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换届工作报告(2篇)

时间:2023-05-03 14:00:06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法院换届工作报告

  

  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下面由店铺为你提供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12年-2016年7月,是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为突出的五年。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统揽人民法院工作,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业务有了新的发展,工作改革有了新的突破,队伍建设有了新的气象,物质装备有了新的改善。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坚持把审判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

  合,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积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审结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4217件,同比增长53.98%。2013年-2015年我院连续荣获玉林市法院系统综合绩效考评第一名,实现三连冠。五个现场会在我院举办,我院在八个市、县会议上作经验介绍。2014年县底法庭以先进文化促法庭建设的经验做法获区高院院长罗殿龙和市政法委书记周彬等批示。2015年建立诉前联动调解机制服务群众的经验做法获得市人大会副主任李克民等批示。2016年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便民司法的经验做法得到区高院党组书记罗殿龙和市政法委书记韦绍仕批示肯定。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建设。五年来,审结刑事案件1346件,判处罪犯182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5人,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55人。从重打击涉黄、涉赌、“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判处罪犯472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判处罪犯204人。从严惩处职务犯罪,对61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创新“四重”工作法,做好少年审判工作,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38人。坚持做好缓刑犯帮教工作,判处51名缓刑犯经回访帮教、科学管理,无一重新犯罪。

  ---妥善化解矛盾,力促社会和谐。五年来,审结民商事案件11584件。积极审理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债务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亿多元。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和诉讼全过程,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诉前调解结案1865件,调解撤诉结案8865件,调撤率达76.53%。以三大巡回法庭、五个派出法庭为载体,巡回开庭279次,解决了一批医疗、交通、劳动争议、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以“法院驻容县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依托,走访企业312次,提供法律咨询468场次;以“法院驻信用联社调解办公室”为平台,开展“依法治贷和整顿信用环境”专项活动,追回不良贷款1875万元。在审理涉及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案件中,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审理容县酒厂破产一案,我院主动上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出谋献策,使政府顺利完成资产变现,并全部兑现企业职工补偿安置费1500多万元。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审结行政案件85件。注重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走访座谈、上门授课、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1023人次,促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2年开始全面推行“一案一司法建议”,对审结的行政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同行政机关沟通,向被诉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013年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关于加强司法审判与国土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就共同化解各类涉及国土资源的纠纷争议进行有益的探索。2016年在全市率先推行裁执分离试点工作,与县政府、县国土

  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理顺土地行政决定非诉执行秩序。受理该类行政处罚案件12件,其中10件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2件因事实不清、超过申请执行法定期限,裁定不予执行,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建筑行为。

  ---强化执行措施,化解执行难题。五年来,执结执行案件1316件,结案标的金额74714.2万元。2012年以来,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打击拒执罪等专项活动。2016年,按照统一部署,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确保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完善执行内设机构,形成立、审、执相互配合、共同协调的联动机制。与土地、房产部门签订“点对点”集中查控系统协议,形成多部门联动执行的强大合力,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通过电视、法院微博、微信、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420人。去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线索5人20案,其中采取刑事拘留措施3人13案,网上追逃2人7案。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1人。慑于司法权威,6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标的876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4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2万元。今年在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场推进会上,我院作了题为《精准谋划重出击

  打好拒执攻坚战》的经验发言,执行工作也获得县委书记赵翔的批示肯定。

  ---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五年来,共审查立案15251件。信访窗口答复处理群众来信160件,接待来访人员797人,通过网络、热线答复群众咨询585人次。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360.15万元。2015年5月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解决立案难问题。深化“窗口”建设,全力打造“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

  二、突出特色司法服务,强化司法为民举措2012年创新性建立老人维权新机制。以“五个一”(即一批维权岗、一批法律服务点、一封倡议书、一批典型案例和一个“五老”普法宣讲团)为契机,切实维护

  好、实现好、发展好老人的合法利益。2013年创新性建立司法联动新机制。建立法庭与辖区政法单位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共同化解矛盾的机制,促使矛盾纠纷特别是山林、土地、水利“三大”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理,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2014年创新性建立“法院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机制。成立15个法院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通过诉前调解、巡回审判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村入户、上门走访、带案下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山区群众。在法院驻县底镇竹山村联动调解办公室配置广西第一个村级远程视频综合系统,把信息化的应用延伸到村,群众不出村便可以参加庭审,进行视频调解、视频开庭。此外,当地党委政府、人民调解组织等部门也可利用该系统处理纠纷。2015创新性建立青少年维权新机制。在容县三小、容州一中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设立模拟法庭、法制宣传长廊和法治文化园,利用互联网手段,把法制教育连接到全县中小学教室,让孩子们在生动活泼的气氛中学到法律知识。以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家长园地”、留守儿童关爱基地为依托,开展行之有效的青少年维权活动。在法庭、社区、学校建立10个法律服务点;年均到城镇各中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35场次,特别是针对留守女童进行防范性侵教育10场次;年均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活动5次,赠送法律宣传画册500套,法律常识卡1500份,派发传单8万份,受教育10万人次。我院刑庭青少年维权岗被命名为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创新性成立“当事人学校”。在五个人民法庭(办案点)设立“当事人学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诉讼指南。日均接待来访群众85人次。2016年创新性建立第三方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在“走出去”(如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联动调解机制)基础上“请进来”,引入第三方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由容州镇调解委员会聘任2名退休法官为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16年我院将继续创新性推进家事审判、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等工作。

  三、强化审判管理与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不断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审判执行全过程留痕。五年来,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司法

  公信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通过“一案一告知”、随案监督卡、短信等方式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以往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建立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对全院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实时统计。通过微博图文直播庭审115次。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提升审判效率。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加大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力度,上网公开裁判文书4033件。在接受监督的同时,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引导、评价功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建成具备网络布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的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案件的有关信息通过短信、网站、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当事人公开。推进法院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法官下基层、担任农村指导员、担任“第一书记”、参与精准扶贫、“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活动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开通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充分发挥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多层面、立体化反映审判执行工作动态,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知情权,扩大参与权,行使监督权。发出网站信息1349条,微博8552条,微信123条,全院干警获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2681篇,我院官方微博被评为“全区法院十佳微博”,是全市基层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树立了法院良好形象。

  ---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工作举措、重点工作、重要案件向党委请示报告,坚持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情况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各项调研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复、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制定《关于加强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办法》,对社会关注度高、复杂疑难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社会各界代表旁听案件并参与阳光评议125人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聘人民陪审员至80人,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100%。聘请15名执法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新闻发言人,举行公众开放日30次,新闻发布会12次,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两微

  一网”的作用,不断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素质。五年来,我院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区法院集体二等功等市级以上集体奖励53项、个人奖励78人次。

