包人员办理一年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医疗,外包人员承担

  50%的费用,其余费用结算在外包劳务中;来源于网络

  7、业务外包公司必须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外包人员缴纳雇主责任

  险和人身意外险;

  8、业务外包公司必须为外包人员进行岗前体检,确定符合上岗条件,通知组织离职前体检,避免劳务纠纷。

  第九条业务外包公司的管理

  1、与业务外包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如

  双方满意,可以续签,但需将续签合同报人事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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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单位要指派劳资员专人保管劳务承包合同,同时要报人事科备

  II案一份;

  3、各单位外包人员的劳动合同要保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要

  报人事科备案;

  4、人事科要定期检查、督促业务外包公司的社保办理等情况,以杜

  绝隐患发生;

  5、各单位与业务外包公司确定外包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6、协商约定相关业务外包生产内容、产品质量要求;

  7、做好业务外包公司生产产品的技术保密管理工作。

  第四章业务外包程序

  第十条

  申请。各生产单位需业务外包时,向人事科提出申请,填写

  《业务外包审批表》(附件

  1),将用工数量、条件、用工期限、岗位和

  劳动报酬等描述清晰,并注明特殊要求,基层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相

  关专业科室和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

  审批。生产管理科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对基层单位生产任务

  和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对生产任务已饱满或加工能力超出公司范围的情况

  不予以批准;来源于网络

  人事科在严格控制岗位编制的基础上,对申请单位的人员现

  状和岗位情况进行分析,对确实不能通过劳动力统一平衡调配满足生产需

  求的予以批准。相关专业科室审批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备案。各单位将《业务外包审批表》审批后,提交人事科

  备案。

  第十三条

  实施。人事科协同生产管理科组织相关单位根据申请要求

  确定业务外包公司,并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同时组织业务外包人员进

  行岗前培训及期满考核。

  第五章

  业务外包人员上岗及转岗要求

  第十四条

  业务外包人员上岗要求

  1、学历要求:机械加工类技校以上学历,大专学历优先选择;

  2、年龄要求:要求

  30岁以下;

  3、工作经验:具有一年以上机加工工作经验优先选择;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岗位调整。

  对于特别优秀人员,可优先考虑使用。

  第十五条

  业务外包人员转岗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根据《业务外包审批表》批准的岗位进行业务外包,对

  于外包人员不得随意转岗,根据生产任务需求,确需转岗的,由各单位写

  出转岗申请,明确转岗原因,上报人事科审批后,方可转岗。

  第六章业务外包人员薪酬待遇与培训考核

  第十六条业务外包人员薪酬待遇

  1、业务外包人员执行试用期工资,含住宿和误餐费;

  2、业务外包人员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内容,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住宿补贴+餐费补贴;

  来源于网络

  3、业务外包人员各项薪酬待遇由业务外包公司承担,均含在公司产

  品外包结算费用之中。

  第十七条业务外包人员的培训考核

  1、对于符合条件的业务外包人员,由人事科统一安排三级培训,培

  训后由各单位进行岗前能力评价,考核不合格退回业务外包公司;

  2、业务外包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由各单位组织进行岗位

  知识和实际技能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进行相应外包产品的机加工工作,考

  核不合格退回业务外包公司;

  3、将业务外包人员纳入公司年终能力评价范围内,各单位要对业务

  外包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应取消其参加外包业务。

  第七章

  返聘人员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条返聘原则

  因工作需要,本公司退休的、身体健康且具有独特专业技术及中高级

  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的退休人员,经单位申请,公司经

  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方可返聘。

  第十九条返聘条件

  (一)三年内被评为优秀管理人员或先进工作者,且具有较高的专业

  技术(技能)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聘为集团公司技术(技能)专家。

  (二)身体健康且经体检符合上岗条件。

  (三)男性年龄一般在

  60至65岁、女性年龄一般在

  50至55岁之

  间,超过本范围的,不再返聘。

  第二十条返聘期限

  返聘期限根据工作需要,暂签订

  6个月-一年。

  来源于网络

  第二十一条返聘程序

  1、申请。各单位需返聘退休人员时,向人事科提出申请,填写《返

  聘人员审批表》(附件

  2),将返聘人员基本信息、返聘原因、返聘人员

  工作内容、返聘人员考核指标、返聘人员薪酬待遇填写清楚,附返聘人员

  体检报告,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相关专业科室和公司领导进行

  审批。

  2、审批。主管专业路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对基层单位申请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不予以批准;安全科对返聘岗位进行安全批准监督,人事科严格审核返聘人员是否符合返聘条件。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

  经理批准。

  3、备案。各单位将《返聘人员审批表》审批后,提交人事科备案。

  4、实施。人事科组织返聘人员与业务外包公司签订劳务协议,并缴

  纳雇主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

  返聘人员聘用期满后,如需继续返聘的,按以上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返聘人员管理

  1、考勤

  2、出差规定

  3、返聘人员待遇

  1、因返聘人员已失去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在返聘期内与公司

  建立的不是正式的劳动关系,故不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待遇。?

  2、返聘人员待遇:根据返聘人员从事的具体工作,具体由人事科、返聘单位和与返聘人员商榷后,报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原则上公司返聘人员不允许安排出差工作,特殊岗位(如销售)却需

  要出差的,要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和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出

  差。

  来源于网络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基层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招聘和录用任何人员。

  人事科将对各单位业务外包人员使用情况进行季度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

  查,凡发现私招乱雇的单位,除限期清退外,要追究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责

  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如与上级规定相悖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科起草并解释。

  来源于网络

  附件1:业务外包审批表

  基层单位:

  外包工作内容:

  申请理由、测算依据:

  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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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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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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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管理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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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环保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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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主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日

  日

  日

  公司经理意见:

  年

  月

  备注:

  本表一式三份,后附外包人员花名册

  日

  来源于网络

  附件2:返聘人员审批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体状

  况

  所学

  专业

  出生

  日期

  参加工作

  时间

  退休

  时间

  学历

  毕业

  院校

  职务或工

  种

  职业技术(技

  11能)等级

  原工作单

  位

  原工

  作岗

  返聘

  岗位

  返聘起

  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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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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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聘人员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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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聘人员

  考核指标

  来源于网络

  返聘人员

  薪酬待遇

  返聘科室(单位)意见:

  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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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日

  主管专业路科室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盖章)

  安全环保科意见:

  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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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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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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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人事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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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领导

  审批

  意见

  本表反正面打印,一式三份

  来源于网络

篇二: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篇: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XXXX公司

