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汇报3篇

时间:2023-05-01 17:42: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汇报

  

  《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docx》

  PAGEPAGE1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

  素材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市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依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三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依法决策、科学立法、法律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法治队伍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四条

  党组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每季度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召开一次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组织、指导、督办、检查法治建设工作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

  (二)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制定党内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工作机制;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定期开展党内法规评价和落实情况督查检查。

  (三)健全完善党组织学法用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专题辅导课,严格落实党组织依法依规决策制度;推进党组织法律顾问和相关制度落实完善,将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党组织文件,重大决策出台的必经程序。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先人用人导向。健全完善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领导干部。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普法的机制和渠道,推动全社会形成深厚法治氛围;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把法治文化元素融入环卫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七)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科学制定法治创建标准,形成以法治单位创建为目标,以法治单位创建为抓手的法治创建体系。

  第六条

  行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法治单位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加强法治建设专兼人员建设,打造高素质的法治建设专业队伍。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并将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推进行政职能转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并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基准,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进完善单位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对内部权力制约;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带着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亲自出庭应诉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庭应诉,建

  立定期通报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六)开展专题培训。每年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完善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第七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与年终述职述廉一并进行。年初,主要负责人要与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签订责任状,积极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

  第八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绩效考核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建立绩效考核档案,并将其作为干部考察、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由上级纪委或者党组织工作部门作出问责决定。

  第十条

  本细则具体解释工作由市档案局法监宣教科承担。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素材2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20〕12号)和《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分工方案的通知》(泉洛委办[2020]12号)等文件精神,有力保障本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中央、省、市、区的规定要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二)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

  法;(三)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四)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五)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工作要求

  根据中央、省、市、区的规定要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二)统筹推进科学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具体任务

  (一)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推进街道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1)党工委会议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保障单位: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2)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工委年度工作要点。(保障单位:党政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3)科学制定街道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保障单位:综治办)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执行力。

  (1)科学制定街道党内规范性文件。(保障单位:各部门)(2)完善五年集中清理与即时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修改、废止滞后于实践发展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保障单位:各部门)(3)加大党内法规和重要法律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和重要法律法规作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保障单位:文化服务中心牵头)(4)建立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党工委督促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对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定期督查、专项督查。(保障单位:纪工委牵头)

  (5)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备案审查工作考核通报制度。(保障单位:党政办牵头)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工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工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1)落实街道党工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保障单位:党政办牵头)(2)建立街道党工委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单位:司法所牵头,党政办配合)(3)严格执行党工委文件前置审核、发文审核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保障单位:党政办)4.支持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社区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1)党工委会议定期听取人大工委、办事处工作汇报,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单位:各部门)(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保障单位:纪工委)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1)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保障单位:党务办)(2)建立健全股级干部及社区“两委”任职前法律知识、党

  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将考试结果作为股级干部及社区“两委”任职的重要参考。(保障单位:纪工委、党务办、民政办)(3)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畅通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及党内法规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保障单位:党务办)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健全并落实党工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学习重要法律法规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保障单位:文化服务中心)(2)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单位:文化服务中心)(3)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保障单位:文化服务中心)(二)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加强对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1)制定并落实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保障单位:党政办、司法所)(2)建立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工作、解决协调重大问

  题的机制。(保障单位:党政办)(3)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建设,健全法治政府工作推进机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保障单位:党政办)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完善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保障单位:各部门)(2)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配强法律顾问队伍,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保障单位:司法所)(3)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政府规范性,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保障单位:各部门)(4)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保障单位:各部门)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责

  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改变以管制为主的观念,把服务主导的理念贯穿在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保障单位:各部门)(2)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严格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执法,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单位:各执法部门)(3)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提高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保障单位:各执法部门)4.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社区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1)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社区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保障单位:纪工委)(2)健全完善内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健全完善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制度,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深化“马上就办”机制。(保障单位:纪工委、财政所、效能办、便民服务中心)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单位:党政办牵头,各部门各社区配合)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为行政应诉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培训。(保障单位:党政办、财政所、司法所)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1)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保障单位:党政办、司法所)(3)组织实施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保障单位:司法所牵头,各社区、各有关部门配合)(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1.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应当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保障单位:党政办)2.贯彻落实《泉州市洛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每年对各社区和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

  督查,形成检查报告。(保障单位:司法所牵头,各社区、各有关部门配合)3.党工委对各社区主干和部门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保障单位;党政办牵头,各社区、各有关部门配合)(四)街道党工委应当将各社区主干和部门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保障单位:党建办、效能办)(五)各社区主干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保障单位:纪工委)四、工作保障