  ---以规范化审判树立司法权威。制定了《容县法院关于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研判管理规定》、《容县法院简易民商事案件快审速裁管理规定》以及《容县法院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办法》等制度,严抓审限管理、缩短办案周期、有效整合机构、追究责任到人、细化考核措施、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组织开展案件大评查、示范庭审评比、裁判文书评比、业务培训等156次,选派干警3150人次参加县级及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强化岗位培训和技能锻炼,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1个庭审评为全国法院优秀示范庭审;4个案件被评为全区精品案件;6份文书评为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2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以规范化管理凝聚战斗力。建立起以党组为核心、以支部为基础的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对干警司法素养、品行作风的培育,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建立法院ISO9001党建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工作进度及绩效得分始终保持位居县直机关单位前列。制定容县法院干警核心价值理念

  ---崇法、公正、创新、廉洁,引导干警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到容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将履行法院职能融入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当中。实施“暖心工程”,制定谈心谈话制度,推行“四谈四访”,引导干警快乐工作、健康生活,切实增强干警的归属感。2014年提请人大任命7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和8名审判员。2015年对11名年轻干部进行提拔任用,为法院发展注入生机活力。将“文化周”活动制度化,开展书法、绘画、摄影、演讲、读书交流、夜学、文艺表

  演、体育等活动,为全体干警提供一个展现魅力的平台。组织开展向“双模”、“双先”学习活动,树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梁东丽,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陈业锋、韦世玮,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梁旺基等一批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廉洁司法。20年来没有干警因违法违纪被查处。

  ---以制度规范行为促进效能提升。健全窗口接待、立案、分案、开庭、合议、宣判、执行等关键环节程序性规定,建立覆盖立、审、执各项司法活动的具体标准,规范法官的穿着、语言、动作、态度等司法礼仪,坚决查纠“冷、硬、推、横”。修改完善《容县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容县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容县法院请销假管理制度》等制度,促进全院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

  ---以文化建设引导价值取向促进素质提升。以县底法庭为试点,积极开展摄影、书画等各种健康向上的“动态法庭文化”活动,发挥法庭先进文化的引导作用,扩大文化效应。县底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区法院第二批文化建设示范性单位。在县底法庭文化建设推动下,我院按照因地制宜建特色文化区的思路,建设干警精神家园,法院文化建设面积2000多平方米,建成“文化九区”,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法院文化氛围,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院各项工作长足发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五年。我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也是法院干警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院工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社会各界的期待仍然存在差距,还有着不少困难和矛盾:一是“两庭”建设任务繁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保障不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干警的素质与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个别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三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增加,干警办案的压力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对这五年来的司法实践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建设: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把它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各项工作首位,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必须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审判工作发展的动力,以改革强规范、促公正、保质量;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把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作为搞好审判工作的组织保障而长抓不懈。

  今后工作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握大势、服务大局、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决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及时向县委、县人大、上级法院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案件、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

  二是坚持抓好执法办案。围绕党政工作大局,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富有成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推进司法改革。以积极有为的姿态参与和推进司法改革,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改革中的职务调整、岗位变化,确保法院队伍人心稳定、工作秩序井然有序。同时,通过改革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

  人民法院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按照上级部署,确保10月底完成法官员额制等改革。

  四是坚持创新便民举措。不断开拓创新,深化、推进、完善各项便民措施,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新领域、新渠道,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诉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和新要求。

  五是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坚定决心和行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六是坚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法庭建设的需要,争取国债资金及政法专项补助,继续推进法院审判庭的建设。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不断开创我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法治容县建设、实现“十三五”规划、加快实现“一名县三中心”、“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二)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院干警面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压力巨大的新形势,攻坚克难,奋勇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案件受理数、结案数逐年递增、屡创新高,新收案件由2012年的13991件上升至2015年的27483件,增幅达96.4%,法官人均结案数由2012年的174件上升至2015年的275件,增幅达58%,五年累计收案93213件,结案84345件,结案标的金额达331.38亿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294件,判处犯罪分子11141人。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涉毒、涉黑等犯罪案件4275件5412人。努力维护群众餐桌和用药安全,审结涉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犯罪案件163件209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65件76人。办理了原深圳沙头角海关关长吴文奎受贿案、原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李子华受贿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少年审判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3件473人。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刑事简易程序案件使用系统率达95%。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4837件。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妥善处理房地产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11182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济行为,审结商事案件21801件。积极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贷、P2P借贷纠纷等案件4533件。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344件。引入专家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探索开展互联网诉前证据保全,燕某航侵害“弹弹堂游戏软件”著作权案、快播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等5件案件先后入选“深圳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和“广东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858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771件。促进行政纠纷实质解决,原告主动撤诉或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案件590件,协调撤诉率达69.2%。延伸审判职能,推动出台《南山区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帮助相关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堵塞行政执法漏洞,发送司法建议11份。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执结各类案件19569件。2013年,被省法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和失信被执行

  人的惩治力度,利用“鹰眼查控网”查询财产线索198811条,实施司法拘留97人次,报送机场、海关限制出行、出境346人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记录2538条。坚持优先执行、专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等涉及特困群众案件,为外来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9325万元。

  二、紧紧围绕南山发展大局,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南山法院能动司法提升城区创新力计划》,大力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推行“E立案”、“E调解”、“E送达”、“E公开”、“E审判”司法服务模式,平均诉讼周期缩短40%,被列为南山区2014年重点改革项目和深圳市2014年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并被授予“深圳首届知识产权梧桐金奖最佳保护奖”。搭建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台,成立全国首家“权利人数据库”,实施侵权风险预警机制,引导企业树立产权保护、诚信经营的意识。五年来,登记权利人172名,登记影视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图片、计算机软件等32560项,先后向相关企业发出产品风险预警提示22份,被评为“2015年度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项目”。

  服务一流法治城区建设。依托在我院建立的深圳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平台,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先后接待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参会人员等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4万余人,被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广东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称号。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与区教育局签署《法制共建协议》,选派59名校园法官进驻全区75所中小学,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校园事故处置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创和谐安定的校园环境。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300余次。

  服务前海蛇口开发开放。2013年9月经批准设立前海法庭,针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特殊定位,打造国际资本可以理解和信

  任的商事审判体系,助力前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2015年1月前海合作区法院正式成立后,我院撤销前海法庭,并根据前海蛇口自贸区案件专业化审判需求,成立蛇口自贸区审判团队。引入港籍陪审和港籍调解机制,被列为2014年市、区两级重点改革项目。截至目前,全院4名港籍陪审员参审案件70件,5名港籍调解员调解结案146件。

  三、深入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五年来,我们坚持自上而下、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内生动力,一批重点改革项目陆续落地实施。

  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详细告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作出书面裁定,严禁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敞开大门,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9%以上。