  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包业务流程顺畅合理,规范参与业务外包人员的行为,确保业务外包期间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实现业务外包的战略目标,提高资源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业务外包,主要是指公司(以下又称发包方)为实现战略经营目标,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公司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简称: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

  常见的业务外包包括:研发、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委托加工、物业管理、客户服务、物业服务、IT服务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所有业务外包活动的管理。

  第二章

  业务外包主要岗位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

  审议、审批重大或核心业务外包项目计划书;确定外包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

  董事长、总经理

  审批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审议非核心业务或涉及金额较少的外包项目计划书;审定最终的承包方;审议、批准外包合同书;审批外包业务付费款项;审议因承包方提供附加产品而产生的额外付费。

  第七条

  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负责人

  审核外包业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各项制度;审批盘盈盘亏的资产、存货;审批资产、存货的会计处理结果。

  第八条

  法律顾问

  审核外包的法律性协议或合同文件;参与外包业务的谈判;解释

  协议或合同条款,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第九条

  归口管理部门

  拟定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制度;跟踪监督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编制外包项目计划书;根据承包方资质标准及遴选办法,审核承包方资质并进行初步遴选;初步接洽,订立外包合同协议;培训涉及业务外包流程

  的员工;定期检查和评价外包业务进展情况;提出外包业务的初步检验结果,参与项目的正式验收;确认承包方最终提供的产品(服务)的差异,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协调处理与承包方之间,以及各承包商之间的争议;申请外包业务正常及额外付费款项。

  第十条

  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组织编制外包业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各项制度,并进行审核;审查外包业务承包方对公司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的使用情况;定期对承包方库存存货进行检查;组织开展资产、存货的盘点工作;根据成本收益情况,评估业务外包项目计划;进行外包业务相关的会计处理;审核外包业务付费款项;确认业务外包中的退款及折扣金额。

  第三章

  外包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

  制定外包战略

  (一)在决定是否将业务项目外包时,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此项业务是否是利用公司没有的设备、生产系统、专业人员及专门技术。

  2、此项业务外包可以降低成本。

  3、此项业务外包能够产生比自己运作更多的利益等。

  (二)准确把握公司核心竞争力与盈利环节,避免将公司核心业务外包。第十二条

  编制外包项目计划书

  公司在确定业务外包内容后,指定与该项业务相关的职能部门编制计划书。计划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业务外包的背景,如公司外部环境要求及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

  (二)业务外包内容,将部分还是全部业务职能交由承包商提供。

  (三)业务外包的具体实施程序。

  (四)业务外包的主要风险和预期收益。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外包项目计划书通过审批后,成立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有关咨询专家、法律及财会专业人员等组成。

  第十四条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业务外包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业务外包流程的顺利实现。

  第十五条

  按照《业务外包承包方管理制度》选择承包方。

  第十六条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和承包方就《外包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谈判,达成共识,由合同双方代表签署《外包项目合同》。

  第十七条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涉及外包业务流程的员工,确保员工正确理解和掌握业务外包项目相关政策制度。

  第十八条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必要协作条件,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评估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九条

  项目结束或合同到期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外包业务产品(服务)进行验收。如承包方最终提供的产品(服务)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及时告知承包方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与承包方就最终产品(服务)达成一致后,由承包方提交费用支付申请,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付款证书,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审批,支付承包方费用。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外包合同未完整履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承包方索赔。

  (一)指定专人对承包方认可的赔偿事项进行跟踪、报告,及时收回相关款项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长期未决赔款。

  (三)若终止对承包方的索赔,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详细说明终止索赔理由,报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管理层审批后执行并备案。

  第四章

  外包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

  订立外包合同的原则: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有损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十三条

  业务外包合同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并与承包方签订《外包项目保密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按照《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办理审批后签订。

  第二十五条

  合同文本要规范,根据外包业务的性质,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格式填写,内容要详实,必要时要补充保密协议书附件、技术协议书附件、外包项目咨询合同书附件。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在外包合同中具体约定下列事项。

  1、对于涉及公司机密的业务和事项,承包方有责任履行保密义务。除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外,公司应当根据业务外包项目实施情况和外界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修正保密条款,必要时可与承包方补签保密协议。

  2、公司有权获得和评估业务外包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获得具体的数据和信息,督促承包方改进服务流程和方法。

  3、承包方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频度,将外包实施的进度和现状告知公司,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所有业务外包合同均要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编号,便于业务外包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专门保管业务外包合同协议、与业务外包合同有关的主合同(如保密合同、技术协议、咨询合同等)。

  第二十九条

  子公司外包金额超过50万元应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外包金额不足50万元的由各公司根据其审批权限审批后执行,并报公司备案。

  第五章

  外包合同经费管理及执行

  第三十条

  外包合同经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合同规定分阶段外拨,如需全额拨出需提出充分、正当的理由。经费外拨时,归口管理部门应填写“外包合同经费拨转申请表”。

  第三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对外包业务进行定期或阶段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经费的适用情况、业务进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二条

  对于问题较大的外包合同应终止执行,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三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报告按照《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业务外包流程中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

  (一)对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如因业务需要交由承包方使用的,要求承包方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承包方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的情况。

  (三)交由承包方使用但所有权归公司的资产,只能用于外包业务活动。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擅自将固定资产挪作他用的承包方,相关部门应对其采取警告直至解除合同的措施。

  第三十五条

  流动资产管理

  (一)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原材料、产成品等流动资产,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可要求承包方遵循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政策,如防火、防盗、防未经授权接触和未经批准转移等。

  (二)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公司有义务责成承包方赔偿。

  (三)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材料等,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按照

  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对承包方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十六条

  存货管理

  (一)对于因业务外包需要由承包方购进的存货,存货订单应经我方相关授权领导审核批准,而存货的数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负责办理;存货管理部门按公司存货管理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地在存货系统中予以记录和反映。

  (二)对于因业务外包需要由公司销售给承包方的存货,承包方只能将其用于外包项目,不得另作他用。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三)存货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如生产部、财务部等)及相关人员对承包方的存货进行盘点(每月1次)。而对于盘盈盘亏的存货,应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交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处理。

  (四)对于所有权归公司的、在承包方储存的存货,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承包方是否按公司存货库存管理制度中的要求进行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次品、损坏品或过期存货,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分离。