  街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社区主干及街道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为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供以下工作保障:

  (一)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领域或本社区本部门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协助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二)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提交党工委、办事处联席会议研究或呈报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审定的事项,事前都必须依

  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法依规严格审核把关;各社区、各部门提交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或政府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三)加快推进分管领域或本社区本部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将履行推进分管领域或本社区本部门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五、督促检查

  该分工方案由街道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有关保障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每年12月底前将保障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党政办,党政办汇总情况后向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报告,确保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素材3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个人主要工作

  (一)主持制定了工作计划,工作有的放矢。为做好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两学一做”、“一树两强”主题活动及委年度工作安排,先后制定印发了《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20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20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度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等一系列文件,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目标明晰、责任到位,全委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齐心合力做工作的良好氛围,促使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高效、稳健向前推进。

  (二)推动健全完善普法学法,提升学习培,全委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也将普法学法作为其中一项硬指标,做到有据可依、落到实处,最后根据各项指标进行逐项打分,评定成绩,奖优罚劣。二是法治学习教育规范。把普法学习教育纳入委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年度普法教育内容和具体要求,保证了干部年度学法学时,并为每个干部建立普法学法档案,对干部每次参加法治学习和普法活动均记录在案。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有效地调动了干部学法普法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了浓厚的全委学法氛围。三是突出学习重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通过新任命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推动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增强广大干部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突出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开展了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

  突出重点学习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贯彻《民法总则》、《行政复议法(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四是形式多样学。举办了一期企业核准、备案培训班,组织全系统中青年干部轮训参加全省发改干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培训班,开展网络每日学法、网络答题竞赛等新形式学法,增强了学习实效;此外,还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委党组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开会之前不定期安排半小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题知识学习辅导;针对新提拔、新录用的公务员以及执法干部,还进行多层次的专门的学法强化培训。五是基础保障扎实。将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写的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等全系统“七五”普法教材和《江西省2020年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等分发给每个干部职工,并印制了年度干部普法学法笔记本,确保人手一册,以满足广大干部学法用法需要。

  (三)从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普法活动形式多样。按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我委先后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如,为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浓厚氛围,组织了202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步行、骑单车等形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动员全社会参

  与节能减排和低碳生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此外,还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协作,开展了低碳日、价格法街头摆摊解答、赠送生态文明创建小册子等多项便民公益宣传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系统内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具有执法、监督职能的科室、单位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技能学习轮训,并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新的人员,之前需统一参加专门考试,合格后才能申领取得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证;具备两证之一的人员方能持证上岗,履行执法职责,从而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法治思维、处置突发事件、调处应变反应、依法办事等能力。

  (五)着力提升依法依规决策水平。制定了对项目审批、重大规划等实施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建立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和健全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

  (六)促进“双随机一公开”有进展。按照市县部署,我委主动与相关科室、单位协同配合,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七)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党员活动日”、“一树两强”和“组织进社区”等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向市民分发了普法学法知识手册,为市民答疑解惑和开展扶贫帮困公益活动;二是组

  织多批次干部赴帮扶乡村落实脱贫扶助工作,赴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工地依法依规现场办公解决问题、赴铁路工地周边村民驻地进行帮扶拆迁、政策解答以及做好思想稳定等,还通过项目稽察、重点项目进展网络化管理等,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排查安全隐患;专人24小时接听物价热线电话、建立干部手机微信群等,通过以上各种渠道,进一步密切了发改委干部之间、干部与基层和群众之间的信息联络与沟通,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做实事,确保了一方平安。

  (八)放管服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全面压缩核准范围、调整备案层级,确保制度更优。二是简化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确保审批更快。三是建立网上审批系统,推进在线监管。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对接,强化信用监管。五是强化政策支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降低企

  38条,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取得了积极成效。六是推进清费减负。七是优化窗口服务,推行“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工作作风,推进“一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抓法治工作用力不均,法治机关建设推进总体还存在不平衡,有的工作因各种主客观原因导致进度迟缓;二是有些工作不到位。如“双随机一公开”开展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与困难;三是创新服务、马上就办还存在差距,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还不够;四是法治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继续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勇于担当,不畏困难,稳扎稳打,力促法治机关建设稳步推进,取得实效。重点是全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扎实完成放管服各项任务,继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做好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营造宽松温馨的法治服务空间。

篇二: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汇报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报告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相关制度。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

  力推动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加强局机关学法守法水平,做法治建设的“勤学者”