  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法官按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不同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法官遴选程序和入额标准,经考试、考核、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业评审等严格选拔,全院有78名同志被确认为首批中央员额制入额法官,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占比50%,法院队伍建设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坚持法官员额配置向一线倾斜的原则,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审判第一线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2015年,院、庭长审理案件8952件,占全院收案的41.6%。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组建合议制、独任制审判团队34个,形成相对扁平化的审判管理单元,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办案,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宏观指导职能,规范和

  压缩讨论案件范围。建立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大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和办案指导。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持续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问责,明确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同时,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注重思想教育引导,提升改革凝聚力,增强改革正能量。改革以来,办案质效稳步提升,2015年,法官人均结案275件,同比上升36%,为全省其他法院平均水平的2.78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升至99.04%,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降至0.56‰。

  深入推进“繁简分流

  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改革。围绕“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目标,研究出台“1+5”系列文件,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案件流转,简化裁判文书,全面提升审判效率。积极探索庭审智能速录模式,引入法院智能庭审转写系统。试行“止争24小时”制度,实现“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庭调解或宣判、当天制作裁判文书、当天履行”。自今年6月繁简分流改革实施以来,21名速裁法官月平均结案为其他办案法官同期人均结案数的2.8倍。

  四、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五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狠

  下功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优化便民利民举措。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门诊式、一站式”服务。开辟劳动者维权诉讼绿色通道,组建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实行快立、快审、快结,降低当事人诉累。充分发挥派出法庭贴近基层、了解民情的特殊优势,就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五年来,4个派出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8749件。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推行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着装改革,五年来,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33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依法封存犯罪记录232件。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困难群体缓减免诉讼费32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2万元。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设立律师工作室、律师阅卷室和“一卡通”绿色通道,维护

  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等执业权利,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强力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五年来,上网裁判文书13256件,开展庭审直播62次,接待社会公众查阅电子诉讼档案9千余人次,向社区群众赠阅《南山法院通讯》8万余份,法院网站累计浏览量达661万人次,举办“法院开放日”、“信访直通车”等主题活动24次。

  五、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五年来,我们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监督管理,坚决正风肃纪,强化榜样示范,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先后共有25个集体和82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全面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被授予“深圳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称号,成为全市四家入选的机关单位之一。

  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立足于创建“学习型法院”,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庭审驾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和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严格执行初任法官、新任中层干部到信访窗口锻炼制度,全方位提高干警综合素能和司法水平。在“首届广东省女法官业务能力竞赛”中,我院干警荣获全省总决赛第四名,被授予“南粤建功立业女能手”和“广东省女法官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建立人民陪审员常态培训机制,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实施法官助理导师制度,发挥资深法官的示范和传承作用,为法官队伍储备优秀人才。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经常性地开展司法巡查、明察暗访和审务督察,在全院上下大力营造法正风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法院

  廉政建设的新路子,构建“四四五

  六”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形成了教育先行、文化渲染、机制保障、监督贯穿的反腐倡廉新模式,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接受各界监督作为人民法院正确履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机制。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调研、接受执法检查,先后就立案改革、民事审判等向区人大会作了专项报告。完善日常联络工作机制,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向人大代表赠阅《联络专刊》,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见证执行、评查案件等活动256人次,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意见、建议112件。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15次。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93名,参与审理案件17563件。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五年里,面临收案数量的快速增长和繁重的改革任务,区法院全体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这与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区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区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标依法治区的新要求,承载全区人民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特别是审判辅助人员严重紧缺,虽然全院干警常年加班加点、超负荷办案,存案依然居高不下,审判执行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二是司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推进,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措施不够有力;三是个别干警对新形势下的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作风、司法形象不佳,影响了司法公信和权威;四是司法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法院在信息化便民方面亟待加强等等。对此,我院将

  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区七届一次党代会提出了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的奋斗目标,为我们描绘了全区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也为我院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与中心城区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一流司法公信力的先进法院,为南山打造深圳“双中心”、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努力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作为。深入推进“平安南山”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抓好重大典型案件审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积极主动融入“四大中心”建设,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聚焦完善经济中心功能,优化法治环境,保障公平诚信;聚焦完善科技中心功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鼓励自主创新氛围;聚焦完善文化中心功能,充分发挥我院法律文化博物馆的普法阵地作用,擦亮法治文化品牌;聚焦完善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加强境外人士合法权益司法服务保障,积极推动域外司法交流。

  二、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努力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转型升级上有新突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加快推进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审判辅助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权益保障、法官惩戒等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落地,发挥作为首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应对新常态下案件迅猛增长态势,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将外部“疏源”和内部“提速”相结合,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审判、法院文化建设等改革品

  牌效应,巩固立案登记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改革等工作成效。

  三、践行宗旨,固本强基,努力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上有新举措。推进司法供给侧改革,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在派出法庭增设诉讼服务网点,建立“一心多点、全区覆盖”的“半小时诉讼服务圈”,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规范裁判尺度,促进案件审理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坚决杜绝“类案不同判”现象,努力让每一起案件彰显公平正义。妥善审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婚姻、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继续深化阳光执行体系,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威慑、惩戒机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严治院,科学管理,努力在建设公正高效廉洁的现代化法院上有新成效。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合格法官的首要标准,抓好抓实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确保干警严守政治纪律、永葆政治本色。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技能练兵,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大力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凝聚队伍力量、激发干警活力。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3.0建设,打造“智慧法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透明便民、提升公信、精细管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智能支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接受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拓展新媒体司法公开渠道,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各位代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断开创南山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三)

  各位代表:

  我代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

  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按照市五届人大各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市法院案件大幅增长,审判执行任务十分繁重,共受理各类案件985313件,办结968087件,比前五年(2005-2009年)分别上升30.4%和31.5%。其中2014年受理案件225400件,办结207700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19.88%和16.1%。市中院五年共受理案件150997件,办结145952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7.8%和23.9%。其中2014年受理案件40060件,办结35015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22.58%和25.53%,均创历史新高。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0455件,判处罪犯12735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1413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8104件,判处罪犯13616人,审结沙井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等多起涉黑案件。严惩经济领域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案件2799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09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725件,判处罪犯950人,同比分别上升13.1%和24.8%。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从宽情节的21871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272件,严格实行裁前、裁后双公示和报备制度;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2014年办理上述减刑、假释23件,同比下降11.5%。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89041件,诉讼标的金额2100余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7.9%和116%。妥善处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审结人身损害、财产权属、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案件165714件。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引导和调节作用,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案件73565件,票据、证券、股权、信用卡等纠纷案件51626件。优化我市国际化投资营商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940件。加强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审结公司破产清算案件199件,清偿债权243.6亿元,安置职工4173人。其中大鹏证券破产案为全国首宗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南方证券破产清算模式、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广。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970件,比前五年上升96.2%,占全省21.1%。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71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3948件,以协调撤诉方式结案3356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7781件,其中准予并强制执行564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6件,决定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给予赔偿73件,赔偿金额1351万元。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执结案件264014件,结案标的金额447.76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4.62%和42.51%。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力,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04人,限制出境1284人次,罚款、拘留1119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6人。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系统,案件平均执行周期缩短1.5个月,执行标的到位率58.24%,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9.31个百分点,比前五年提升16.65个百分点。