  (五)存货管理部门负责指定专人跟踪、调查外包业务中涉及的所有存货的一切变动,查明原因,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后处理。对于承包方无合理原因过度使用存货,造成公司成本上升,存货管理部门或相关人员有权代表公司要求承包方补偿。

  第七章

  外包业务流程中断防范措施

  第三十七条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采取承包方竞争机制,选择多家单位作为业务承包方和备选承包方,以降低一方服务失败或单方中止合同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第三十八条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重大业务外包承包方的履约能力,采取承包方动态管理方式,对承包方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

  定期对所有重要承包方的履约能力进行持续评估,形成业务可持续能力评估报告,交由公司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管理层审阅。

  评估的内容包括:承包方对该项目的投入是否能够支持其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企业预期目标;承包方自身的财务状况、生产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是否满足该项目的要求等。

  第三十九条

  对重大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况做出充分预计,建立应急机制,制定临时替代方案,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第四十条

  根据业务可持续能力评估报告,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及时将不再继续具备履约能力的承包方的情况和需要替换承包方的名单承包公司管理层核准,替换避免外包业务的失败造成公司商业活动的中断。

  第八章

  业务外包的验收

  第四十一条

  根据外包业务的性质采取对最终产品或服务的一次性验收,或在整个外包过程中分阶段验收。

  第四十二条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外包合同的约定,结合在日常绩效评价基础上对外包业务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基本评价,确定验收标准,并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三条

  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财会部门、质量控制部门等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承包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审查和全面测试,确保产品或服务符合需求,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四十四条

  验收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报告,查明原因,视问题的严重性与承包方协商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并依法索赔。

  第四十五条

  根据验收结果对业务外包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作出总体评价,据此对业务外包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4.8.1业务外包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业务外包管理,规范业务外包行为,防范业务外包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1.2业务外包,是指公司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本公司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项目外包。1.3外包业务通常包括:研发、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委托加工、物业管理、客户服务、IT服务等。2.部门职责

  需进一步明确3.不相容岗位

  3.1外包方案的立项与审批;3.2外包方的选择与审批;3.3外包的执行与验收。4.业务外包管理风险

  4.1外包范围不合理,核心业务外包,可能导致公司失去竞争优势。

  4.2外包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4.3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

  4.4业务外包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人员涉案。5.工作流程

  审核批准制定外包实施方案未通过

  通过

  招标

  合同管理选择承包方

  外包过程是否派员现场管理组织实施业务外包

  否违约否是终止合同

  验收办理追偿是否合格是验收入库/认可服务会计核算及财务控制5.1制定及审核外包实施方案

  5.1.1公司业务外包包括贴牌生产、IT服务、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研发等。

  5.1.2公司应当根据各类业务与核心主业的关联度、对外包业务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场成熟度等标准,合理确定业务外包范围,制定外包实施方案;并根据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对外包业务实施分类管理,以突出管控重点。

  5.1.3公司应根据预算以及生产经营计划,对实施方案的重要方面进行深入评估以及复核,包括承包方的选择方案、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外包合同期限、外包方式、员工培训计划等,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业务外包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等内容,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同时确保方案的完整性。

  5.1.4公司制定外包方案时,应听取外部专业人员对业务外包的意见,并根据其合理化建议完善实施方案。

  5.1.5公司应建立完善业务外包审核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各层级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5.1.6在对业务外包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价时,应当着重对比分析该业务项目在自营与外包情况下的风险和收益,确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2招标及选择承包方

  5.2.1公司应根据不同业务范围,组成有相应专业人员构成的承包方评估小组,并对外发布投标公告,与候选承包商建立联系,发放外包项目竞标邀请书及相关材料。

  5.2.2参与竞标的候选承包商应在指定期限之内提交投标书及相关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解决方案、实施计划、资源配置、报价等。公司应引入竞争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等适当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

  5.2.3评估小组应通过实地调研等多种方法,调查候选承包方的合法性、专业资质、技术实力、质量环保意识等情况,并考察候选承包方从事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界评价和口碑;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对业务外包的成本进行测算分析,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

  5.2.4调研结束后,评估小组应编制考核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5.2.5公司应根据评估小组反馈的各种信息,从候选承包方中做出选择,并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监督处罚制度,避免相关人员在选择承包方过程中出现受贿和舞弊行为。

  5.3签订业务外包合同

  5.3.1在订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虑业务外包方案中识别出的重要风险因素,并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有效规避或降低。

  5.3.2在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方面,明确承包方提供的服务类型、数量、成本,以及明确界定服务的环节、作业方式、作业时间、服务费用等细节。

  5.3.3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明确企业有权督促承包方改进服

  务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责任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方式和频率,将外包实施的进度和现状告知企业,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5.3.4在合同的服务和质量标准方面,应当规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务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满足标准实施的补救措施。

  5.3.5在合同的保密事项方面,应具体约定对于涉及本企业机密的业务和事项,承包方有责任履行保密义务。

  5.3.6在费用结算标准方面,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

  5.3.7在违约责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则性又体现一定灵活性的合同条款,以适应环境、技术和企业自身业务的变化。

  5.3.8业务外包合同的评审及签订流程参见合同管理制度。5.4组织实施业务外包5.4.1对于贴牌生产,公司应至少派驻两名员工到贴牌厂进行现场管理。在承包方提供服务或制造产品的过程中,公司应密切关注重大业务外包承包方的履约能力,采取承包方动态管理方式,对承包方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

  5.4.2建立即时监控机制,一旦发现偏离合同目标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承包方调整改进。

  5.4.3对重大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况做出充分预计,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制定临时替代方案,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5.4.4有确凿证据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并导致业务外包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并指定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赔。

  5.4.5切实加强对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资料的管理。

  5.5验收

  5.5.1质量管理部门应对贴牌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业务外包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保证产品质量;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贴牌产品的进厂检验;负责对贴牌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建立质量档案;负责对贴牌厂家质量保证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价。

  5.5.2产品进厂后,库管员应对贴牌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证明书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查,确保送货单上的型号、数量等内容与实物相一致,确保质量证明资料完整无误。

  5.5.3进厂检验员按《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及相关的技术条件实施检验,检验结果应及时通知库房。

  5.5.4需到现场验收的产品由质量管理部派专人进行驻外检验或验收。

  5.5.5其他类型的业务外包检验工作,由业务需求发起部门连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5.6会计核算及财务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外包进度办理结算业务。未到达合同约定的履约状态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篇:外包业务考核管理办法

