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护制度【完整版】

时间:2023-02-12 20:18:03 来源:网友投稿

档案保护制度1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接到干部任免通知后,一周内应将干部人事档案转给新的干部主管部门。  二、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齐全完整,并按规定进行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保护制度【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档案保护制度【完整版】

档案保护制度1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接到干部任免通知后,一周内应将干部人事档案转给新的干部主管部门。

  二、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齐全完整,并按规定进行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三、转递档案或档案材料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所列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要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档案转出或转入及时登记。

  四、接到干部人事档案或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转出单位应催问,以防丢失。如发现档案中缺少材料,档案整理不合格,转递的档案材料手续不健全等问题,可将档案或档案材料退回。转出单位应尽快补充或整理,再转新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五、为保证干部人事档案随着干部调动或职务变动而及时转递,干部管理部门发出的调动、任免通知必须抄给干部档案管理部门,以便及时续填干部职务变动情况和转递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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