  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87个覆盖主要案件类型的裁判指引,发布93个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促进裁判标准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加强审判质量监督,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裁判文书“三评查”,评查案件6752件、庭审2096场、裁判文书6752份。积极应对案件大幅增长态势,进一步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均衡结案。龙岗法院推行精细化管理,从严把握各审判节点的时限。建立审判质效评估分析制度,办案质效情况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五年来,全市法院以不到全省十分之一的法官,办结全省法院近五分之一的案件,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案件质量、效率稳居全省和全国法院前列。

  二、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全局谋划法院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管理创新和“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部署,及时制定贯彻意见,细化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为制定地方法规规章提供建议。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选派法官为党校学员授课35次,为各级行政机关举办法律讲座123场,提出司法建议795件。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推广罗湖法院试点经验,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选派597名法官挂点632个社区,指导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选派法官为深圳法律文化大讲堂举办讲座13场,与《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媒体合办普法栏目“法官说法”147期、“罪与罚”70期。配合市委积极协调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落户深圳,促进特区法治环境提升。

  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在全国率先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发挥司法保护合力,最高法院《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充分肯定深圳法院这项改革。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市中院成立知识产权高交会巡回法庭,南山法院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五年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5539件,约占全省三分之一,华为公司诉美国IDC公司案确立的司法规则得到国际认可,被评为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市中院被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被评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服务前海开发开放。积极参与前海合作区制度设计,协助确定了前海总体规划的法律框架。2012年成立前海法庭,推行港籍调解、港籍陪审制度,创设E送达司法服务平台,为前海早期开发开放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针对前海的特殊定位和司法需求,积极推动设立前海法院,2014年12月2日获批,今年1月28日成立,胡春华、周强等领导同志出席揭牌仪式。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两警协同”机制,维护诉讼及信访秩序。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安排38名信访人通过远程视频向最高法院反映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信访投诉量下降3.1%。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704万元,为刑事被害人、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3799万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公安、劳动保障、卫生行政等49家单位建立联调关系,通过诉前联调成功调解案件50927件,一大批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宝安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省委政法委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深圳诉前联调工作经验。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五年来,全市法院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司法体制机制试点改革被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评为2014年度优秀改革项目、最佳实效性改革项目。

  率先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在市委直接领导和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法官按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不同人员分途发展。这项改革迈出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为全国法院改革提供了制度借鉴,受到孟建柱、胡春华、周强等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了专题报道,被南方报业集团、广东省社科院评为2014年度深圳十大改革创新榜单第一名。

  率先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办案责任制改革。2012年市中院指定福田法院率先试行审判长负责制,盐田法院试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先行探索审判权运行新模式。2013年10月,经中央批准,最高法院确定市中院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2014年市中院和指定试点的基层法院在全国率先启动改革,选任优秀法官担任主审法官或

  审判长,直接签发裁判文书,院庭领导不再审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制定《办案责任追究办法》,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建立“权责统一、全程留痕”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谁审谁判谁负责。这项改革突出了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促进了办案质效的明显提升。

  率先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改革。开展以“分权、集约、阳光”为核心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和监督权分离,事务集约办理,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建成全国首家“法院查控网”,率先将外资银行纳入司法协助网络,协作联动单位达40家,累计完成财产查询任务117.7万件,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1亿元,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法院查控网”在全国法院推广。

  率先推进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和裁判文书改革。经全国人大授权,深圳被确定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地区,全市法院积极创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按照“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思路,对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前置、繁简分流,在基层法院设立速裁法庭,集中裁决标的额较小的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与改革前相比减少2个月。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民商事案件简化裁判文书,实行“门诊式”、“要素式”庭审。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改革被列为我市2012年度法治惠民工程项目。诉前联调、审前调解、裁判文书改革成果被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采纳。

  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成立家事审判庭或家事案件合议庭,对家事纠纷实施“柔性、专业”审判。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方人身保护;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遏制隐匿财产现象;推进家事纠纷综合解决平台建设,创设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制度,协调工会、妇联、社工、义工参与调解,促进家事纠纷和谐化解。共审结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30469件,调解撤诉20231件,调撤率达66.4%。这项改革被评为我市2013年度“十大政法创新”项目。

  深入推进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改革。会同市公安局出台规定,禁止刑事在押被告人穿着囚服出庭,去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率先在全国实施,今年3月最高法院推行了这项改革。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机制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完善冤假错案防范机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完善“圆桌审判”方式,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设立未成年缓刑犯社工帮教工作站,探索建立义工与少年犯“一对一”帮教机制。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单位,宝安法院失足少年帮扶项目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法治保障制度创新奖。

  积极推进前海法院综合改革。市委高度重视前海法院建设,专门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市中院立足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定位,认真研究制定前海法院综合改革方案,对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创新,打造八大改革亮点。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肯定“按新模式设立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为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坚持从严治院,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法院文化建设,注重干警人文关怀,关心干警身心健康,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加强党建工作,全面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书记项目”被评为全国法院50个优秀党建工作案例。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创建“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部门”,制定教育培训五年规划,通过委托高校培训、干警自选培训、“法官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各类专题学习,累计培训干警2万余人次。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实行初任法官、新任中层干部到信访窗口锻炼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针对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调研,完成全国、全省、全市法院重点课题88项,其中最高法院重大课题3项。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

  加强廉政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反对“四风”,市中院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深入整治“六难三案”,确定44项重点整治内容,努力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编制“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建立廉政监察专员制度,实行任职回避“双备案”。通过专项检查、审务督察、网络举报等方式,拓宽违纪违法线索发现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制度,先后就司法改革、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等工作向市人大会作了专项报告。加强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坚持定期走访、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共邀请代表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评查案件等活动2040人次,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建议73件、关注案件202件。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畅通检察监督渠道,重视检察机关监督意见,落实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五年来共对39件出现新证据或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发回重审或改判。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全国第一。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开展庭审直播1225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14次,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37场,发布司法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审判等白皮书14个。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76.8%。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最高法院在我市召开全国法院会议推广深圳经验。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在省法院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满意度调查中,人民群众对市中院整体工作的满意率为95.3%,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142个集体、13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福田法院,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巾帼奖章获得者汪洪,全国模范法官曹林等一批先进典型,市中院3次被评为全省先进中院。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四个全面”新要求,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欠佳,廉政意识淡薄,极个别法官甚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压力越来越大;作为特区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2015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建成“二区三市”的宏伟蓝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抓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司法办案。今年1至5月,全市法院新收案件超过11万件,同比上升近40%。全市法院将紧紧抓住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尽力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严惩腐败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廉洁城市建设。继续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和激励创业创新,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全面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监