  外包业务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科室外包业务承包商管理,确保各项外包服务保质保量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综合维修、水暖维修、手术室净化维保。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外包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2、一旦发现外包单位未能依据合同约定提供合格服务,首先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如有严重违约,则依照合同及科室管理制度对外包单位进行处罚。

  第三章

  考核工作流程

  第四条

  对外包服务单位考核内容包括:

  1、每月月底对外包单位服务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2、检查外包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持证上岗情况。

  3、考核外包单位是否按照合同,并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及生产标

  准进行安全作业,提供合格服务。并依据考核结果对外包公司进行一定程度奖罚,以达到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

  4、对考核过程中发现不足处,提出整改意见,并制定相应改进措施,尽快落实。

  5、每月对外包单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处理速度、巡检落实及安全工作开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后由考核人员依情况填写《外包服务监督考核记录表》。

  第四篇:铁路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推荐)

  XX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工作,严格履行管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XXXX铁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关于业务外包工作的要求,促进业务外包工作平稳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业务外包是指以公司为主体,其他单位以业务承揽、劳务承包、设备出租等方式参加,共同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的一种运输组织形式。

  第三条

  业务外包主要分为生产与服务两种,其中:

  (一)生产类主要包括:车站运输管理业务;车辆租赁业务;工务、电力、供电、通信、信号设备的维修管护检测业务;货物列车的技术检查、临修及沿线车辆故障处理业务。

  (二)服务类主要包括:后勤物业服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业务委托给公司以外的专业机构完成的经营行为。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业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业务外包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部门主任及分管业务专业工程师担任。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XX成员:XX第六条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全面领导公司的业务外包工作,确定业务外包管理机制和办法,及时掌握公司业务外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工作重点、考评机制;指导、督促、协调公司与业务外包单位间的生产运营和后勤物业服务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为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

  (一)生产技术部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业务外包管理办法,优化完善管理流程;负责制定外包业务的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批后,组织进行招标谈判工作,签订业务外包合同;负责牵头组织业务外包单位、外租设备进入前的资质审查和变更时的核准工作;负责向业务外包单位提供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配合安全监察部对业务外包单位发生的设备故障、影响生产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定责、考核。

  (二)安全监察部工作职责

  负责将业务外包单位统一纳入公司日常安全管理体系,统一推行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铁路交通事故管理细则》、《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对业务外包单位发生的一般B3类及以下铁路交通事故和影响较大的设备故障进行调查、分析、定责、处罚。

  (三)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负责对业务外包单位的劳动、用工、薪酬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按规定对业务外包单位人员进行任职前考试和专项考试,并颁发相关证书;负责组织业务外包单位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进网作业许可证等证书的复审培训、新办证培训。

  第三章

  业务外包管理

  第八条

  公司组织业务外包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重点分析该业务在自营与业务外包情况下的成本情况,评价业务外包的合规性、可行性、经济性及风险,拟定实施方案及业务外包申请,说明业务外

  包范围、方式、费用构成、人员要求、服务质量要求等内容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九条

  经集团公司审核批准的外包业务,按照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招标采购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非招标方式确定业务外包单位。

  第十条

  业务外包单位确定后,在业务外包合同的签订工作中,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成员负责对合同中确定的业务范围、内容、权利和义务、保密事项及结算方式等进行逐条逐款的认真确定;并按照行业标准、《业务外包合同》、公司其他相关制度,与业务外包单位签订管理协议和技术协议,明确管理流程和职责权限,管理协议和技术协议作为《业务外包合同》的附件,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业务外包费用的结算。

  在业务外包单位递交结算申请单后,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结合日常监管考核和验收证明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交经审核批准的结算申请单、增值税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

  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付款。

  第十二条

  公司相关部门督促业务外包单位建立人事劳动管理档案和技术设备档案,并监督管理,掌握业务外包单位人员基本状况(如年龄、身体状况、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等),督促业务外包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按合同约定配齐人员、合理安排班次和作业时间,足额发放工资。

  第十三条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对业务外包单位的管理职责,切实做好教育培训、检查指导、管理考核工作。

  (一)统一制定业务外包单位员工教育培训计划,督促业务外包单位开展安全业务教育培训、任职岗位适应性培训工作,并建立员工职教培训档案;组织业务外包单位参加业务考试;统一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

  (二)将业务外包单位统一纳入“五型班组”建设及考评范围内,细化本单位业务外包管理考核办法,细化检查考核条款。

  (三)按公司相关制度标准,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中约定的人

  员数量和岗位,向业务外包单位人员发放生产、生活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四)协助集团公司做好业务外包单位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五)协助集团公司对业务外包单位发生的事故、设备故障、影响生产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定责、考核。

  第四章

  业务外包单位的准入和退出

  第十四条

  业务外包单位必须具有从事铁路运营的专业资质或所涉外包业务项目的专项服务资质。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计划财务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资质审查,确认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后,方可准入。

  第十五条

  业务外包单位发生一般B类及其以上铁路交通事故、且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列业务外包单位时,公司可提前终止合同,要求该单位退出外包业务。

  第十六条

  业务外包单位人员或设备自愿整体退出时,应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五章

  业务外包单位人员的准入和退出

  第十七条

  业务外包单位人员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任职岗位要求;任职前,由业务外包单位负责组织健康检查,并建立体检档案,以便查阅。

  第十八条

  业务外包单位人员任职前,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颁发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任职。任职期间,应按规定周期参加公司组织的任职岗位适应性培训和业务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

  特殊岗位工作的业务外包单位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条

  业务外包单位员工应保持相对稳定,因特殊情况需更换或调整人员时,须提前二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报告,经对接替人员审查、颁发上岗证后,方可替换或调整。在任何情况下,业务外包单位都不得出现缺员、空岗、擅自减少班次等现象。第二十一条

  业务外包单位派驻人员担任管理职务的必须专业对口,胜任管理工作。管理

  人员变更前,须提前一个月报告公司领导小组审批;主要管理负责人如需请假、休假或遇特殊情况未能上班,应确保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及时申请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二条

  对于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一般D类及其以上事故的全部、主要责任者或不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的业务外包单位人员,公司应书面通知业务外包单位更换人员。

  第六章

  业务外包单位设备的准入和退出

  第二十三条

  参与公司外包业务的设备必须符合铁路行业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公司的有关要求,由公司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准入。

  第二十四条

  已进入公司外包业务的设备必须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拒绝投资改造的,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责令其退出外包业务。

  第二十五条

  业务外包单位日常运用设备的定检、零碎修、整备及其质量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业务外包单位的设备要退出时,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公司,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条

