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6篇)

时间:2023-05-06 18:12: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

  

  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籍贯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符合招录条件情况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报考条件

  最高学历情况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学位

  招录

  机关

  招录职位

  何种

  岗位

  公务员岗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个人简历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

  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个人总结

  个

  人

  总

  结

  (签字)年月日

  考

  察

  组

  意

  见

  (签字)年月日

  招

  录

  机

  关

  考

  察

  结

  论(盖章)年月日

  备注

  填表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3、“民族”要写全称。

  4、“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要填写规范简称。

  5、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招录机关、招录职位要填写标准全称。符合本次招录所需的学历情况与最高学历情况一致时,也必须全部填写。其他报考条件中填写招录机关有其他条件的符合情况。

  6、“何种岗位”在对应岗位后填写“√”。

  7、“个人简历”由考察对象填写本人学习、工作的主要经历;

  “个人总结”由考察对象根据考察内容要求填写。

  8、“考察组意见”一栏明确填写“建议考察合格”或“建议考察

  不合格”,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字。

  9、“招录机关考察结论”一栏由招录机关明确填写“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盖招录机关公章。

  10、本表格一式两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由招录机关留存。

  11、考察要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篇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

  

  ***公务员录用考察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曾用名民族现户籍地政治面貌婚姻状况健康状况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学历全日制教育学位学历学位学历在职教育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及职务(称)工作学习简历奖惩情况

  称谓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所在社区等)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考察组意见考察组成员(签名):年月日考察组织实施机关意见

  盖章年月日备注

  个人总结本人签字:年月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本人签字:年月日附页:其他证明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出具单位责任人出具时间备注

篇三: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

  

  本表采用正、反面打印,必须用A4纸。“奖惩情况”栏以上内容可手写,也可填好后打印出来。

  新疆国税局系统公务员录用考察表

  姓名

  性别

  族别

  政治面学历

  出生年月

  貌

  第一专

  毕业院

  校

  业

  第二专

  业

  毕业时

  间

  与本人关系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填写小学以上学习工作简历。

  工作单位职务

  党派

  婚否

  健康状况

  所学专业

  照片

  学习

  工作

  简历

  奖惩

  情况

  填写格式为xxxx年xx月,获得xxxx(单位)xxxx奖励。

  单位

  (院校)

  考察

  意见

  户籍

  所在

  地派

  出所

  考察

  意见

  民政部门

  负责人(签名):

  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填写意见,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意见内容不能简单填写为同意等字样,需含有在校期间或在职期间表现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等内容。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由户籍所在单位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考察意见栏为必填项目。意见内容不能简单填写为同意等字样。必须含有无违法违纪等内容。)应届毕业生也可由学校派

  年

  月

  日

  出所或保卫科签署意见并盖章。

  (社区)

  考察

  意见

  考察组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待业人员和在职人员中无固定工作单位的由所在民政部门(社区)填写意见并盖民政(社区)公章。

  此栏不填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1.填表时必须认真填写,如实反映情况,逐项填写清楚。2.凡本表中未包括的项目,又

  需要加以说明的,可填在备注栏内。

篇四: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

  

  本表采用正、反面打印,必须用A4纸。“奖惩情况”栏以上内容可手写,也可填好后打印出来。

  新疆国税局系统公务员录用考察表

  姓名

  学历

  性别

  出生年月

  族别

  政治面貌

  第一专业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第二专业

  毕业时间

  与本人关系

  家庭主要

  成员情况

  学习

  工作

  简历

  填写小学以上学习工作简历。

  婚否

  姓名

  健康状况

  工作单位职务

  党派

  照片

  填写格式为xxxx年xx月,获得xxxx(单位)xxxx奖励。

  奖惩

  情况

  单位

  (院校)

  考察

  意见

  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填写意见,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意见内容不能简单填写为同意等字样,需含有在校期间或在职期间表现等内容。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户籍

  所在

  地派

  出所

  考察

  意见

  民政部门

  (社区)

  考察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考察组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待业人员和在职人员中无固定工作单位的由所在民政部门(社区)填写意见并盖民政(社区)公章。

  由户籍所在单位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考察意见栏为必填项目。意见内容不能简单填写为同意等字样。必须含有无违法违纪等内容。)应届毕业生也可由学校派出所或保卫科签署意见并盖章。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此栏不填

  备注

  说明:1.填表时必须认真填写,如实反映情况,逐项填写清楚。2.凡本表中未包括的项目,又需要加以说明的,可填在备注栏内。

篇五: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

  

  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情况登记表

  姓

  名

  家

  庭出

  身

  籍

  贯

  性

  别

  个人成份

  出

  生年

  月

  民

  族

  职务级别

  婚

  否

  何

  时入参加工

  学历学位

  党(团)作时间

  毕业学校

  修业年限

  原始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学历情况

  毕业学校

  修业年限

  现在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原单位或学校

  联系电话

  住

  址

  户口所在地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本人

  简历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在何地何部门工作任何职

  证明人

  家庭主要成员姓名、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

  主要社会关系

  (包括海外关系)姓名、政治面貌及对本人的影响

  派出所

  审

  查意

  见

  考察结

  论

  考察人签名:

  录用单位意见

  录用审批部门意见

  笔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

  专业成绩

  总得分数

篇六: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

  

  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考察表

  被考察人

  姓

  名

  最高学历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学

  习

  及

  工

  作

  简

  历

  主要优点:

  自

  我

  评

  价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家庭住址

  民族

  毕业学校及专业

  主要缺点:

  考察

  不合

  格的情形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不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不满五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考单位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须经市、县市区招考领导小组审定)。

  有无考察不合格情形

  是否同意该同志录用为公务员

  签名

  座

  谈

  意

  见

  考

  察

  小

  组

  意

  见

  考察

  结论

  考核人

  签名

  2011年

  月

  日

  招考

  领导

  小组

  意见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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