  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深化法院改革。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继续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司法责任制,尽快启动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改革,加快前海法院综合改革步伐,积极推动实施我市法院《重点改革规划》确定的28项改革任务,争取在2016年底提前两年完成属于地方事权的改革项目,努力形成综合、全面、配套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样板,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借鉴。

  三是继续强化司法公开。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实现案件流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依法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公开法院工作情况。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是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手机客户端和短信主动推送服务,推广电子送达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执行工作,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坚决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制定《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切实保障律师法定执业权利。主动加强法治宣传,继续组织法官进社区、进行业协会,加快推进法官进校园活动,实现全市677所中小学全覆盖。

  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多元化教育培训,积极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确保廉洁司法。完善业绩评价体系,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推动完善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下,深圳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我们深知,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代表的建议就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点。我们决心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深圳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篇二:法院换届工作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

  内容主要是先回顾并总结上一年度的政府工作情况,然后再汇报当前这一年政府的和目标。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法院工作报告,欢迎阅读!法院工作报告篇1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1704件、办结239521件,法官人均结案162件,同比分别上升12.09%、4.31%和9.75%;其中市中院受理50468件、办结45591件,法官人均结案148件,分别上升5.96%、6.66%和15.32%。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全市法院受理刑事一、二审和再审案件26173件、审结23706件,分别上升12.85%和11.82%;其中市中院受理3122件、审结2666件,分别上升16.32%和9.26%。积极应对刑事案件上升,加强审判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一审审结间谍、杀人、抢劫、重大盗窃、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等刑事案件18630件。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彭树声5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重大案件,对在广州301路公交车上实施爆炸的被告人欧长生一审判处死刑。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一审审结走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刑事案件2422件。一审审结全国最大的“老鼠仓”案陈志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判处罪犯5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23人,上升10.24%,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77人。如原番禺区副区长龚汉坤、原从化市委方

  纪章因受贿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八年。

  注重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责相当、疑罪从无原则,依法适用缓刑4289人、免予刑事处罚81人、宣告无罪11人。依法适用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规则,保障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辩护权,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审限规定,实现零超期羁押。坚持裁前公示、审理公开、文书公开,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案件9187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罪犯574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183人。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积极开展心理干预、档案封存、结对帮教等工作,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广东省先进集体。

  二、发挥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民事一、二审、再审和特别程序案件167466件、审结126755件,分别上升6.36%和下降2.86%;其中市中院受理29104件、审结26022件,分别上升3.44%和6.73%。坚持自愿、合法调解原则,通过调解撤诉办结案件39030件。

  在民事审判中,突出保障和服务民生。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0111件,促进家庭和谐。越秀区法院办理的林某某申请人身保护案获评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526件,依法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探索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32件,维护医疗秩序。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371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40件,促进生态环境发展。市中院二审审结的袁某某诉某房地产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十大环境侵权案例、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保公益诉讼案获评20xx年度广东十大法律事件。

  在民事审判中,突出保障和服务创新发展。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审结商事案件18507件,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审结金融案件27615件,规范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21件,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经济转型升级。审结广州亚钢、广州亚铜重整案,化解债务58.9亿元,促使企业恢复生产。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084件,依法保护智力创新,促进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在全国涉外民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2762件,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行政一、二审、再审和国家赔偿案件7457件、审结5658件,分别上升18.87%和7.12%;其中市中院受理3353件、审结2400件,分别上升34.50%和20.00%。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机关举证责任,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683件,占17.88%;对6338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2件,决定予以赔偿300万元。积极配合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加大执行实施力度。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0514件、执结73388件,分别上升25.42%和17.11%,执结标的115.72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5019件、执结4696件,分别上升14.12%和15.35%,执结标的25.05亿元。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完善与工商、税务、房管、车管、银行等部门联动机制,启用网络查控,实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全国查控,工商、社保、征信、车辆等14类信息全省查控。推进全市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拍卖涉诉标的710个,成交11.90亿元、增值率6.25%。

  加大执行惩戒力度。依法惩治规避执行行为,限制消费15950人、限制出境195人、罚款115万元、司法拘留260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9人。推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对1133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让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限制。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四、加强审判管理监督,落实司法为民、司法公开

  强化审判管理监督。以司法公正为目标,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完

  善办案流程管理,实施办案进度管控,从源头上防止超审限。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质量、文书质量评查,完善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疑难案件研讨,强化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办案质量。强化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的职能作用,审结二审案件2604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726件;审结再审案件23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85件。

  拓宽诉讼便民渠道。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推进网上立案,对网上提交的630件立案申请予以立案。推进电子邮件送达,送达民事诉讼文书6949份。开通广州审务通,完善网上查询、阅卷、收退费、申诉机制,提供便捷诉讼服务。加强“12368”诉讼热线工作,发出提示信息692571条,回复信息135118条,当事人满意率97.63%。白云区、荔湾区法院推进法官进社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法院推进巡回审判,方便群众化解矛盾。与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由驻站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援助服务。为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62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1670万元。

  提升司法公开水平。以司法公开为途径,着力打造阳光法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广州法院庭审直播网建设,实行直播预告,直播案件5354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13843份,居全国前列。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展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测评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2位。加强法治宣传,市中院和越秀区、海珠区、花都区、南沙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20xx年度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五、推进司法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关于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行司法权力清单和司法责任清单,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人均主办案件98件。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指导职能。完善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运行机

  制,确保审判权在有效监督下依法公正高效行使。最高法院推广花都区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验。

  推进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在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下,全市法院配有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1055名,其中市中院配有法官助理143名、书记员120名。制定《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及配套办法,推进辅助人员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保障法官专注“审”与“判”,提升整体办案效能。市中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介绍经验,最高法院予以推广。

  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当场立案,当场立案率97%。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速裁案件4020件,居全国18个试点城市首位,省委政法委在越秀区法院召开现场会予以肯定。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3094件,上升41.72%。深化诉前联调工作,全市通过诉前联调化解纠纷23289件,标的4.36亿元。推进涉诉信访改革,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参与化解工作。推动建立律师代理涉诉信访、申诉案件机制。全市法院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67件次,下降17.04%。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为自贸区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会报告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配合开展执法检查、代表集中视察等活动,认真研究处理相关意见。先后向各区联组代表报告半年和全年工作,并通过向代表回复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发送短信、印送工作通报、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和邀请参与调解、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接受监督。对代表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大对“老赖”曝光力度等多项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并认真落实。代表对市中院主办的6件建议案表示满意。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联系机制,主动向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研