  业务外包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承揽业务或有其他扰乱外包业务行为的,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公司今后的外包业务,并予以公示。

  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八条

  公司将业务外包单位统一纳入本单位建设

  及考评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对业务外包单位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条款,按月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每季度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第二十九条

  业务外包单位应对所管人员进行日常考核,每月汇总并通报考核结果,每季度根据所得的考核费用再进行考核兑现,同时将考核兑现结果上报公司备案。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外包管理办法[范文模版]

  6.1制定业务外包实施方案

  6.1.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业务外包管理制度,结合确定的业务外包范围,制定实施方案。6.1.2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制度,根据各类业务与核心主业的关联度、对外包业务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场成熟度等标准,合理确定业务外包的范围,并根据是否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对外包业务实施分类管理,以突出管控重点,同时明确规定业务外包的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等相关内容。6.1.3严格按照业务外包管理制度规定的业务外包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等内容制定实施方案,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同时确保方案的完整性。6.1.4根据企业预算以及生产经营计划,对实施方案的重要方面进行深入评估以及复核,包括承包方的选择方案、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外包合同期限、外包方式、员工培训计划等,确保方案的可行性。6.1.5认真听取外部专业人员对业务外包的意见,并根据其合理化建议完善实施方案。6.2审核批准

  6.2.1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业务外包实施方案。6.2.2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的审核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各层级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6.2.3对产品和服务的外包、外协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在评估中应运用风险工具分析过程的风险、策划外包过程实

  现的方式和资源及信息、必要时应针对外包的供方情况和产品质量符合性与顾客进行沟通和对外包、外协产品进行首件鉴定以确保这个过程的符合性。6.3按照批准的业务外包实施方案选择承包方

  6.3.1充分调查候选承包方的合法性,即是否为依法成立、合法经营的专业服务机构或经济组织,是否具有相应的经

  营范围和固定的办公场所。6.3.2调查候选承包方的专业资质、技术实力及其从业人员的履历和专业技能。6.3.3考察候选承包方从事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界评价和口碑。填写《承包方基本资料调查表》。6.3.4综合考虑企业内外部因素,对业务外包的人工成本、营销成本、业务收入、人力资源等指标进行测算分析,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6.3.5引入竞争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等适当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6.3.6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从候选承包方中

  做出选择,并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监督处罚制度,避免相关人员在选择承包方过程中出现受贿和舞弊行为。6.4签订业务外包合同

  6.4.1应当及时与选定的承包方签订业务外包合同,约定业务外包的内容和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和质量标准,保密事项,费用结算标准和违约责任等事项。6.4.2在订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虑业务外包方案中识别出的重要风险因素,并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有效规避或降低。6.4.3在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方面,明确承包方提供的服务类型、数量、成本,以及明确界定服务的环节、作业方式、作业时间、服务费用等细节。6.4.4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明确企业有权督促

  承包方改进服务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责任按照合同协议规定

  的方式和频率,将外包实施的进度和现状告知企业,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沟通。6.4.5在合同的服务和质量标准方面,应当规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务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满足标准实施的补救措施。6.4.6在合同的保密事项方面,应具体约定对于涉及本企业机密的业务和事项,承包方有责任履行保密义务。6.4.7在费用结算标准方面,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6.4.8在违约责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则性又体现一定灵活性的合同条款,以适应环境、技术和企业自身业务的变化。6.5组织实施业务外包

  6.5.1严格按照业务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组织业务外包过程中人、财、物等方面的资源分配,建立与承包方的合作机制,为下一环节的业务外包过程管理做好准备,确保承包方严格履行业务外包合同。企业在组织实施业务外包时,应当根据业务外包合同条款,落实双方应投入的人力资源、资金、硬件及专有资产等,明确承包方提供服务或产品的工作流程、模式、职能架构、项目实施计划等内容。6.5.2按照业务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制定业务外包实施全过程的管控措施,包括落实与承包方之间的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机制,确保承包方在履行外包业务合同时有章可循。6.5.3做好与承包方的对接工作,通过培训等方式确保承包方充分了解企业的工作流程和质量要求,从价值链的起点开始控制业务质量。6.5.4与承包方建立并保持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业务外包过程

  存在的问题。6.5.5梳理有关工作流程,提出每个环节上的岗位职责分工、运营模式、管理机制、质量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并建立对应的即时监控机制,及时检查、收集和反馈业务外包实施过程的相关信息。填写《承包方月考核表》。6.6业务外包过程管理

  6.6.1在承包方提供服务或制造产品的过程中,密切关注重大业务外包承包方的履约能力,采取承包方动态管理方式,对承包方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6.6.2对承包方的履约能力进行持续评估,包括承包方对该项目的投入是否能够支持其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企业预期目标,承包方自身的财务状况、生产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是否满足该项目的要求。6.6.3建立即时监控机制,一旦发现偏离合同目标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承包方调整改进。6.6.4对重大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况做出充分预计,建立

  相应的应急机制,制定临时替代方案,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6.6.5有确凿证据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并导致业务外包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并指定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赔。并填写<<承包方索赔分析表>>6.6.6切实加强对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资料的管理。

  合作伙伴的管理(1)建立失信行为的防范机制。企业维持合作关系的首要条件便是信任。企业间的相互信任能够减少协调时间,避免合作中产生冲突,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分担企业风险。所以信任是保证合作关系稳定发展的有力法宝,它体现了对相互之间的能力的一种信心。这种信心不是稳固不变的,当某些外界因素出现时,企业可能会受到外部的巨大诱惑影响,从而导致信心受到干扰。这些因素包括原创的设计方案是否被抄袭,机密的价格信息是否外泄,利益分配是否均匀,对方保证的附加优惠条件能否兑现等。这些原因可能会减弱甚至毁灭原有的合作伙伴信任关系。为防止失信行为的产生,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防范机制[12]。比如,在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后制定周密详细的合同,明确列出哪些属于失信行为,并对失信行为作出具体的惩罚措施,使每个成员企业能够禁得住诱惑,保证企业行为理性化。(2)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每个企业都是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均试图建立有利于自己的分配机制,希望自己能够享有资源及信息等的掌控权。但结果却可能是双方企业的利益都受到损失,将市场拱手让给竞争对手。