  一是加强法治知识学习。本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本人带领局党组主持中心组学习19次,对涉及机关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讲话批示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组织参与区司法部门组织的学法考试1次,机关内部组织普法考试1次,籍此检验局机关学法工作的开展成效。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自觉执行廉政规定。本人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019年以来,本人没有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没有违规投资上市公司及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持有大额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没有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情况;没有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本人还与局机关全体公务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同时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

  工作,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予以“截流堵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工作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一年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深入开展法律拥军工作,实现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全覆盖

  开展法律拥军是拥军优抚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局2019年局机关工作的“重头戏”,得到了省级、市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打造法律拥军工作“江海模式”。

  一是建立健全三级服务体系。为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创新基层退役军人管理模式,切实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区坚持按照“五有”标准,建成“两站一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个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62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均挂牌成立,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我局积极探索法律拥军新模式,于2019年7月与区司法局签订拥军优抚战略合作协议,在江海区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江海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并开通3827033军人军属法律咨询热线;各街道同步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在街道司法所挂牌运作,各村(社区)同步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在各村(社区)

  退役军人服务站挂牌运作。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三级体系的建设,在为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同时,也为推进法治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法律拥军联席会议制度。为适应新时代拥军优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拥军优抚法律服务新模式,我局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法律拥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各成员单位在拥军优抚法律服务工作上的统筹协调,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配合,进一步保障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区法律拥军工作合力向纵深发展。

  三是积极实践“一线工作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新途径,创建“1+1+5”机关党员挂钩重点服务对象工作新模式,革新退役军人帮扶新局面。同时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制度,以“局班子成员+股室+基层街道(村、居)服务站”三者联动服务的形式,局机关与街道退役军人事务战线的沟通和互动得到切实加强,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四、积极推进普法工作,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2019年,我局普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区普法办的工作部署,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努力做到认真学法、切实知法、自觉守法、模范用法、坚定护法,扎实推进普法工作,为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树立法治建设的“模范先锋”。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转业到地方后,他们保持和发扬了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忘从军经历,积极到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是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区结合“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宣讲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共1000多人参加了宣讲普法活动。

  二是开展基层普法工作,加大法治工作宣传力度。我局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参加现场的咨询活动,现场派发宣传单张,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规并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切实做到深入群众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加大我局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和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如通过印发《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专辑》等来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邀请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海区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及广东南方职业技术学院专家一同开展举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为退役军人送上精彩丰富的政策“红包”等。

  五、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发挥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一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为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本人严格执行“凡是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方可执行;二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三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规定,我局在信息网站上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我局与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由该事务所指派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开展职工法治培训,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处置等职责任务,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六、健全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化解涉军群体矛盾

  一是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我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诉求,力争有求能应、有求必应,让退役军人感受到贴心服务。为此,我局出台了《信访工作制度》,对

  所有退役军人诉求进行台账建立、专门督办,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目前,我局从12345政府服务热线15项,含表扬件3项,咨询件8项,办件4项,事项回复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100%;来信来访和信访局转件5项,经过局机关股室的调查研判,现均已进行了回复和处理。其中,我局通过多方协调、专程走访、积极沟通,成功化解了一宗时间跨度长达17年的信访积案,成功维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并获赠退役军人送来的表扬信及开局以来首面题为“蓝色港湾,人民公仆”的锦旗。

  二是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建立矛盾调解机制。我局与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签订合作协议,设立“涉军涉诉权益维护工作室”和“老兵调解室”,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与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积极参与调解退役军人、军属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纠纷。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引导有关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一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本人将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同时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除此以外,本人将立足于我局工作,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继续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逐步完善服务保障体

  系,切实维护辖区退役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我区法治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篇三: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汇报

  

  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继续弘扬党的精神,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坚定信心,继续抓好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改革,确保落实改革的目标。落实立法权限,加大立法和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法律环境,加强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二、紧紧围绕坚持以法治治理的要求,继续深化依法行政改革,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拓宽行政执法力量,加强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有序运行。

  三、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官队伍建设,加强执行力量建设,改进司法机构职能,改善法院办案条件,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四、继续推进法制宣传和法制实践教育,加强社会公众遵守法律的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正义精神,提高良法守法的素质。

  五、加强法律制度和社会监督,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行政,维护国家权威,提高执法力量,落实司法机关执行职责。

  总之,作为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深化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改革创新,落实依法行政,改进司法机制,加强法律宣传和实践教育,弘扬正义精神,增强社会的法治意识,促进法治建设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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