  究处理,提高接受民主监督工作质效。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共办结79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1件。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认真办理检察建议,改进办案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发挥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听取司法监督员、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提升工作水平。

  七、抓好自身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深入查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廉政责任清单,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开展经常性的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促进廉洁作风建设。市中院在全市廉洁广州党规党纪知识竞赛中取得第一名,市中院彭亮法官获评廉洁广州20xx年度十大人物

  抓好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对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组织培训1069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广东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抓好基层指导监督。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调做好基层法院涉区划调整工作,推动解决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等困难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提升工作水平。指导开展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增城区法院新塘人民法庭等5个法庭进行改革试点。

  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开展“最美法官”评选等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提素质、强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拼搏进取的工作氛围。全市法院53个集体、320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海珠区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花都区法院刘靖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各位代表,正是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工作才能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向各位人大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办案质效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审判管理监督不够精细;执行工作有待加强,执行联动、财产查控工作存在不足;司法改革任务比较繁重,需要与办案工作统筹推进;司法公开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配备仍然不足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立足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公正司法,加强办案质效监督,强化二审和再审监督功能,提升庭审水平、裁判水平。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严格审限管控,提升办案效率。加大财产查控和执行联动力度,提升执行工作效能。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发挥庭审实质作用。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做好员额法官选任工作,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实现科学配置。健全律师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是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完善阳光司法机制。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行动指南,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改进司法服务工

  作。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依托,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智能法院。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司法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严守纪律法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司法规范化。抓好业务学习培训,开展审判业务交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举办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提高审判业务技能。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审判权执行权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法院工作报告篇2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我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服从和服务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932件,同比上升25.7%;审(执)结20633件,同比上升18.2%。指导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112件,同比上升33.8%;审(执)结94229件,同比上升28.6%。司法绩效继续名列全省第一。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的犯罪,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480件768人,对实施抢劫杀人犯罪的被告人刘成来、曾国安等依法判处死刑。依法治理社会突出问题,审理毒品犯罪案件339件531人,对贩卖冰毒50余公斤的罗光建、刘坤、刘飞依法判处死刑。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2件271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被告人黄立祥等人从严惩处。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审理、猥亵、拐卖妇女等犯罪案件27件。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全市判处罪犯37人,同比上升23.3%。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0件125人,对未成年犯加强挽救、帮教,推行审前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评估、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理方式,对45名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对9名残害未成年人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48人适用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强化证据审查,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保障辩护权利,防范冤假错案。

  依法化解民事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同比增长26.5%,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婚姻家庭、继承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等案件657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颁发人身保护令8份。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同比增长35.3%。审理涉军案件19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49件,新一佳、华润万家等超市被判十倍赔偿。审理民间借贷案件995件,标的额8.5亿元,引导民间融资秩序理性回归。审理金融借款、互联网金融、信用卡纠纷等案件223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企业兼并、强制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29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成功调处三一重工、杨子冶金、长沙重型机械公司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创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117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9件,办理涉台司法协助事务5项,依法维护外商与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完善送达制度,推行互联网电子送达,提高送达效率。简化财产保全工作流程,及时有效进行财产保全。规范民商事案件审限审批,建立审限提示、预警、通报制度,实现未结案件动态零超审限。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刘某某等非正常途径进京信访治安行政处罚案件112件,甘某某等不服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强制案件205件,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行政处罚和强制案件27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指导和监督基层法院办理非诉执行、司法强拆案件2118件,依法推动全市拆违控违行动、桐梓坡大板房棚户区改造、大同小学改扩建等工作。严格执行司法审查标准,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确保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采用交叉管辖、提级管辖审理案件8件,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公正性的认同。安排资深法官到省、市行政机关授课30余次,发布《20xx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24条。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依法对彭桃生诈骗案再审宣告无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规范行政申诉复查和听证程序,受理行政申诉复查案件29件,全部依法审结。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依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依法审理特赦案件,圆满完成特赦工作任务。强化网上裁前公示、开庭审理等措施,实现“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发布《审判监督白皮书》,向社会公开审判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40.9%,标的额106亿元。强化强制执行措

  施的威慑作用,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采取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利用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成功对长沙新港码头2700余吨钢材予以强制执行。继续开展“小额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3052件,标的额7308.9万元。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组织“百日执行大会战”,化解执行积案3303件。首创执行公益活动,为刑事被害人家属争取公益捐赠18万元。

  二、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一年来,我院重点组织实施司法改革任务5项,其中中央确定的试点改革任务3项,市委确定由我院牵头的2项,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完成17项,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健全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晰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突出审判委员会统一裁判标准的职能,依法合理确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明确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程序,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基础工作。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选择天心区法院试行审判长负责制、宁乡县法院5个农村法庭试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累经验。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废除不符合规定的内部文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全部当场立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权。成立诉讼服务中心,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预约立案20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准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的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防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0.6%,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33.3%,实现了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全面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根据全国人大会授权,在全市法院推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健全速裁案件专门审判组织,配套开展裁判文书精简与说理改革,探索建立“即诉即审”工作模式,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692人,平均审限缩减至4.5天。

  扎实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努力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问题。加大再审复查力度,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89件,依法决定再审38件。探索建立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把信访当事人引入依法理性信访轨道,努力实现息诉息访,进京访同比下降9%,案访比同比下降29.4%。加强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继续坚持“五心接访”,畅通信访渠道,实行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落实院长接访、信访积案包案责任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310人次,依法处置缠访闹访56起。推进司法救助制度规范化,向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贯彻公开审判原则,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18次,网民浏览量达28万人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5598份,其中我院14244份。加大执行公开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市民见证执行26场次。继续组织开展“长沙法官为您送上一点建议”系列活动,扩大参与受益面,帮助企业和群众防范法律风险。健全“法院开放日”长效机制,向公众敞开法院大门。完善青少年普法教育机制,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32次。推送审务微信58期,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与省、市新闻媒体联合制作法治栏目5档,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人民陪审员增至2276名,共参审案件29110件,一审案件陪审率达43.1%。

  三、切实加强法院建设,全面促进审判事业发展

  一年来,我院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实现审判能力稳步提高和审判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制