  因此,为避免利润分配问题成为阻碍合作伙伴关系的因素,合作成员之间应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一个企业最基本的条件便是资源,资源不仅包括设施设备等有形资源,还包括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从业经验等无形资源。所以,我们把资源作为确定利益分配的重要因素,建立以资源为基础的利益分配机制。我们需要注意,在供应链利益分配过程中,要公平合理的确定各企业投入的资源及其价值,坚持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坚持结构利益最优化原则:坚持风险与收益平衡的原则;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使各成员企业实现最佳合作、共同发展。(3)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企业常常担心自己的私有信息公开后会在合作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失去竞争优势。出于这种自我保护意识,它们往往不愿进行信息共享。同时,由于信任度的缺失,他们也会谨慎对待来自其他企业的信息或资料。除此之外,阻碍信息共享的原因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信息共享带来的成本无法进行合理分摊,共享信息带来的额外利润分配不均。为保证合作关系的顺利进行,合作企业之间要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信息共享。当合作伙伴清楚的了解了信息共享的原因,信息共享给双方企业带来的效果,自愿以信息为载体进行交流时,合作便成功了一半。当企业愿意与合作伙伴分享自己有关质量控制、作业计划以及成本的私有信息时,为保证信息的顺畅流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要建立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统一的沟通标准。(4)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合作伙伴的激励和约束在维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中是非常重要的。激励是从积极的刺激合作的角度出发,而约束则是偏重于管理与控制的方法[13]。企业可以通过定期对产品的质量、价格、库存管理水平、交货准时性等因素进行考核来评价合作伙伴的水平与能力,同时为利益分配提供依据。激励与约束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共同为合作关系的顺利实现提供保证。

篇三: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1基本要求

  1.1规范内容

  1.1.1业务外包是指在公司划定的外包业务范围内,对公司核心业务中的劳动密集型,非核心业务中的符合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方向的部分业务,利用社会资源并以长期合同形式交给专业服务机构或经济组织完成的经营行为。

  1.1.2业务外包是以明确的业务量或服务内容为合同标的,是将业务或服务交承包商负责实施,发包方和承包商之间的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确定运作方式及经营行为。业务外包后其全部经营行为、人力资源全方位实施、外包人员劳动全过程管理均由承包商负责,仅以人员数量、岗位为标的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畴。

  1.2外包原则

  1.2.1统筹规划原则。按照公司划分的外包业务范围,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经营实际,在全面考虑公司人力资源状况、业务运营特点、外包市场成熟度、管控水平、成本控制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业务外包规划和计划。

  1.2.2规范运作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要求,按照市场化运作、合同化管理规定,综合权衡专业、资质、成本最小化等要求择优选择承包商。

  1.2.3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先易后难,成

  熟先行,特别是对“人随业务走”的外包业务在全面评价风险,确保生产、队伍稳定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1.2.4强化监管原则。完善业务外包管理体系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大对承包商的监管及评价考核力度,确保承包商能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对已外包的业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应急机制,在规范业务运作的基础上,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1.3管控方式

  1.3.1公司与承包商按契约、外包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1.3.2承包商可自行经营外包业务,也可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作业部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主体经营外包业务,成立相关主体经营外包业务的,承包商与相关主体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1.3.3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对承包商承揽的业务按“专业”和“区域”两个维度进行管理。

  2职责

  2.1企业管理处

  2.1.1是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业务外包项目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领导班子会审议,并组织落实班子会有关决议。

  2.1.2确定外包业务主管部门,协调业务主管部门落实外包合同的签订,监督业务主管部门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价。

  2.1.3接收业务外包单位、承包商申诉意见并监督落实。

  2.1.4负责制订业务外包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2业务外包主管部门

  2.2.1根据职责划分手册确定业务外包主管部门,并就本专业归口管理的业务向企管处提出业务外包项目建议。

  2.2.2执行公司领导班子会决议;牵头编制本专业归口管理的外包业务具体实施方案、生产应急预案、人员应急预案。

  2.2.3明确资金渠道并与财务资产处、人力资源处等职能部门对接年度预算费用及列支科目。

  2.2.4组织相关单位确认承包商准入条件并进行核实;负责选商并签订外包合同,识别并组织其他专业部门签订管理协议(技术附件)。

  2.2.5牵头组织检查承包商外包合同履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组织对承包商进行后评价。

  2.2.6负责检查考核业务外包所在单位对外包业务执行属地管理情况;对已纳入本专业正常管理的长期外包项目,做好年度、月度费用预算编制工作。

  2.3人力资源处

  2.3.1对业务外包所涉及的人力资源进行全方位协调并提出处置办法。

  2.3.2核算人力资源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并负责签订相关协议;参与业务外包合同审核。

  2.4财务资产处

  2.4.1负责对业务外包前后的费用进行测算,确定外包合同中具体外包费用并将其纳入统一成本预算。

  2.4.2负责对外包费进行结算审核、付款。

  2.4.3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方确定外包单位年度经营目标;参与业务外包合同审核。

  2.5法律部

  2.5.1负责业务外包法律风险防控,负责外包合同合法性审核。

  2.6审计处:负责业务外包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的审核。

  2.7纪委:对业务外包过程中廉政建设及有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2.8公司相关专业部门

  2.8.1负责编制外包业务中涉及本专业的管理要求,负责签订本专业管理协议(技术附件)并将其列入合同附件进行管理。

  2.8.2负责外包业务涉及本专业日常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参与业务外包相关内容的商务谈判。

  2.9外包业务所在单位

  2.9.1根据外包业务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外包业务所在单位,并视工作需要适时提出业务外包立项建议,报业务外包主管部门审核。

  2.9.2参与业务外包实施方案的制定;参与外包业务承包商的选择。2.9.3监督承包商作业人员遵守本单位HSE、能耗及计量等其他有关制度和规定;确认承包商工作量及效果;参与验收承包商可交付的成果并参与对承包商的考核评价;有权向业务外包主管部门提出考核承包商的建议。

  3管理内容

  3.1立项

  3.1.1各需求方根据公司及公司发展规划提出业务外包需求申请并交企管处汇总。

  3.1.2企管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拟外包业务交该业务主管部门,由该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对拟外包业务组织论证:

  a)业务主管部门从专业管理角度,审核业务外包对公司现行生产、管理是否有影响,外包业务是否具有可行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及建议;b)人力资源处审核公司目前人力资源是否满足业务需要、外包后对公司现行人力资源有无影响、外包队伍履职能力是否符合要求并提出意见及建议;c)企管处对是否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是否在公司核定的业务外包范围之内提出意见及建议;d)财务资产处从外包费用经济性角度,测算外包前后费用变化情况,为该业务是否外包提供决策依据。