  度,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支部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举办法官论坛、司法礼仪讲座、主题演讲比赛系列活动,培养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广泛开展“远学邹碧华,近学张虎”活动,组织新任命法官向宪法宣誓,教育全市法官忠诚司法事业,坚定法治信仰。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动态培训机制,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健全教学师资库、精品课件库、案例库,共举办各类培训10期,培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2558人次。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办案竞赛、审委会委员评庭议庭等活动,组织庭审、裁判文书和审执流程信息专项评查,引入第三方随机评查文书1000份,提升法官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的能力。组织干警参加“一推行四公开”“一进二访”活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青年干警培养,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和青年干警双向交流制度。强化审判理论和司法实务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82篇,19篇论文荣获国家级奖项,13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责任告知制度,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解决执法办案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活动,纠正“四风”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审判执行权力规范运行。组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编发典型案例,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活动12场次。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内网和手机短信在节假日进行廉政提醒并加强督查。选任18名廉政监察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全面开通举报网站,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和控告投诉286件,办结277件。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执行

  情况的专项检查4次,组织明察暗访12次,通报违反纪律的干警19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理顺上下级法院关系,取消对基层法院考核排名,变考核制为通报制,支持基层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强化业务指导,编发典型案例5辑,把院庭长深入基层法院定期开展业务指导纳入工作考核。推进“两庭”建设,设立环境资源、民间借贷、金融债权、物业纠纷专业合议庭。全市建成科技法庭82个,同步录音录像庭审5098次。新设人民法庭1个,新建和改建8个,全市24个人民法庭按标准全部配齐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审理案件13988件。完成信息化软件升级,启用裁判文书电子签章系统,实现数字法院系统、智能办案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等一网融合。指导基层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推广雨花区、宁乡县法院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芙蓉区法院“城管巡回法庭”的经验。鼓励基层法院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天心区法院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岳麓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福区法院“真快”诉讼通电子诉讼服务平台、雨花区法院青年法官讲师团、望城区法院人大代表听庭评议活动、长沙县法院庭前会议改革、浏阳市法院湘赣边区司法协作机制等,均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评价。

  自觉接受监督。围绕“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主题,深入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构建法官律师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建成法律职业共同体信息平台,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立案、在线审查、电子送达等功能,让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诉讼活动。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司法公开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215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法检查1960人次。创新代表、委员联络方式,编辑手机报及时报告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协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审判监督与涉诉信访改革”专题研讨会,接受工作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及其他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0件,民事抗诉案件5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共13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79人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2人入选首届“长沙市十大法治人物”。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个别法官违背职业道德,司法作风不实,群众反映强烈;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还没有根本性好转。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法官超负荷办案,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当事人依法维权观念淡薄,缠诉闹访、伤害法官事件时有发生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的整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严格依法履行职能,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发展新理念,着力提高审判质效,着力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为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20xx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通过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在个案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市委的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服

  务。建立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机制,妥善化解实施“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各类涉诉矛盾纠纷,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打造“双引擎”“两高地”提供司法保障。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发展生产。审慎审理涉及民间借贷、房地产买卖、股权转让、企业破产、强制清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案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妥善审理涉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案件,依法保障人民民主。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推动建设“两型社会”,促进绿色发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推进平安长沙建设。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法,依法化解行政纠纷,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社区矫正联动机制,加强诉非衔接、诉调对接,探索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加大法官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推动法治长沙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以及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涉扶贫开发的各类纠纷,促进精准脱贫,实现共享发展。加大执行力度,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作用,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创新司法救助举措,充分发挥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靠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增加诉讼担保主体,拓展新的诉讼担保方式,引入保险担保机制。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全市

  推广法律职业共同体信息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司法改革的组织领导,认真完成中央、省市委各项司法改革任务,指导宁乡县法院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四项重点改革试点。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做好立、审、执对接工作,防止立案难转化为诉讼难、审理难、执行难。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继续抓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选任方式和参审方式,完善随机抽取、均衡参审和退出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完成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立“诉访分离”、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秩序。大力推进“三大平台”应用,全面实现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法官准入,加强法官在职培训,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精心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深入整治“六难三案”,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廉洁司法教育,探索建立“全天候”“全时段”监督机制,全面防控廉政风险,大力度实施非法干预记录与曝光惩戒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法官业绩科学评价体系。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维护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基层司法水平。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好司法改革的专题报告,以监督促公正。

  各位代表,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面对发展的新起点、改革的新任务、社会的新期待,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把长沙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品质和湖湘文化特质的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法院工作报告篇3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一五年工作回顾

  20xx年,永善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坚定不移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执法办案为核心,扎实履行审判职责。

  20xx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40件(新收2220件,旧存120件),与去年同比,收案增加446件,增长23.6%,审、执结2085件,结案增加311件,增长17.6%,扣除公告、鉴定、中止类案件112件,结案率为93.89%。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促进“法治永善”建设。受理刑事案件122件,审结110件,审结率为90.16%。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07件151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案件3件4人;有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免予刑事处罚4人,宣告缓刑36人;积极推进轻刑快审和社区矫正,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14件15人。

  (二)强化民事审判职能,促进“平安永善”建设。受理民商事案件1615件,审结1471件,审结率为97.5%,结案标的18279.93万元。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509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纠纷案件536件;审理财产损害纠纷、宅基地、相邻关系等权属、侵权纠纷案件424件。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努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促进家庭和谐。工作中,注重对矛盾的化解,强化法律的指引、规范、调整功能,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解决纠纷。全年通过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结案980件,调撤率为60.79%。

  (三)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和谐永善”建设。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异地管辖改革,防止不当干预。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审查行政诉讼案件40件,受理34件,收案率上升135.29%。结案32件,其中,移送异地法院管辖13件,原告撤诉4件,裁定驳回起诉2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件,撤销行政行为和决定3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1件,确认行政行为无效1件,维持行政机关处理决定4件,结案率为92.6%,结案率上升4.4%;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件,应诉率10.53%。

  (四)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促进“诚信永善”建设。受理执行案件563件,执结466件,执行结案中自动履行66件,强制执行54件,和解17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47件,其他方式结案181件,不予执行1件,执结标的3704.56万元。坚持把破解执行难问题作为维护司法权威的突破口,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采用网上布控查找被执行人8人,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使案件全案执行完结;对恶意逃避法院生效判决的23名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录入“失信黑名单”,实行信用惩戒;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拒执罪”专项行动,对3案3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组织邀请21家单位召开执行联席会议,执行联动机制基本形成。

  二、以司法改革为重点,积蓄司法工作能量。

  (一)扎实抓好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根据中央深化改革领导组《关于

  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成立了领导组和应急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调配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完善软硬件设施,及时修订制作相关文书、畅通“96128”和“12368”热线电话、安装诉讼费缴纳POS机等,确保立案改革有序开展。自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按照“全面监督、全面救济、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工作目标,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初始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立案受理,当庭立案率达95%以上。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当场为当事人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释明后当事人不诉32件,裁定不予受理10件。20xx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各类案件1433件,同比上升24.61%。仅5月一个月就受理685件,同比上升33.58%。