  3.1.3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对拟外包业务的论证情况,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按公司内控权限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相关规定报公司审批。审批申请包括以下内容:业务外包名称、外包理由、对承包商要求、费用列支渠道、业务外包前后费用对比、选商办法(如要招投标则需明确评标办法)、外包业务绩效考核办法、价格回顾办法、业务淘汰退出机制等内容。

  3.1.4根据公司审批情况,若同意外包的,由外包业务主管部门负

  责牵头策划外包实施方案、负责选商,负责签订外包合同并组织相关专业部门签订管理协议(技术附件),并将合同及协议按程序报批;企管处对外包业务纳入外包项目清单管理。公司不同意外包的,由业务主管部门给予申请单位答复。

  3.1.5对公司已批准实施的外包业务,合同到期后符合继续外包条件的,自动续期,不需再向公司申请审批。

  3.1.6与公司核心竞争力紧密关联、不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未明确资金渠道、无经过批准的业务外包实施方案的,原则不予立项。

  3.1.7新增技改项目涉及一种或多种非核心业务需要外包的,公司项目设计部门在项目设计时需予以明确,企管处、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开展外包工作,并与技改项目投产协调同步进行。检维修及维保项目外包按其专业管理要求执行。

  3.1.8企管处每年四季度征集次年度业务外包项目,汇总后报公司领导班子会审定,并作为公司企业改革重点措施,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统一管理。

  3.2编制实施方案

  3.2.1业务外包主管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工作组的形式牵头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要明确外包业务范围、现状、运行模式、实施程序等内容,要摸清业务外包所在人员、固定资产、利润成本等情况,特别要注意成本效益及生产、人员风险评估,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对重大的业务外包项目应组织可行性分析,必要时可征询外部专家意见。

  3.2.2业务外包主管部门将编制的外包实施方案交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经公司领导班子会批准后执行,同时将审批后的实施方案发企管处备案。

  3.3选商

  3.3.1外包业务承包商的准入与选择在通盘考虑历史沿革、人员稳定、业务发展等情况下,原则比照公司工程承包商、供应商等管理细则执行。对不能进行公开招标的,采取邀请招标等方式进行选商的,业务外包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能执行。

  3.3.2业务外包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选择承包商时,要从专业角度对承包商资质、劳动组织、经营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提出要求。业务外包主管部门提出推荐名单后,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公司领导班子会批准后方能准入。

  3.3.3对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外包业务,以招标、询比价等方式选择承包商。业务外包主管部门在招投标过程中要拟定招标方案、编写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小组,报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后,召开招投标会议。评标小组成员要按照招投标法和公司有关招投标的管理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相关程序。

  3.3.4业务外包主管部门在招投标方案中要明确外包业务绩效考核办法、价格回顾办法,以及业务淘汰机制。

  3.3.5对于改制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合同化管理、同等优先”原则,在其资质规定范围内参与竞标(询比价)。

  3.3.6外包业务合同到期后除按3.1.5条款办理外,其他按照3.6条款执行。

  3.4合同起草与签订

  3.4.1业务外包合同由业务主管部门与承包商共同协商起草;合同管理程序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同时须经企管处、人力资源处、财务资产处等部门会签。

  3.4.2业务外包合同要按照“商务合同+技术附件”的形式签订。商务合同由业务外包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签订;要以相对独立的服务或业务为标的,不得以用工数、岗位为标的;要具体约定外包业务内容和范围、业务标的、外包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和质量标准、保密事项、合同价款、费用结算标准、HSE责任条款、廉洁从业条款和违约责任等事项,如涉及商业机密的,应与承包商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3.4.3技术附件(管理协议)由业务外包主管部门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识别,组织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签订。专业主管部门在签技术附件时要强化专业管理要求,附件中必须明确运行管理界面、工作流程、运行操作规程、考核标准等内容。

  3.4.4外包业务中涉及计量的,外包业务主管部门要组织计量管理部门,将计量管理要求明确写进外包业务合同(或管理协议)中,并在合同附件相关考核细则中量化考核条款,督促承包商执行。计量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外包业务的计量管理,特别是涉及贸易计量管理,要把计量数据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明确数据监管要求,避免管理漏洞,防范效益流失风险。

  3.4.5合同中还需明确约定对因国家政策、公司战略等外包业务外

  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市场原材料(产品)价格、承包商队伍能力等发生变化,对合同的履行有显著影响时如何处理等具体处置条款。

  3.5外包合同履行与管理实施

  3.5.1业务主管部门要对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承包商、业务外包单位进行合同履行内容培训交底,确保职能部门、承包商、外包单位充分知晓外包工作流程和质量要求,确保外包业务工作质量及服务水平处于受控状态。

  3.5.2按照“专业”维度管理时,公司各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对涉及到我方专业管理要求的要视同业务未外包继续履行专业管理职能并将相关要求纳入合同条款,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等现象的发生。

  3.5.3按照“区域”维度管理时,外包业务所在单位是外包业务现场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涉及我方现场安全、环保、质量要继续监管,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确保公司生产、质量及财产安全。

  3.5.4业务主管部门、外包业务所在单位要与承包商建立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定期梳理相关工作流程及职责,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业务外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5.5外包过程问题的解决,原则按公司业务职责划分中的要求由对应的专业部门处理,需要多专业协调或需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时,由业务外包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处理。

  3.5.6企管处在业务外包实施过程中,组织抽查外包业务合同执

  行和规范管理情况,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汇报,并对外包业务管理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3.5.7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做好合同履行及管理实施中的考核兑现工作。

  3.5.7.1公司各专业部门要将外包业务纳入本专业日常岗检及考核管理,有权依据外包合同直接对承包商是否履行本专业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交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进行合同考核兑现。业务主管部门对专业部门查出的问题作为该单位是否履行专业监管责任的考核依据之一,并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专业考核兑现。

  3.5.7.2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合同履行考核情况及各职能部门日常专业检查情况,在合同约定条款及商定的结算付款周期内,从外包费中(视情况也可在借聘人员月度绩效中)对承包商进行合同考核兑现。

  3.5.7.3外包业务由承包商实行总包的,分包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及专业管理要求的,公司考核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处理由总包单位实施。

  3.5.7.4承包商对考核有异议时应及时向业务外包主管部门提出,由业务外包主管部门协调;若协调意见有异议的,可向企管处申请协调。

  3.5.7.5异议处理结果:承包商理由充足的免予考核;承包商理由不充足且拒绝接受的,列入承包商后评价,并按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条款执行。

  3.6外包合同评价及变更

  3.6.1外包合同的评价

  3.6.1.1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业务外包交付成果及特点,相应制定不同的验收标准及评价方式,可进行一次性评价,也可分阶段评价。其评价结论报公司业务分管领导批准,并将其评价报告用于是否延续合同签订的主要依据。

  3.6.1.2评价结果为“外包业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承包商服务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同意续签”的,外包业务主管部门可继续与该承包商签订外包业务合同,外包费用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相应调整。

  3.6.1.3评价结果为“外包业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但承包商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不同意续签需另外选商”的,外包业务主管部门要重新组织选商,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选商按3.3条款执行。

  3.6.1.4评价结果为“外包业务不宜再外包且需公司人力资源进行调整”的,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对不外包且不需要人力资源调整的报企管处备案。

  3.6.2业务外包合同变更:

  3.6.2.1外包业务实施过程中,对外包合同评价为“同意续签”,且当发生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变化时,企管处、主管部门、专业部门、外包所在单位应对变化情况进行识别评估,并对合同是否进行相应变更提出意见。

  3.6.2.2公司对业务外包管理内涵、范围发生变化时,由企管处组织专业部门进行识别评估,经评估并经相关程序批准后,变更合同外包管理内涵及范围后继续外包。

  3.6.2.3外包业务工艺条件、技术条件、设备设施等技术条款发生变化时,由对应专业部门按照本专业变更管理制度要求进行识别评估,并按各专业变更管理及合同变更相关规定执行。

  3.6.2.4外包业务现场环境发生变化,引起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管理要求变化时,由各专业部门、外包业务所在单位按照相关分工要求开展HSE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工作,并在技术条款中明确具体变更条款。

  3.7业务外包费用管理

  3.7.1财务资产处负责外包年度费用预算的编制和统筹,业务外包主管部门每年9月份预测下年度该业务外包费用,并将预测意见及建议交财务资产处预测下年度外包业务费,财务资产处对外包业务费进行审核,经相关审批程序后纳入次年年度预算。

  3.7.2承包商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提出过程付款(进度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承包商申请资料,负责付款资料的保存和传递,并依据合同进行费用审核、考核结果汇总审核后交审计处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批;财务资产处依据合同对付款申请、审计结果、承包商发票等资料审核后支付相关款项。

  3.7.3涉及外包业务费用发生大幅度变化的,业务外包主管部门应向公司提出说明并办理报批手续。

  4其他

  4.1选商、合同评价及变更等相关表格比照公司同类业务相关表格执行。

  5检查与考核

  5.1业务外包各项工作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各自职责,遇到问题相互推诿并造成影响的,是业务主管部门的扣责任单位XXX元/次,是配合部门的扣责任单位XXX元/次。

  5.2业务外包主管部门未识别并组织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签订技术附件(管理协议)的;专业主管部门在签技术附件时未强化专业管理要求,附件中没有明确运行管理界面、工作流程、运行操作规程、考核标准等内容的扣XXX元/次。

  5.3外包业务主管部门未组织计量管理部门、将计量管理要求明确写进外包业务合同(或管理协议)中,没有在合同附件相关考核细则中量化考核条款,督促承包商执行的;计量管理部门没有明确数据监管要求的扣XXX元/次。

  5.4外包业务所在单位对涉及我方现场安全、环保、质量没有尽到监管责任的扣XXX元/次。

  5.5公司各专业部门没有将外包业务纳入本专业日常岗检及考核管理的扣XXX元/次。

篇四: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外包管理,规范业务外包行为,防范业务外包风险,推动公司进一步由经营型向管理型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外包范围:本办法规定的业务外包是指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可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委托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完成的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保洁业务、物业服务、货邮业务、消防维保、绿化环卫养护业务等。

  第三条经营发展部是公司业务外包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公司业务外包项目管理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经营发展部及使用部门组成。

  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外包业务中直接委托项目的谈判;负责对外公开发包项目的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的审核;负责组织业务外包项目招标、评标、外包公司资格审查及具体合同条款的审核。

  .经营发展部负责对各部门外包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所有业务外包过程的合规性监督。

  .财务管理部负责业务外包的预算审核及其他财务审核。

  .使用部门负责外包业务立项申请、组织项目管理小组论证,负责就外包业务立项提请相关会议审核,负责立项、招标文件、合同、付款等相关公文呈报,负责合同签署、履约跟踪及付款。

  第五条使用部门提出业务外包时,应填写《业务外包审批表》(附件),对承包方选择方式、条件、价格及其他相关要求提出初步意见,由公司业务外包项目管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情况对业务外包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由业务提出部门负责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外包方选择方式的确定

  L预算价格在IOO万元以内的外包业务,如集团内部有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且能够依法提供该业务服务的单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直接委托。

  工作流程:使用部门提出立项申请一项目管理小组进行评审一提出建议承包方一使用部门编制相关材料文件并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一使用部门按照会议结果进行相关公文的呈报-签订委托协议一使用部门进行资料归档并做好合同履行跟踪监督。

  .预算价格在IOO万元以内的外包业务,如集团内部无具

  备相应资质和能力且能够依法提供该业务服务的单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招投标法、集团和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进行实施。

  工作流程:使用部门提出立项申请一项目管理小组进行评审一确定外包方选择方式T使用部门编制相关材料文件并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一使用部门按照会议结果进行相关公文的呈报T使用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一成交结果公示一签订委托协议T使用部门进行资料归档并做好合同履行跟踪监督。

  .预算价格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外包业务,如集团内部有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且能够依法提供该业务服务的单位,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集团进行决策。

  工作流程:使用部门提出立项申请一项目管理小组进行评审一提出建议承包方一使用部门编制相关材料文件并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一使用部门按照公司相关会议决议提请集团审议一使用部门按照集团审议结果进行相关公文的呈报T签订委托协议一使用部门进行资料归档并做好合同履行跟踪监督。

  .预算价格在IOO万元(含)以上的外包业务,如集团内部无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且能够依法提供该业务服务的单位,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招投标法、集团和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工作流程:使用部门提出立项申请一项目管理小组进行评审一使用部门编制相关材料文件并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一使用部门按照会议结果进行相关公文的呈报一使用部门组织公开招标一成交结果公示一签订委托协议一使用部门进行资料归档并做好合同履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本规定执行过程中如遇与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按照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凡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经营发展部起草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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