  (二)稳步推进派出法庭司法改革。黄华法庭确定为全省首批23个基层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单位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足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按照“1﹢1﹢1”的审判模式组建两个审判团队,选任了两名主审法官。按照“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案件由主审法官负责审理、裁判,并对裁判结果终身负责。4月1日试点改革启动以来,黄华法庭两名主审法官共受理各类案件311件,审执结278件,人均结案139件,同比增加68.5件。在院机关实行了审判责任制改革,将案件审签权限适当下放,审判效率得到较大提高。

  (三)夯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基础。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要求,完成第二期“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23名,实现人民陪审员总数83名的要求。采取集中授课、组织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了陪审员履职能力,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全年采取随机抽选、分配到庭方式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调解、执行、送达等419件,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95%以上。

  三、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一)强化审判管理措施,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制定了《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对干警工作质效的考核,实现对庭室、部门间可量化、可操作的科学测评,提升审执工作质效。健全案件质量三级评查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每案必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向全院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法官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审执服务水平。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三公开”、“四级专网”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法院综合管理系统、法院执行指挥联动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网上立案系统、远程视频提讯系统等软件的运用推广。利用微信、微博、微视等新媒体对外发布信息577条;策划制作完成全市法院首部法治题材微电影《妈妈,你在哪儿》,拓展了法治传播深度和广度。

  (三)推进司法公开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选择典型案件深入村组社区、校园开展“阳光司法”活动8场次、“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9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普通群众500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全年公开庭审案件2048件,举办新闻发布会2期,协助央视媒体拍摄完成《七旬母亲讨赡养》专题节目,并成功播出。全面施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787份,拓展了社会对法院审判权的监督渠道。

  四、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流法官队伍。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提升干警党性修养。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通过院长上党课、党总支书记集中授课,干警自学并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抓实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使法官干警坚定法治信仰,积极转变观念,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新要求,进一步巩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坚持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推进廉洁司法建设。健全廉政监察、审务督察、违纪线索核查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廉评议、人财物分权管理、向当事人发送廉政告知书等制度,确保法官干警自觉守廉。加强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组织法官干警参加廉政报告会、开展廉政约谈、观看廉政警示片、听廉政党课、发廉政短信等方式,提醒法官思廉。采用案件回访、司法作风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的监督管理,规范法官言行,督促法官干警保廉。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节假日收受红包”等专项整治行动,把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引向深入,确保了公正廉洁司法。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司法队伍形象。以凝聚法院干警思想形成共同价值追求、树立法治信仰、推动工作发展为目标,全面深化法院文化建设。设立“善行义举榜”挖掘和培育一批道德高尚,爱岗敬业、公道正派的优秀法官干警,形成树先进、学先进、促先进、争先进的法院文化氛围。搭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平台,弘扬法治精神,举办“文明创建观摩”、“感恩教育”、“道德讲堂”等主题教育活动6次,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五、以司法为民为重点,全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一)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方便群众诉讼,提高诉讼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巡回立案、预约接访立案、网上立案等,从根本上解决立案难、咨询难问题。全年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和身患残疾不便到法院立案的当事人,开展巡回立案12次,立案24件,当场调解12件,接受咨询20件,预约立案4件。强化巡回审理,选派巡回审判组,对案发频率高、矛盾纠纷频繁的区域集中巡回审理案件865件,巡回审判率达41.49%。做好申诉信访工作,接待群众来访1541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43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为79名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27.7万元,发放救助金19件23人23.59万元。

  (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促进社会诚信和谐。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支持鼓励人民法庭参与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与辖区基层调解组织协调联系和配合指导,做实诉调对接,联动化解矛盾。积极派员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社会热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切实维

  护社会管理秩序。扎实开展“法官-校园牵手”活动,教育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特殊人群帮扶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深入开展综治维稳月、“送法六进”等法制宣传活动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5000余名群众受到普法教育。

  (三)积极延伸工作职能,服从服务全县大局。举全院之力按时按质完成了“4.05”地震灾后重建任务和“5.07”冰雹受灾核实工作。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和“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六、以基础建设为支点,大力改善审判办公条件。

  积极争取内外部支持,狠抓法院新审判综合法庭建设,努力改善司法硬环境。为适应数字法院建设的需要,启动了新审判综合法庭建设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装饰工程正逐步实施。

  各位代表,永善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人民法院报社、中国法院网评为全国法院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人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人被授予荣誉天平奖章。1个庭室、1名干警被市中级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和个人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政府大力支持、人大、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倾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永善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在法院工作不断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明显增多,新类型案件大量涌现,法官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持续高发的案件数量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司法的权威有待加强。四是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司法为民举措与群众需求尚有差距。五是司法改革推进过程中法官干警存在认识不清、信心不足、思想不稳、配套措施不完善的问题。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争取各方关心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二○一六年工作思路

  20xx年,永善法院将深入学习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以党建为核心,审执工作为中心,文化建设凝聚人心,制度建设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人本化、规范化、信息化”为重点的法院管理工作,全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法官队伍,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干警执行力、司法公信力”,努力创建让党委放心,让人民群众信赖的法院。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发挥审判职能,抓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损害基层群众利益、干部队伍形象及党群干群关系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社区矫正等刑事保护制度,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心理辅导、缓刑帮教等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等方式教育感化未成年人犯。健全诉调衔接机制,推进诉前调解,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加强判后答疑和裁判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强化裁判的引导功能,在审理涉及公序良俗方面案件时,理直气壮地弘扬积极的道德观。通过判决说理,清晰地传达我们这个社会支持什么,反对什么,赞扬什么,唾弃什么,让民众明是非,讲诚信、知善恶、辨美丑。进一步推动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公开曝光、失信黑名单、刑罚惩处等各类强制措施,综合治理执行难。

  二、提升队伍素质,不断改进干警工作作风。

  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批示,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职。认真学习“准则”、“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认真总结黄华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改革工作经验,坚定

  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改革部署上来,加强调研,有序推进、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司法公开倒逼提升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扩大司法民主,完善涉诉民意沟通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问题。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水平。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助力司法审执水平提升。

  认真贯彻各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研究和谋划好“互联网+司法”这篇大文章,加强法院专网、执行指挥系统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数字法院应用系统等开发利用,以网上办案、网上办公为工作载体,建设统一管理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系统、裁判文书发布系统。强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五、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改善司法服务环境。

  加速推进审判法庭迁建项目工程建设,推进法庭规范化建设、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审判信息数字化建设和办公现代化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综合保障。

  各位代表,面对发展的新起点、改革的新课题、社会的新期待,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锐意改革,务实创新,为推动永善县“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推荐访问:法院换届工作报告 换届 工作报告 法院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